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农贸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动物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加强对我区农贸市场内经营的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确保了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净化市场经营环境,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配合商务、工商部门,强化出入交易市场畜禽的检疫监管,严防染疫或不健康畜禽流入市场,做到有据可查,“只只有身份,批批有主人”,严防通过交易市场的途径传播禽流感等疫情,对证物不符、逃避检疫的经营户动物卫生监督人员须按照《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二、落实检疫规范。一是进入交易市场的畜产品必须来自定点屠宰场,持有相关的检疫证明。二是进行常规采样,对进入超市农贸市场的肉食品进行实验室抽样检测。凡发现有销售注水、病害、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产品、非定点屠宰的畜产品的经营业户,依法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及时通报工商、商务部门等,强制经营业户退出畜产品经营市场。
三、做到安全责任事故可追溯。动监站与农贸市场内肉品经营户逐户纷纷签订《经营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肉品经营户是保证肉品质量责任人。并且将各经营户的信息
采集存档到位,对其经营地址、家庭住址、姓名、肉品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统计、存档,确保一旦出现肉品安全责任事故可追溯。
四、强化动物防疫意识。执法人员与超市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定期组织肉类经营户学习《动物防疫法》、《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标准》等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利用悬挂横幅、展示宣传版面、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及时传达省市防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指示精神,宣传动物防疫政策措施和科学防范知识,通过宣传培训、制度约束、信用评定活动等方式.提高其文明诚信经商意识,强化自律观念,提高动物防疫意识,确保“放心肉”工程的顺利实施。
五、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经XXXX研究,为将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落实到实处,明确XX、XX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定期休市、卫生消毒等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