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发展制度
黄塘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荷塘区中小学教师培训五年规划》和确保校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校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的提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的的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探索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和调控功能,我校将着力构建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相适应的教师专业化评估机制,建立和推行科学的教师发展性评价制度:
一、评价目的
通过完善的制度,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对教师在师德、教育、教学及科研等工作中所反映出来的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准确的评定,我们的目的是:
1、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全面发展与提高。
2、为了学校领导能够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与提高。
二、评价原则
为使我校的评价制度做到科学、合理、民主、公正,使广大教师心悦诚服,扬长避短、知不足然后进,真正起到了导向、激励、调控的作用,促进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使学校的教育教学迈上新的台阶,我们将遵循以下几大原则:
1、发展性原则
2、重发展轻奖惩原则
3、全员评价与全面评价原则
4、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
5、科学性原则
三、评价周期(一学年)
1、评价周期为一学年时间。
2、为了便于管理,评价周期在每年9月份开始
3、当第一个周期完成后,第二个周期将立即继续启动。
四、评价内容
1、师德师风,权重分20分。
2、学识水平,教育教学,教研能力,权重分20分。
3、工作态度与劳动纪律,权重分24分。
4、教育教学与教研成果,权重分36分。
五、评价步骤
对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评价分三步:
1、月考评。由各教研组及教务处负责,根据黄塘小学量化考核办法执行。
2、学期考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学期考评由教务处及教代会负责。
3、学年考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学年考评教务处、德育处及学校教师德育工作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提供该项考评的资料、数据等,供领导小组参考评价。
六、评价项目及标准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