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春季游学活动的通知
咸教普〔2015〕9
号
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春季游学活动的通知
阳春三月,草语花香。为进一步拓展学生视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让学生走出校门,融入大自然。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春季游学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以游促学,让学生拓宽视野,给学生一个体验、学习和发现的空间,丰富阅历,增长见识,锻炼人际间的交往能力,培养学生团结协作意识,增强学生体魄,考验学生意志。
二、 活动时间:
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一)赴汉科技体验。组织城区学生参加武汉万达集团科技节的高科技体验和武汉大学校园体验活动,通过学生身临其境,感受高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及其魅力,感受大学的校园生活,以激发学生的追求新知识、发奋学习的动力。
(二)清明祭英烈活动。以清明节为契机,组织学生到汀泗北伐战争烈士陵园、汀泗革命博物馆、何功伟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历史、传承文化,缅怀先辈,表达感恩怀念,树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人生信念。在中国文明网、央视网设计推出专门网页,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
(三)户外踏青郊游活动。组织学生就近参观市人民广场、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十六潭公园、市博物馆、星星竹海、金桂湖、一三一人防工程、市、区工业园、农村产业化示范园、花卉苗木基地、农作物栽培实验区,让学生在郊游中增长知识,体验感知文明礼仪、生态环保、团队协作等德育教育内容;在实践中、在亲身体验中感受家乡的巨变,进一步培养学生爱祖国、爱咸宁、爱家乡的感情,激发学生成才报国建设家乡的理想和热情。
四、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春季游学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活动作为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一项重要任务,落实专人专班负责,制订计划,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逐级严格报批程序,城区中小学校以组织好赴武汉参加科技节活动为主,农村中小学原则上以区内为体验活动范围,在活动开展前将学校活动实施方案交普教股报批。
2. 精心设计,讲求实效。各学校在活动开展中,要因地、因校制宜,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和线路,做到形式新颖,情趣健康,注重实效。活动前要勘察线路,向学生讲明相关事项与要求,活动项目必要知识的简介;活动中,要有老师或请当地工作人员充当导游讲解;活动后要在全校组织征文、演讲、体验知识竞赛等感悟升华。
3. 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各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强调外出游学过程的安全;要通过家长委员会或告家长通知书告知学生的游学时间、地点、内容、费用等项目,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确保学生外出的安全。严禁学校、班级、老师借机乱收费,活动发生的费用由家长委员会代表负责收取并向家长公开。不需要收取费用就近安排的游学活动,尽可能让学生自备干粮、茶水解决。活动过程中要配备常用急救药品和随队医生。
4. 做好总结,加强宣传。在活动期间,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把好的做法、有特色的工作及时总结,向咸安教育网踊跃投稿,扩大社会影响力,普教股将从网上统计汇总各地各校活动实施情况。同时,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学生参加的有关活动进行总结评比,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