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业开发,生态农业景观
国家土地政策方面 国家土地政策的重大改变为项目带来机遇。2008年10月19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第一,集体土地无须转为国有即可纳入经营性(非公益性)建设用地;第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
过往几十年,我国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制土地制度: 土地的国家所有制和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分为城市(镇)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必须被政府征用,变为国有土地,才能成为经营性建设用地。而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身价,’立即蹿升数十倍,但农民集体所得不过十几分之一。
因此,在建设用地这个平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与国家所有的土地,开始享有平等的权利,打通了建设用地的城乡壁垒。这是国家制度建设的一大进步,也是城乡统筹的基础。对于在生态农业中引入房地产开发项目来说,第一,实现了项目用地的土地供应多元化;第二,可以和土地拥有者合作进行开发经营,使得项目的实施更加灵活,降低了成本和风险。
生态农业和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方面
(1)随着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进一步深化,系列政策将得到落实执
行。2008年8月10日,央行公布的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首次以较大篇幅讨论房地产价格,并且提出“必须高度关注房地产价格。可以看出政府对市场秩序的监管、整顿以及房地产市场广告的执法加强,房地产市场将进一步得到规范。因此,持续高热度的房地产热在2008年己经开始降温,房地产投资开始回落。房地产开发商函待寻找新的投资概念和利润增长点。
(2)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强调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可持续发展能力。现代生态农业项目建设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因此在以农业高产、优质、高效、多功能和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现代生态农业项目建设中引入房地产开发的理念和思路,一方面可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的利用率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而另一方面也是房地产企业进行产业转型,探索城乡一体化开发路径的有益尝试。
项目风险识别体系构建 生态农业地产项目作为房地产项目的新兴领域,它和一般的房地产项目都存在开发时间长、占用资金多以及各种环境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经济风险、政策风险、自然风险、管理经营风险,给生态农业地产开发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但二者又存在着不同,因此利用层次分析法(AHP)对生态农业地产项目面对驹各种可能风险因素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识别分析,并与一般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区分,能够增强生态农业地产项目中决策的科学性。在此基础上,可以更好地对生态农业地产项目采取风险回避、风险分散、风险转移和风险自留措施,从而有效的降低风险的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