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运管局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
市运管局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嘉峪关市运管局在全市所有班线客车(含通村客运)和旅游客车中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
安全告知制度采取三种方式:一是人工告知,由乘务员或驾驶员在发车前向乘客告知;二是标示告知,在车内明显位置张贴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和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禁止事项等内容的安全监督标识。三是视频告知,根据安全告知内容统一制作了视频光碟,在客运车辆发车前进行播放。
安全告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客运公司名称、客车号牌、驾驶员及乘务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二是客车核定载客人数、行驶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中途休息站点。三是法律法规规定事项,如禁止携带上车的危险品种类,禁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的规定,特别是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和未经批准的站点上下客;禁止改变线路行驶;禁止关闭GPS;禁止客车22时至凌晨6时途径三级以下山区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卧铺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及客运票价的有关规定等。四是车辆安全应急出口及应急设施设备放置位置,讲解安全锤、逃生窗、应急车门开关阀和灭火器等应急逃生工具的使用方
法。
为了确保该项活动的落实,市运管局要求全市各客运企业高度重视,制定工作实施计划,落实措施和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定推行工作时限,对未按工作进度和要求落实的客运企业和车辆,将按照相关要求对其暂停年审和运营。
目前,我市已建立每天24小时值班的监督举报电话处理机制。同时,要求各客运企业也建立相应的值班制度,负责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对监督人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并记入对驾驶员和车辆所属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将处理结果向监督人告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嘉峪关市运管局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