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说起财产,人们常用到“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来形容,话虽如此,但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许多为了争夺遗产闹得家庭四分五裂,手足反目的事情。每每到了这个时候,遗嘱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今天,小律君就来和大家说道说道遗嘱究竟该怎么写。
遗嘱,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依据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一、自书遗嘱
1.含义:指立遗嘱人亲自书写内容并附亲笔签名的遗嘱,是最为常见的遗嘱形式。
2.形式要求:
(1)必须要立遗嘱人亲自书写;
(2)内容包含对死后个人财产的处分;
(3)意思表达真实自愿;
(4)注明年、月、日;
(5)本人签名。
其中,(1)(4)(5)项属于法律规定自书遗嘱的要素,(2)(3)属于自书遗嘱生效的基本要件。特别注意的是,公民在遗书中有涉及到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的,同时没有相反证据的,可以按自书遗嘱对待。
二、代书遗嘱
1.含义: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这类遗嘱引发的争议和纠纷较多。
2.形式要求:
(1)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下同);
(2)由其中一名见证人代书;
(3)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其中,关于遗嘱见证人,《继承法》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其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举个例子,老人病危在医院想要立代书遗嘱,老人的子女、配偶、包括子女的配偶都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三、录音遗嘱
1.含义:指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此类遗嘱的数量较少,设立过程较为简便,但法律对此类遗嘱的规定不多,由于技术手段的特殊性,在实务中可能引起纠纷。
2.形式:
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四、口头遗嘱
1.含义:指立遗嘱人用口头方式说明遗产分配内容的遗嘱形式。
2.形式:
(1)必须在遗嘱人病危的情况下;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3.值得注意的是,口头遗嘱存在一个限时有效的规定,即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前所立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