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租赁1(2)
工程机械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G347线阆中三庙乡至厚子铺段公路改建Ⅰ标段一工区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随机人员(人数):
租赁金额: (大写: )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乙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机手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乙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且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
五、甲方的基本职责:
1、为乙方机手提供食宿。
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3、甲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乙方.
4、甲方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交给乙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甲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甲方提供油料,每月借支驾驶员工资及机械维修费用,工程完工后支付租赁费用的70%,剩余款项待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3、运费的承担:如设备租赁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进出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赁时间超过三个月及以上的,进出场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乙方。
4、工作时间:原则上每月工作时间为280小时,超过上述时间的,另行计费,且乙方机手负责配合甲方对机械时间进行真实的考核(签字有效),但该机械时间只是作为机械工作效率的考核,不作为机械租赁费用的结算标准。
5、油料提供:甲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
6、设备维修:乙方承担租赁机械的维修及相关费用,且机械的维修
时间不能超过2天,超过两天的时间,将从其租赁费用中扣除,乙方则负责另上车辆供甲方使用,不得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工期。
7、如因连续落雨时间超过5天及以上的,雨天时间的机械费用减半。
8、因业主单位及甲方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工地需要停工5天及上的,机械租赁费用在停工期间减半。
9、设备租赁期间,甲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乙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乙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10、春节期间,工程机械租赁时间不予计费。
七、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