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缺勤制度
开县汉丰九校因病缺勤制度
为了使我校的缺勤学生能够有明确而清楚的动向,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结合传染病预防和防治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做好学生每日缺勤统计,对因病缺勤学生及时记录,跟踪观察;
二、对因病缺课的学生,班主任必须每天有记录,并附上当天的情况说明,了解病情并及时报学校备案;
三、确实做好疾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四、对请假的学生,班主任必须有有效的同家长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若的确有没有联系方式的缺勤学生,班主任应该派遣相隔近的学生进行了解或亲自家访,获得相应的数据。
五、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六、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情况后,应立即弄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作好记录,同时上报学校备案。
七、班主任对因病缺勤的学生应该注明什么病,治疗的情况,应该体现在每天晨检记录中。
八、班主任对因病缺课的学生的身体状况要坚持每日随访制度,是发烧、发热者要每天通过电话了解其准确情况并逐级上报。
九、当堂上课教师发现该堂课有学生缺课必须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每位老师要在课堂上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学校必须及时做出处理。
十、生病学生病愈返校,必须由正规医院认定,隔离期满身体痊愈持正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交学校认同后,方能复学。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