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自主选学规章制度
干部自主选学规章制度
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09年5月12日
干部自主选学培训机构
教师管理办法
为保证干部自主选学培养目标的实现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师必备的条件:
1.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具有胜任应聘学科教学工作的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知识能力, 适应必要的多媒体教学能力,授课艺术水平等),能不断以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新的技术充实、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3.不断探索、总结和研究干部教育的特点及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一般应具有教学相应的专业背景和技术任职资格。
二、教师的职责:
1.开课前,按照所担任学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及“聘用授课通知书”规定的授课时数或其他任务,填写“教学日志”,并最迟在授课开始两周内送所在教学点,经审批后执行,并送教学管理部门存档。
2.了解所任学科的培养目标中、作用及其与其他相关课程的衔接和连贯;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原则,不断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和改革;
3.认真备课,每门课程都应有备课笔记(原则上应有教学内容、教学要点、教学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进程及作业要求等)。
4.每次上课做好学生的考勤点名,课后批改作业。评定考核、考试成绩。
5.每次授课不得迟到及提前下课。不得无故缺课、停课。如遇特殊情况,要提前填写调课申请单,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6.认真辅导学生,处理好教与学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教师的管理:
1.教学管理部门建立教师情况记录档案。
2.通过检查备课笔记、听课等方式对教师的业务能力、履行职责、教学质量及师德进行考核考查,将意见记入教师教学情况记录档案中。
3.每学期对受聘教师履行教师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归入档案。
干部自主选学培训
学员管理办法
为实现干部自主选学培训学员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干部培训学员管理办法。
一、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学员管理,要紧紧围绕完成干部培训计划,实现培训目标,从加强理论武装、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几方面提高学员综合素质,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学员管理要坚持从严管理的原则,做到奖惩分明,提高学习时效。
二、学员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1、学员管理工作,包括学籍管理、学习管理、党性党风教育、生活管理等。重点是学习管理。
2、学员管理工作,要从学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既要发挥管理部门的作用,又要发挥学员班委会的作用,引导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在学校领导下,学院办公室作为学员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能。
4、各主体班次均设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的学习和其它各项活动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严格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5、各主体班次均建立班委会,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三、学籍管理
6、学员入学要按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并交纳所需费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按规定程序请假。
7、学员参加培训,均建立学习档案,记载学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学习期间表现。
8、学员毕业或结业时要进行自我鉴定、学校鉴定,鉴定要做到客观准确,简明扼要。
9、各班次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考试、出勤、考查合格者准予毕业或结业。
四、学习管理
11、学员到校学习,要进行入学教育,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
12、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坚持自学为主,注重研讨,提倡自我教育。
13、学员听课、自学、研讨、交流、参观考察时,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执行考勤、考查制度。考勤、考查成绩作为结业综合成绩的一部分,记入学员学习档案。
14、学员要认真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学习课程和专题研讨。
15、学员成绩考核实行学分制
(1)各门课程一律通过考试或考查评定成绩。实行等级考核制,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60分以下)。
(2)考试采取开卷或闭卷两种形式。考查课也可采取作业形式评定成绩。
(3)学员结业综合成绩,由考勤、考查、研讨、考察报告、作业、考试成绩等几部分组成。综合成绩选项可根据不同班次的实际而设置。
(4)各班次结束时要进行综合考试。
四、出勤管理
16、出勤管理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详细记载学员的出勤情况。
17、出勤实行出勤率考核制。每位学员出勤率必须达到90%以上,达不到者不准
参加毕业、结业考试。
18、考勤要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学员在校期间要集中精力学习,处理好工学矛盾,有特殊情况须向学院请假。不请假或未经准假缺勤的,按旷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