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要素合约代替产品市场合约
公司的产生:生产要素合约代替产品市场合约
张五常
工业生产全部由件工的安排处理。分工合作,产品的每一微小部分、部分组合而成零件、零件组合而成产品、每部分至每产品的质量审查,到最后的包装,全部可以由件工处理。如果所有交易费用是零,每个顾客购买一件成品可向所有参与生产的件工工人,个别支付一个微小部分的价钱。这样,购买一部摄影机就要付数以百计的不同价格了。假若每个件工工人都自置工具、机械等,件价既分配收入,也指导资源使用。产品市场就是生产要素市场,没有分别。
在真实世界,这例子有三种交易费用不能漠视。其一是一件产品以零碎市价成交,手续繁复。其二是那么多的人合作生产,配合得宜不是免费的事。其三最重要,那就是厘定多而零碎的市场件价费用奇高。一般市场顾客不可能知道一件成品之内的每部分有什么功能,更勿论其质量高下了。把摄影机解体,你知道内里每样零件的功能吗?知道某零件的金属及其抛光的质量吗?顾客不知道是什么,或没有知识衡量,不容易订价,更何况成品之内有些零件是该成品独有的。
因为上述的交易费用,有一个或以上的经理跑出来,减少这些费用而从中取利。这经理是个专家,懂得成品内的零件功能及质量(信息费用),懂得不同件工应得之价(寻价费用),也懂得配合安排多人工作(协调费用)。他支付零碎的件价给工人,安排工人的工作时间,决定产量,把零件组合为成品后,每件成品以一个价卖出去。
究竟是工人聘请经理,还是经理聘请工人,到今天还有争议。从合约与法律上看,经理是雇主,工人是雇员。然而,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经理的存在是工人的需求,而更重要的也是市场顾客的需求。说是工人或顾客「聘请」经理不是错误的理念。是谁聘请谁不重要,重要的是经理人的存在是因为要减低交易费用。 现在容许我把「经理人」加进工厂去。记著我们的产品还是全部由件工制造(包括质量审查)。经理人给多个件工支付工钱,然后把制成品以另一个价批发或零售给顾客。前者是生产要素市场,后者是产品市场,二者开始分离了。这分离不大:原则上这经理人可以为自己的服务收取佣金——说到这里,他的服务只是厘定零碎件工之价及把零件组合为成品。
现在要问的问题是:公司为什么存在?一个答案是经理的指导比价格的指导准确。但一般来说,这是不可能的。经理要看著市场作决策,其判断不可能比市价直接指导来得准确,更何况经理的服务是要收钱的。因为专业生产有利可图,要分工合作,所以组织公司吗?不对。专业合作生产有巨利可图是对的,但从我们分析件工时可见,原则上每个专业者的贡献可以有价,而安排合作的经理服务也有价。增加一点想像,在交易费用不存在的情况下,分工合作是不需要由多人组合而成公司来处理的。广泛一点看,整个市场永远都是分工合作,原则上每个社会成员都可以自己单人经营小企业,然后经过市场的价格机制指导专业生产与
合作事宜。
最正确的看法,公司的成因,是量度生产贡献与厘定价格的(交易)费用高于监管及指导使用的(交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