山东曹县青岗集乡竟有如此恶霸村官?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6-23 7:58:25
我叫李学云,女,35岁,农民,汉族,家住曹县青岗集乡齐庄行政村。我们夫妻俩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省吃俭用,东凑西借,筹集资金,从2006年就搞起了养鸡,由于规模越办越大,庭院面积已远远不够用,便决定把养鸡场搬到村外自家的承包田里。由于自家的责任田不够用,便与本村村民韩广军、刘孝喜、齐兆宾调换了部分承包责任田,共2.2亩地搞起了养殖场。于农历2008年5月12日我们投资上万元建起了养鸡大棚14间,猪圈4间。
我们在自家的责任田里搞养殖,合法、合情、合理,可村支书房殿举、村主任刘继元(兼会计)存有嫉妒心理,无理阻拦。我们养鸡,只是暂时搭鸡棚,不是毁坏性建房,再说这块地是我们家的承包责任田和与村民调换的承包田。我们向村干部再三请求,好话说尽,他们置若罔闻,当即在村广播喇叭里大肆宣讲:“现在分宅基地喽!谁要院子的赶快来!”于是全村村民一拥而来,村支书房殿举在会上讲:“谁要院子谁拿钱,每处院子(0.4亩)交500元钱,从李学云家鸡棚那里开始分。年满15周岁的交500元,不够年龄的每少一岁每年再多交30元,分时抓阄。
5月14日必须把钱交给我,到时不交的,就没有你的份啦!”当时不明真相的群众为了得到宅基地,便同意拿钱、抓阄。不容我们分说,当即在大田地里划分了31处宅基地,总占地面积12.4亩,其中在我家鸡棚里划分了8处宅基地。两天内就收取宅基地款近2万元;还有刚生下一个不到50天的小孩,就分到一处宅基地。紧接着村支书房殿举、村主任刘继元煽动部分村民,前来扒我家的鸡棚和猪圈。导致我家2500只蛋鸡死亡,1头母猪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000余元。我们对这一违法行为,直接找乡领导反映,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有些村民得知划分的宅基地,是我家的承包田,觉得不应该,就去找村干部要求退回院子钱,村委会不但不退钱,反而煽动村民说:“现在村里把地给你们啦,你们给李学云家要地就行啦”。
我们到曹县信访局反映,信访局领导说安排乡里解决。乡里不但不给解决问题,而且还帮着村委会出谋划策。村支书房殿举、村主任刘继元继续煽动几家想要宅基地的村民,在2008年9月7日早上,趁我们不在家之机,仍毫无顾忌地拆我家的鸡棚。2008年9月9日,我们夫妇又来到菏泽市委信访局反映,接待人员问明事由后,答复我们督促你们县里解决,你们还得去县里反映。我们夫妇一直找乡里、县里、市里,可是,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而且事情越闹越大。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们把事情反映给了省农业厅。省农业厅分别向市农业局、曹县农业局发出了突出信访问题督办函,这时青岗集乡政府和村委会意识到私分买卖宅基地侵犯责任田不行了,于是就在村里喇叭上宣布,这次划分的宅基地全部作废并退款。
本来我们认为这样事情就算解决啦,可以安心搞养殖了。没想到村支书房殿举、村主任刘继元怀恨在心,诚心报复,故意留三户恶霸村民的宅基地钱不退,并勾结乡里给这三户村民胡乱发了土地流转证,继续违法侵占我们家的承包责任田。村委会还让社会闲杂人员,多次到养鸡场进行威胁和骚扰,幷打伤我们和年迈的婆婆,晚上我们夫妇都不敢在鸡棚内的床上睡觉。
我们为了我们的承包田和养殖场,到处奔波反映。县政府周县长批示司法局,2008年10月17日县司法局到村里调查了解情况,最后拿走了一份由村干部家属和买通好的村民按手印的证明材料,这份调查材料不顾事实,把我们的责任田说成是村里的机动地,颠倒是非,伪造事实,漏洞百出,胡编滥造。待县调查组走后,村支书房殿举、村主任刘继元还在村里扬言道:“以后谁要是说了实话,村里就永远不给谁宅基地",并暗地里拉拢部分村民说:“凡是听村委会安排的,以后免费给你一处宅基地”。
那三家拿到(假)土地流转证的恶霸村民,已全部扒掉了我们家14间鸡棚,4间猪圈,并把我们的床铺和其他东西都扔到大路边,造成我家经济损失达4万余元。2009年3月17日,她们在扒我家鸡棚时不小心砸伤了脸,恶人先告状,拨打110硬说是我们把她打伤的,真是天大的笑话。这还有天理吗?难道非要把我们逼死她们才甘心吗?
村支书房殿举、村主任刘继元及部分村民的所作所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办法》。一年来,我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们所蒙受的巨大经济损失得不到补偿,自己的承包田得不到耕种,养殖场不见了踪影。我们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我们坚信人间自有公道,我们迫不得已向您反映,恳请您责成曹县人民政府迅速调查处理,惩治恶霸村官,弘扬社会正气,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否则我们会一直上访下去的,直到追回我们的承包责任田,包赔我们的经济损失为止!给青天磕头!望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