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XX 市“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实 施 方 案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我市重金属污染,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 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以保障环境安全和保护群众健康为目的,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努力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根据《XX 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X 环„2015‟62 号),全省陆域划分为一、二、三级重金属污染防控区,一级重金属污染防控区即为重点防控区,三级防控区为非重点防控区,XX 市属于三级(非重点)防控区(三级防控区是指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质量基本达标的区域)。三级防控区的污染防治策略为:以防为主、防控结合,源头预防重金属污染;不断提高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控制
重点行业发展规模,严防造成重金属污染的落后生产工艺及落后产能的非法转移,严格控制新、扩建增加区域重金属污染排放的项目,新项目必须进入园区建设,通过产业升级、总量替换等手段,努力提升现有产业清洁生产水平,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区域重金属污染零增长,形成与环境相协调的产业发展格局。
XX 市重金属污染防控的工作目标是:全面排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的环境隐患,摸清重金属污染状况,确定重点防治行业企业,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到 2020 年,建立起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 2012 年水平,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统筹污染防治与产业发展。 控新治旧,综合防治。坚持源头预防,严格准入,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加强现有污染源监管,实施综合整治,保安全、防风险。 政府引导,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为重金属污染防治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的匹配。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鼓励社会参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监督。
(四)工作重点
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镉、铬、汞和类金属砷等,同时兼顾镍、铜、锌、银、钒、锰、钴、铊、锑等其它重金属污染物。
重点防控流域是 XX 港湾水体、XX 水库和 XX 江 XX 段、XX江XX 段、XX 江XX 段。
重点防控行业是肥料制造业、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电镀等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皮革及其制品业(主要为皮革鞣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涉处理重金属废物的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等。
重点防控对象:X 化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渣、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电镀污泥及其他含重金属工业污泥等。
(五)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XX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XX 市人民政府成立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环保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环保的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电力管理部门、市银监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日
常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1、市环保局要加强对全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市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和年度计划,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2、市发改局研究制定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经济政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负责运用投资、管理等手段,把好项目准入关。
3、市经信局负责产业政策把关,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对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进行清查,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并依法报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4、市水务局负责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做到污泥无害化利用和处置,严防污水处理厂污泥发生二次污染。
5、市科技局负责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
6、市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履职情况的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重金属污染违法违纪案件。
7、市财政局负责整合专项资金,支持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8、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矿山开采企业清理整顿工作,负责对不符合矿山开采政策企业的取缔或关闭工作,根据环境风险评估和有关规定开展污染土地农用地转非农用地性质调整相关工作。
9、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要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切实避免发生污染事故。
10、市农业局负责建立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划分种植功能区,实施农产品产地安全分级管理,严格控制重金属进入饲料及农产品。加强农产品重金属含量检测,切实保证农产品食用安全。
11、市卫生局负责职业健康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和完善重金属健康危害及诊疗制度,开展相关行业企业人群健康监测,确保食品安全。
12、市工商局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重金属企业,依法责令被关闭企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13、市安监局全面负责企业生产安全监管,强化重金属类危险化学品管理,劳动者职业环境卫生安全防护。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有重大环境污染隐患的各类重金属企业进行整顿或依法报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14、市质监局负责产品质量监控,产品中严禁重金属超标,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15、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控制在食品中添加含重金属的添加剂,加大重金属污染科普教育力
度,加强对环境污染健康危害事件的指导。
16、市电力管理部门要对政府和工业管理部门明确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采取限电、停电和断电措施。
17、市银监部门要进一步实施绿色信贷,监督各金融机构严把信贷关。
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措施
(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1、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有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逐步建立健全重点防控行业落后生产能力退出机制,按照高能效、低污染、高效益的原则,引导企业进行资产整合,实施技术改造和产业优化升级。
2、严格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布局,强化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监管。鼓励发展产污强度低、能耗低、清洁生产水平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鼓励现有重点防控企业采用新技术改造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含重金属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
3、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项目实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建设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时,要将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作为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科学确定环境安全防护距离,保障周边群众健康。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分级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涉重金属项目
环评技术评估,从严审批。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建立环保工程施工监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努力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场所和周边区域环境污染状况评估试点工作。
(二)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十三五”期间,要对现有重点防控企业(共 14 家,详见附件)进行专项整治和重点监管,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优化升级,淘汰落后产能,阻断污染物扩散;对重金属污染敏感的场地开展环境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实施加强监测,动态跟踪。完善重金属污染监控网络建设,加大水质、土壤和大气特征重金属污染物的监测力度。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化工、电镀和线路板等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严肃查处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三)采用综合手段,严格污染源监管
1、 严格执法监管。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重金属企业的执法监管,重金属排放企业做到达标排放。要通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督,限期治理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顿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对问题严重的要挂牌督办。
2、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要进行无害化处置,对生活
垃圾渗滤液要实现达标排放。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及转移活动的管理,重金属排放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及其他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坚决取缔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经营活动。
依法关停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金属污染企业,加强化学品监管,对涉及列入国家监控化学品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特别生产许可办法。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认真执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没有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或重金属污染问题治理不力的企业,要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督查其整治并取得成效。
3、 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重金属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对涉及重金属污染的企业每两年开展一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依法向环保部门报告。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以及不公开或者未按照规定要求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企业,依法进行监管并实施处罚。
(四)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1、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能力建设,XX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须具备重金属污染因子的监测能力。对重金属污染敏感场地,要按国家规定的频次加大对其地表水、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