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编号YCCG1008-41-TP1
标书编号:YCCG1008-41-TP1
竞争性谈判材料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刑侦等设备
盐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2010年10月26日
总 目 录
前 附 表……………………………………………………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4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6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12
第四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18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23
一、投标函…………………………………………………25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6
三、投标人资格声明………………………………………27
四、开标一览表……………………………………………28
五、投标配置与分项明细报价表…………………………29
六、资信证明文件…………………………………………30
前 附 表
第一部分 盐 城 市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YCCG1008-41-TP1)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并受盐城市公安局委托,盐城市政府采购就盐城市公安局刑侦等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诚邀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YCCG1008-41-TP1
二、招标内容 公安刑侦等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3、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招标文件发放
发放时间:自招标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和确认,传真:0515-83080136。
发放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市鹿鸣东路6号,新盐中南大门对面)
发放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cgp-yancheng.gov.cn.
五、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10年11月 4日上午9时整。由招标人或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308)开标室(市鹿鸣东路6号,新盐中南大门对面)。
六、开标时间:2010年11月 4 日上午9时整。
七、开标地点: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8)开标室(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
八、招标人情况
名 称: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
联系人:王相红 汪海 电话: 0515- 88197202 83080136(fax)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采购方联系人:秦进涛 电话:[1**********]
九、招标人帐户信息
(1)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盐城市工行儒学街支行
帐 号:[***********]6
特别说明: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综合科联系电话:0515-88197189 88380112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 10月26日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盐城市政府采购就盐城市公安局刑侦等设备进行进行竞争性谈判。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YCCG1008-41-TP1。
2.1概念说明
2.1.1谈判范围及适用法律
1、盐城市公安局刑侦等设备采购要求见本文件“招标内容与要求”。
2、本次谈判适用的主要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1.2定义
1、“谈判主持人”系指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人”系指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材料,并向招标方提交了投标文件的合法公司。
3、“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竞争性谈判材料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谈判材料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竞争性谈判材料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谈判材料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5、“质保期”系指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保养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的期限。
6、“供货期限”系指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直至达到项目正式运行。
2.1.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2、投标人必须提供货物服务等性能合格证明,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清单(含备品备件清单);
3、投标人必须提供安装和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承诺;
4、招标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2.1.4谈判费用的承担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2.2谈判文件说明
2.2.1、谈判文件是用以阐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情况,以及与投标、谈判、评审程序相应的条款和投标文件格式。
2.2.2.答疑与修改
2.2.2.1投标人应认真检查谈判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2010年11月2日前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2.2.2.2投标人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10年11月2日下午6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可以于2010年11月3日下午6时前对谈判文件中(包括附件)需修改或补充的实质性内容,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或网上发布方式向所有投标人作出澄清、修改或补充。
2.2.2.3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对谈判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2.2.2.4谈判文件以外的内容,一律拒绝答复。
2.2.2.5招标人或其他任何人以非书面形式进行的澄清或答复,不具任何效力,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2.2.6招标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同一谈判文件的投标人。
2.2.2.7谈判文件中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2.3、谈判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与要求
第四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3投标文件的制作
2.3.1原则
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谈判材料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材料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确保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资格将被取消。
2.3.2投标文件的组成
见本谈判材料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3.3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及密封
1、投标人应按照本谈判材料中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2、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打印,且装订完好。如投标文件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4投标
1、投标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且内容必须符合谈判材料中的各项要求。
2、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各项目的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大小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3、投标人的投标如有任何遗漏,涉及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性能、工程实施、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或谈判材料中的其它内容,应接受谈判小组的修正和调整,否则谈判小组将中止。
2.3.5投标人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出具证明公司实力的相关资质,投标报价和有关承诺都必须有投标文件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和投标人公章。
2.3.6保证金
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伍仟元(¥5000.00)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有效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账号见招标公告)。
3、若中标,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5000元),于合同履行后(验收合格)无息退还;未成交的投标人的保证金于决标后无息退还。
4、出现以下情况,投标人的保证金将被政府采购中心没收: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有效期内退出招标的;
(2)投标人在成交后不按其投标承诺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商身份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以骗取成交的;
(4)投标人在招标期间用非法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审结果的。
2.3.7投标有效期予以明确描述
投标有效期为谈判材料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十日内。
特殊情况下,谈判主持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
2.3.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修改
投标人应按照谈判须知要求,准备壹份正本和贰份副本,并在每份投标文件表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打印,并有投标文件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和投标人公章。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签名方为有效,且修改必须清晰可辨。
2.4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4日上午9时00分。招标人和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投标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308室(市鹿鸣东路6号)
2.4.3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4.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中心。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2.4.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至采购中心在谈判材料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5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本项最高60分。 最低报价得60分。其它按差价分值计算公式得分,公式:最低报价÷投标价×60。
(2)供货期限:本项最高3分。供期最短得3分,其他适当减分。
(3)品牌信誉:本项最高10分。基本分为7分,根据品牌信誉适当加分。
(4)物品的主要配置:本项最高10分。完全响应标书为8分,高配置的适当加分。
(5)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本项最高12分。基本分为10分,其它根据产品质量、市场反映、稳定性及故障率等情况适当加分。
(6)质保及售后:本项最高5分。完全响应标书为3分,有特殊质保及售后服务措施,可适当加分。
2.6.1谈判内容
谈判供应商须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评分标准内容及在评标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阐述。
2.6.2谈判小组
采购中心将根据本次招标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三人以上单数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其中专业评委和经济评委不少于三分之二。
谈判小组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与各投标人进行谈判。如发现谈判小组的工作明显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经监督委员会同意,招标主持人有权解散谈判小组,重新组织谈判,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6.3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确定
招标时,谈判小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询问、评估、比较和评定。 谈判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的制作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谈判小组将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谈判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有计算错误。
谈判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谈判材料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除非谈判材料中有明确规定,谈判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其它外部证据。
出现下列情况,谈判小组将要求投标人做出修正、补充或调整,如投标人拒绝,谈判将中止:
(1)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2)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要求的;
(3)未能实质性响应商务要求的;
(4)投标人未能提供所投设备代理证明或相关授权书的;
(5)谈判材料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2.6.4投标文件内容的澄清和修改
谈判小组在谈判时将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或修改。投标人所作的重要承诺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除非谈判小组主动要求,谈判以外的任何时候投标人均不得就谈判事宜与谈判小组联系。
投标人必须对谈判小组的澄清和修改要求做出明确响应,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7成交
2.7.1中标候选
谈判小组将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按得分的高低来确定中标候选人。任何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作为中标的必要条件。
在评议中,如果评委意见出现分歧,采用投票的方式决定中标意向单位。 谈判主持人将记录招标过程的各项具体内容,并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2.7.2资格后审
在确定了中标意向单位后,采购方有权组织有关专家和代表对中标意向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实地考察。
2.7.3成交通知
谈判小组评审后,确定中标意向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并经有关部门核准后,确定中标单位,采购中心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方签订购销合同,逾期作违约论处。
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方签订购销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包括不完全履行合同),按中标违约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7.4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尽快与招标人洽谈合同事宜。
谈判材料、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谈判过程中的补充确认材料以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标的(货物)内容
二、项目需求说明:
(一)采购编号101 顶空气相色谱仪(1套)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气相色谱仪
1. 触摸式彩色液晶显示屏; 2. 图形化仪器界面;
3. 高精度/宽范围的柱箱温度,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 4. PPC程序气路控制,可对载气和辅助气进行电子编程/实时监测;
5. t预排/切割技术,有效避免溶剂和高沸点污染物进入系统,延长系统寿命,节省分析时间;
6. 多任务/多窗口色谱数据处理系统。 毛细管分流/不分流进样口 FID氢火焰检测器
顶空进样器(40位瓶,可升级)
1. 压力平衡时间开关技术,保证最好的准确度和重复性; 2. 零死体积进样技术避免载气对样品的稀释,保证最好灵敏度;
3. 压力进样使样品快速无扩散进入色谱柱分离,在使用毛细管色谱柱时也能保证峰形良好;
4. 重叠连续加热方式,可同时加热12个瓶位,样品间无须等待时间,且保证每个样品有相同的加热时间;
5. 真实温度测量技术,可以真实测定平衡温度; 6. 内标气体加入功能;
7. 触摸式彩色液晶显示屏,图形化仪器界面,仪器的操作和控制非常方便,另也可用PC上的独立软件控制仪器;
8. 石英传输线消除样品的吸附;
9. 顶空进样器主机可存储十个方法,样品最高加热温度为210℃; 10. MHE多次顶空提取法,可用于建立和研究顶空分析方法。 PPC载气压力调节
标准石英传输线,长度1008mm,可加热到210℃
样品瓶(1000个),带有PTFE丁基橡胶涂层的瓶垫(200个) 和PTFE涂层的硅橡胶瓶垫(200个),手动压盖器(1个),压力表(1个),进样针密封附件(2个),O型圈(10个)。
PE ELITE BAC1 0.32MM ID 1.8UM 30M 酒精分析专用柱BAC-1
PE ELITE BAC2 0.32MM ID 1.2UM 30M 酒精分析专用柱BAC-2 专用不分流衬管
1/16TO 0.5MM 2-HOLE GRAPH.FERRULE PK/10"。 双孔石墨锥(10pk) 22ml顶空样品瓶(1000个) 22ml顶空样品瓶瓶盖(1000个) 密封圈(10个)
台式电脑1台(操作系统和电脑配置,与顶空气相色谱仪相配) 激光打印机1台
(二)采购编号:201 全封闭病理脱水机(1台套)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1、电脑控制,可自动传送药液,自动互补药液; ★2、组织处理能力≥225个组织;
3、搅拌程序功能≥4种,要求有连续搅拌;
4、储存器可以存储的处理程序9个,药液名称管理数量90个; ★5、石蜡缸4槽,抽屉式且可拆卸,便于清洁;
★6、真空泵有特殊陶瓷层保护:防腐蚀,能使用硬脂酸,不易粘结石蜡不会出堵漏蜡现象。 7、排液设置:处理槽和蜡缸为上下结构,防止堵蜡; 8、试剂缸15个,可拆卸,便于清洗、清洁;
9、处理槽清洗:用二甲苯、酒精和水三种药液清洗用过石蜡的处理槽,并且通过循环的热空气烘干,清洗次数可设定1-5次数任选。
10、温水冲洗功能:含缓冲剂的固定液重复使用后可能会在药液管道中产生沉淀物。用65°的“温水冲洗”能溶解和除去沉淀物。
11、有两极高、低位液面控制超声波传感器;不受水蒸汽影响 12、药液缸连接确认功能
13、烘箱石蜡清洁装置:能够自动给烘箱里的石蜡脱气,从而保持处理槽的清洁,防止产生堵蜡现象;
14、环保处理功能:全密闭作业,具备合理的废气排放功能和废气过滤模式。
(三)采购编号:301 蔡司体视显微镜(1台套)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ZEISS STEMI DV4体视显微镜 附件1) 防尘罩一套;
2) 1.6倍前端镜一个;
3) 配套外接数码相机接口一个;
4) 外接数码相机一台(CANNON G11)。
(四)采购编号:401 心理测试仪(1台套)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一)配置要求:
1.主机能实时采集胸呼吸、腹呼吸、皮电、皮温、指脉、血压、动作、语音等,*主机预留脑电波采集接口。
2.主机必须16位的数据精确度,所有测试通道测量误差均≤0.1%。 主机采用USB供电,其中USB功耗≤0.5W。 3.主机上测试环境温度及湿度同步量化显示。 二)各通道技术要求:
1. 呼吸: 量程≤200次/秒, 频率响应0.05Hz-20Hz;胸呼吸和腹呼吸传感器(特种金属电极、氯化银电极各一套)为电桥传感器,输出平衡,工作电压为3V-5V。
2. 皮电:量程10Ω-100MΩ, 频率响应0.01Hz-2Hz;该传感器采用无极化银-氯化银电极,工作电压:5V;有皮电同步量化值功能。
3. 指脉:量程50Hz-120Hz/分钟, 频率响应0.05Hz-5Hz;该传感器采用红外反射传感器,工作电压2.5V-12V;
4. 血压: 量程40mmHg-80mmHg(气囊压力), 频率响应0.05Hz-5Hz;传感器采用气压传感器,工作电压2.5V。外接成人血压袖带,测试范围为40mHg-60mHg。
5. 皮温:量程25℃-40℃, 频率响应0.01Hz-2Hz;测量范围30度—38度之间;
6. 动作传感器:采用五路(座)垫式动作传感器,可同步监控被测人的肢体活动,工作电压3-5V;
7. 语音压力采集器:有效采集人体的低频段音波,分析人的紧张程度。
三)其他要求:
1.提供视觉刺激、皮温功能及传统参数与脑电波同步相结合测试的国家专利证书文件。 2.提供样机演示。 四)附件
1) 测试用笔记本电脑一台(IBM T8700, 内存2G, 硬盘320G ,独立显卡256M,DVD刻录); 2) 测试用台式电脑一台(IBM 6100T E8400双核,内存2G,500G硬盘,独立显卡512M,19寸液晶显示器);
3) 测试图谱彩色打印机一台(HP1215);
4) 测试音视频存储可移动硬盘一块(日立原装500G); 5) 测试录音设备录音笔一支:索尼PCM-D50(4GB)。
(五)采购编号:501 苹果专业图像处理电脑(1台套)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产品名称:苹果 MC373ZP/A 品牌: Apple/苹果 系列: MacBook Pro
MacBook Pro系列配置: MC373ZP/A CPU平台: 酷睿2双核 酷睿2双核: I7-620M CPU频率量级: 2.66GHz 内存容量: 4G 硬盘容量: 500G 显卡类型: 双显卡 显存容量: 512M 光驱类型: DVD刻录 屏幕比例: 宽屏16:9 屏幕尺寸: 15寸 重量: 2.5公斤以上 蓝牙功能: 有 上市时间: 2010年 颜色: 浅灰色
笔记本套餐: 标准套餐 笔记本定位: 商务定位 基本参数:
外壳: 精密铝合金一体成型外壳
处理器 : 2.66GHz Intel Core i7 620M 三级缓存: 4MB 共享
内存; 4GB (两个 2GB SO-DIMM) 1066MHz DDR3 SDRAM; 最高支持 8GB 硬盘6: 500GB Serial ATA; 5400 rpm 详细参数:
吸入式光驱;8 倍速 SuperDrive (DVD±R DL/DVD±RW/CD-RW)
图形处理器;Intel HD Graphics5和 NVIDIA GeForce GT 330M 图形处理器,自动显卡切换 显存: 512MB GDDR3
视频: iSight 摄像头; Mini DisplayPort 输出端口,支持 DVI、VGA、Dual-link DVI 和 HDMI (需要转换器,需单独购买)
显示器: 15.4 英寸 (对角线) LED 背光光面宽显示屏,1440 x 900 分辨率
扩展: 一个 FireWire 800 端口 (高达 800 Mbps),两个 USB 2.0 端口 (高达 480 Mbps),SD 卡槽
音频: 带有低音炮的立体声扬声器、全向麦克风、音频输入迷你插孔(数字/模拟)、音频输出/耳机迷你插孔(数字/模拟)
网络: 内置 10/100/1000BASE-T (千兆) 以太网卡
无线: AirPort Extreme Wi-Fi (符合 IEEE 802.11n 规范)2;蓝牙 2.1 + EDR (增强的数据速率) 模块
硬件配件: 85 瓦 MagSafe Power Adapter 电源适配器、交流电源插头、电源线 原装包,无线鼠标
(六)采购编号:601 IBM笔记本电脑(1台套)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特 别 说 明
①本次招标设不设分包,按项目编号中标。
②如由于招标内容中对部分采购商品要求不详细,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补充说明其详细型号规格配置质保等。如不作明确说明,评标委员会可认定其所报配置型号为可能存在情况的最高标准。
第四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使用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比如运输、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4)“甲方”系指采购单位(使用方)。
(5)“乙方”系指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 技术规格和标准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如有不符合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 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一旦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 4. 价格组成
供货价格与投标价格一致。 5. 付 款
5.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付款方式
乙方按照谈判文件和合同的要求交货,经使用方验收合格后,单据齐全,由盐城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货款总额度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满6个月后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 6. 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最近生产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能得到该产品生产厂家的认可。乙方应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生产厂家或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6.2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内在质量或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使用方有权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
6.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6.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使用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7. 交货验收
7.1设备安装交货时,必须在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现场拆封。 7.2使用方将在乙方交货时及时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型号、性能、数量与合同相符,使用方应及时签署验收意见;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型号、性能、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使用方应报请当地法定检验机
构进行检查。
7.3 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在服务承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到位、并保证验收合格,逾期按交货延误处理。 8. 索 赔
8.1 使用方有权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使用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使用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使用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和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8.3 如果在使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使用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使用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采购单位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9.1 乙方应按照合同中注明的或约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使用方验收使用。
9.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
9.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期限通知使用方。使用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采购;同时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使用方应保留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0. 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使用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的0.5%计收,直至交货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交货价的3%。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使用方可考虑终止采购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11. 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将不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使用方。除使用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时,使用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终止协议,并将相关情况报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12. 税费
12.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使用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使用方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过程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13. 履约保证金
13.1履约保证金交给采购单位。
13.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单位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或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3履约保证金在交货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4. 仲裁
14.1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市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市(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4.2 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4.3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和乙方均有约束力。 14.4 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5. 违约终止合同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使用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也不得向使用方提供任何水货、假货、伪劣产品,一经查实,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通报批评,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投 标 文 件
标书编号:YCCG1008-41-TP1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刑侦等设备项目
投 标 人:
2010年 月 日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投标人资格声明 四、开标一览表
五、投标配置与分项明细报价表 六、资信证明文件
一、 投 标 函 (格 式)
致: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的YCCG1008-41-TP1号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并据此函,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手 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 式)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 _(被授权人的姓名)__ ____ (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就参加YCCG1008-41-TP1号标的内容的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纠纷处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投标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三、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和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四、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0年月
填写说明:请准确清楚填写。
盐城市市级政府采购YCC1008-41-TP1号竞争性谈判材料
五、投标配置及分项明细报价表(格式)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愿意遵照标书文件条款,按采购方需求各项要求作如下报价:YCCG1008-41-TP1标的明细报价。
注:1.报价时必须对标的内容详细填写,包括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报价及售后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时间等说明。
2.单价和总价均应包括全部设备价、包装费、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重新计算。
4.请提供本标书要求设备详细的配置清单及分项报价,包括标准件及选购件。
二、其他承诺及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二0一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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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市级政府采购YCC1008-41-TP1号竞争性谈判材料
六、资信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法人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自带备查) 4、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