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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三年内不结婚,则赠与你一万元”,对此说法,正确的是(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附条件不合法)。
《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根据当事人各自的责任大小、主次、轻
重分担责任)。
《合同法》第253条第1款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上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对此未作任何约定时,该法律规定
即称合同的(普通条款)。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按我国《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C可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
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 A 财产交付时起转移
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拍卖、变卖其留置的保管物所得价款( C .扣除保管费用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返还寄存人
管人和寄存人各得一半
保管合同中当保管物因保管人保管不善损毁、灭失时(如果是有偿合同保管人照价赔偿)(如果是无偿合同,保管人有重大过失才负责赔偿)。
保管合同自( B 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在存货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没有说明时,可以拒收仓储物)(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的仓储物进行
验收)(在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应当交付仓单)(发现仓储物变质或者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交第三人保管)(自己使用保管物)(将保管物交给第三人使用)。
保管人负有返还保管物的义务,但是(保管人明知仓单持有人不是合法取得仓单的,不得返还保管物)(寄存人寄存货币的,保管人可以返还同等种类、数量的
货币)(寄存人寄存除货币外的种类物,除另有约定外,保管人可以返还同等数量、质量的种类物)。
北京的碧溪公司与上海浦东公司订立了—份书面合同,碧溪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浦东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成立时间为(自浦东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 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 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 应当采用(C非格式条款
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D 非格式条款
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 C合同当事人主营业地
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 B 一年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权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成了经济损失,故要求鞋厂赔偿。推销员李某于1月27日寄出的平信,到达乙鞋店所在地的时间为1月30日9时(鞋厂则已经及时向对方通知了不欲订合同的
意思表示,对方在合同 缔结之前自作主张打出广告,经济损失应由自己承担)(鞋店并不能因为自己发出了要约,且该要约已生效,而要求鞋厂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鞋厂修改了鞋店所发出的要约中关于数量条款的内容,故其已形成了一个新的要约,鞋店的要约因反要约的出现而终止)(鞋厂的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即生效时间为1月30日,而该鞋厂撤回要约的通知于1月28日到达受要约人,符合要约撤回的条件,其要约在发生效力之前即终止)。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承揽工作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
承揽合同成立后,定作人的义务有( D 定作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但要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承揽合同成立后的定作人(定作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要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的必要的监督检查)(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无约定时,不必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
质量证明)(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其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毁赔偿责任)(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保留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 A可以解除合同
除合同,只能不接受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要求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任务D.在承揽人不能按约定完成合同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A.买受人承担B.出卖人承担C担保人承担D.第三人承担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保管人有权加收仓储费)(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
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从提存之日起超过(D 2O年 )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
存货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时,应当向保管人说明)(可以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转让
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储存期限届满,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 债务人承 担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 C 12个月)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C)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A.3个月B.6个月C.12个月C一年D.24个月
格式条款D.法律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合同正常变更的惟一条件。
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与造成的实际损失不等,可采取下列规则处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
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61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若买卖合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不知
道标的物在某-地点的,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当为(D 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当为(D)。A.合同签订地B.出卖人户籍所在地C.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D.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当事人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高低的,可以(单方面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
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现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当事人一方违约,而依合同约定,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责任后,不再承担(赔偿损失)(定金条款)(缔约过失)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在下列情形中(受害方停止履行,以减轻费用的支出)(买方拒绝收货后,卖方对货物妥善保管)
属于“适当措施”。
当事人一方违约依合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责任后,另一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但该违约金责任必须是就迟延履行而约定的)。
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下列义务属诚信义务的是(通知)(协助)(保密)。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即使合同不成立,也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
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有欺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定金或者违约金只能适用一个)。
当事人在支付标的之价金或酬金时(应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计算方法确定的价款来履行)。
当事入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
对合理预见规则的理解,正确的表述应该是(仅仅用于限制可得利益的计算的规则)(同样适用于约定损害赔偿)。
对于法定抵消,说法正确的是(债权的种类和性质必须相同)(只须主动债权到期)。
对于合同的解除的溯及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对于持续性合同有溯及力)(对于一时性合同有溯及力)。
对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B)。A.六个月B.一年C.两年D.三年
多式联运的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运输合同)(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各自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
式联运的承运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对托运人或旅客赔偿后,可以按照各承运人的约定向有关责任者追偿)(收到托运货物时,应当签发多式联运单据。单据按照托运人的要求可以是可转让的,也可以是不可转让的)。
发包人(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等损失和实际费用)(未按照
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须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A 有 效 成 立
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成立)
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累计( C 6个月)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D 五分之一),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分之一
个体户吴某与某小学达成初步协议,吴某自愿向该校捐款100万元,将现有校舍改建为楼房,资金6月底到位,并要求学校在此前做好准备工作,并准备必要的
配套资金。但双方并未正式签订合同。 6月初,学校将旧校拆除,并向银行贷款50万元,期限1年。后吴某以生意亏本为由拒绝捐赠资金。学校诉渚法院,要求吴某承担拆除校舍和贷款利息损失。吴某以合同未成立而拒绝。法院应(依据违约责任,责令吴某赔偿学校损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当事人—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
务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合同主体的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适用《合同法》规定的有(结婚协议)(收养协议)(离婚协议)(委托监护协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形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甲赠与乙—幅书法作品)
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的处理方法是( C.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法》上规定的合同有(融资租赁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C)。A.买卖合同B.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D.借贷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合同属于无名合同的是(互易合同)(雇佣合同)(合伙合同)。
公民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经营一个小饭馆,他们之间的关系属于( C 合伙合同关系
公司未交。同年9月31日,甲公司发货并函告遭灾一事。乙公司因货物迟到被发包方扣发工程款1万元。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D 由于甲公司未能及时通知
乙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乙公司承担1万元损失的赔 偿 责 任
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 B 公共秩序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 A承 担 连带责任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 B 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变更过程中使一方当事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或者依约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
的责任。故(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当然继续有效)。
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合同成立后并不是当然生效的,合同是否生效,主要取决于其是否符合国家的意志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自由选择合同相对人,也可以自由决定合同内容,这体现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中的(合同自愿原则)
合同的变更(不存在朔及力的问题)。
合同的变更,仅仅涉及(内容的局部)变更。
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 A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法定阶段。
合同的履行原则为(全面履行原则)(协助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A. 主体的变更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主体的变更)。
合同法调整的是( B 动态的财产流转
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和整个合同法的核心( C 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A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原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移转给受让人)(受让人可以主张原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抗辩权)(专属于原合同一方的从权
利和从义务仍然由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保留)。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D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 B 继续有效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 C 有效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 A 有 效)。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有效)。
合同义务转移时,下列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中(非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债务)并不一并移转于承担人承担。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
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何系统的(A 首次)时间,即视为到达的时间。
华利公司欲购买一批仪器,委托刘某提供媒介服务。华利和有关当事人对刘某提供媒介服务的费用承担问题没有约定,后又不能协商确定。在此情况下,对刘某
提供媒介服务的费用应按下列哪个选项确定?(在刘某未促成合同成立时,应当由刘某自己承担提供媒介服务的费用)。
货运合同的货物( B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属性或者合理的损耗减少的,承运人不负责赔偿
减少的,承运人不负责赔偿D.在运输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灭失,承运人没有收取运输费的,不得再要求托运人交纳;承运人已经收取运输费的,托运人不能要求返还
货运合同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属性或者合理的损耗减少的,承运人不负责赔偿)。
货运合同的收货人(可以是托运人)(在知道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提货)(在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应当(在办理货物运输时,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
的必要情况)(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货物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交承运人)(托运危险品时,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妥善包装,并作出危险品的标志,而且要将有关危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货运合同中的承运人(应当在货物运输到达后,及时通知收货人)(应当对承运的货物进行检查)(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输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
时,可以留置相应的货物,当然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方式)(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方式)(分期支付方式)(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
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技术开发合同( A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
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合同)(技术预测合同)(专题技术调查合同)(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甲、乙签订—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一幅名画以l万元价格出让给乙,履行期限为1999年12月1日。1999年10月2日,甲又与丙签订合同,丙当即支
付了价款并取走字画,对于甲、乙的合同来说,甲后来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因甲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出让某物品,但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现甲向乙提供的物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减
少价款)违约责任。
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3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1万元。现甲不履行合同,造成乙的损失2.8万元。乙起诉法院,法院应判令甲向乙支付(3
万元)。
甲部的有关负责人黄某在一次全国机械产品展销定货会上,受乙市塑料厂的委托,将一份单方拟好的加盖公章的买卖合同文本交给大会订货部门,由订货部门协
助与卖方联系。合同规定购买某型注塑成型机一台,价格若干,质量标准依照机械部最新颁布的质量标准,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运费由卖方承担,买方于收货后十日内完成质量验收并以汇款方式支付货款。丙机床厂在展销会订货部门得知该合同的内容后,对塑料厂的单方拟订的条款均表示同意,于是签署了该合同,并依照合同的规定向塑料厂如期发货。但货到达塑料厂后,塑料厂拒绝接受所送货物,称本厂向大会提交的合同文本只是想了解一下展销会的供货情况,该合同文本并不是针对特定人提出的,不是要约,合同条款还需要在卖方确定后进一步磋商。因双方对合同是否成立持根本不同的态度,无法协商解决,机床厂向某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责令塑料厂履行合同。本案就塑料厂提供的合同文本而言,(本案中的单方拟就的合同条款明确、具体,塑料厂在合同上盖章可以表明其愿意受该要约的约束,也是他作为要约人身分的确立,其要约经过合法代理人传达到作为相对人的机床厂,就产生了对要约人的拘束力)。
甲出国旅游,乙委托购买一台数码相机。甲回国时为乙购得数码相机一台,价值9000元人民币。甲送相机去乙家,乙的儿子丙告知甲,乙因为车祸不幸去世,
所以相机请甲自己处理。甲称因自己并不知道乙死亡的消息,而且自己已有一台同样的相机,因此请丙收下该相机,并支付价款。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此事的正确判断为(甲与乙的委托合同因为乙的死亡而终止,甲无权要求丙收下该相机,并支付价款)。 ’
甲对乙享有100元债权,乙放弃对丙的200万元到期债权,同时乙实现对丁的250万元债权,那么甲(不得行使撤销权)。
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纸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2400件,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乙公司复电:
“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箱的包装。”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一个月后,乙公司去甲公司提货,甲公司说,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故他们没有任何责任(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
甲公司将一批易挥发化工原料交乙仓库保管,未对该原料的挥发性作出说明。乙仓库将该批化工原料与丙公司委托其保管的食品装在同一仓库,化工原料挥发污
染了食品,丙公司的损失(应要求乙仓库赔偿)。
甲公司有一批羊毛待售。4月2日, 甲公司销售部以信件的形式向乙纺织厂发出要约,将羊毛合同的主要条款都作了详细介绍,并特别注明,希望在15日内
得到答复。但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信件没有说明起算日期,信件的落款也没有写明日期。第三天,也就是4月4日,工作人员才将该信投寄。由于邮政编码书写又有失误,直到4月17日乙纺织厂才收到信件。恰巧该厂正急需羊毛,第二天遂即拍发电报,告知甲公司同意其所提出的一切条件,请其准备尽快发货。而且,邮局是第二天也就是4月19日才将电报送达甲公司的。而甲公司却在4月18日,由于没有收到乙纺织厂的回信,已将羊毛卖给丙纺织厂,于是没有回复乙纺织厂的电报。乙纺织厂几次催货未果,遂起诉甲公司,要求其赔偿由于信赖其要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本案应当认为(承诺期限的起算点应按投邮日期即邮戳日期4月4日起算,所以,到4月19日才是第15天,这样承诺即应是在有效期限内作出的,合同当然应有效成立,甲公司亦应负违约责任)。
甲公司与乙门市部签订化肥买卖合同一份,规定甲向乙预付货款15万元,乙向甲提供化肥50吨。乙在收到甲的预付款后无货可供,甲要求乙退回预付款并承担
违约责任。法院杳明,乙由丙农资公司设立,已领取营业执照,但无法人资格。据此,该合同的主体应该为(一方为甲公司, 另一方为乙门市部及丙公司)(若乙门市部已经取得丙公司的授权该合同主体为甲公司与丙公司)。
甲雇乙为自己提供家政服务,雇州期为1年。1年期满后,乙仍然留在甲家用从事服务,甲仍然按照约定向乙支付工钱。甲和乙之间后来的关系为(行为形式的
雇佣合同关系)(沉默形式的雇佣合同关系)。
甲海外贸易公司与外国乙矿业公司洽谈外销硅铁。某年8月2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寄送了一份本公司草拟的加盖了公章的合同文本。要求外方于一个月内答复
是否同意签署该合同。由于该邮件以海运的方式寄出,遇到海上风暴,运载邮件的船只比规定时间延迟半个月,于9月29日才到达该外国公司所在地。该乙外国公司收到邮件后,即于9月30日即向甲贸易公司发出传真,表示愿意签订该合同。可是,甲公司已于9月3日与北京丙矿业公司签订一份与前述合同条款一样的附条件的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如果乙外国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承诺,则甲公司与北京丙矿业公司所签合同生效。甲公司已于9月30日当日将该批硅铁交付北京丙公司。乙公司诉至中国法院,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法院应判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方可生效,本案中承诺期间为一个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为9月29日,故承诺期限为9月29日加一个月即10月29日。原告在承诺期限内作出了承诺,双方合同成立)(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的生效时间采取收信主义原则,到达才生效)。
甲和乙签订了一份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甲向乙交付一笔运输费用,由乙将货物从A市运输到B市并交给丙公司,对此合同的性质,正确的表述有(此合
同为实践性合同)。
甲和乙是好朋友。甲约乙一同去庐山旅游,乙欣然答应,约定在机场见面。不料出发当日,乙临时有急事来不及通知甲而使甲也未能成行。甲很恼怒,告到法院,
要求乙赔偿因失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元。据此,法院应该(不予受理)。
甲将摩托车借给乙使用,乙将该车卖给了丙,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合同效力未定)。
甲贸易货栈经与他人联系,于9月份填写了一份单方盖章的购铜合同书。合同书上写明:需方须在10月5日前将10%的货款电汇来,其余货款在交货验收前一
次付清;如果10%的货款未到,此合同无效。甲贸易货栈填写完毕后,即把这一合同书通过他人交给乙蓄电池厂。乙蓄电池厂收到合同书后,除填上需方单位名称外,在合同生效期栏内填写了“本合同有效期,自11月8日至12月31日。”并在合同书上盖了本单位的合同专用章。11月9日,乙蓄电池厂信汇了货款给甲贸易货栈。以后双方因供货退款等问题发生争议。甲贸易货栈未供货,也未退还货款,形成纠纷。为解决此纠纷,乙蓄电池厂遂诉到法院,要求追究甲贸易货栈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合同。甲贸易货栈则辩称:我方在合同书上写明“在10月5日内,10%的货款未收到,此合同无效”,原告直到11月9日才汇付货款。此时我方与原告没有形成合同关系,当然我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至于我方收到的货款由于已被占用,只能在以后慢慢偿还。本案应当认为(贸易货栈寄给某蓄电池厂的填写好的合同书是一个要约)(贸易货栈的要约中规定了“在10月5日内,10%的货款未到,此合同无效”而蓄电池则在合同有效期一栏中填上“自11月8日”开始生效。故可见,本合同由于承诺与要约在期限的规定上不相同,亦即未达成一致,因此合同并没有成立)(双方所签的购销合同不生效力,终止履行)。
甲实业公司欲委托乙广告公司进行广告策划工作。实业公司根据双方洽谈的情况整理了一份备忘录,请广告公司签署。广告公司对大部分双方权利义务都无异议,
但坚持要求实业公司先行支付30000元广告费作为前期开支,否则策划工作无法进行,所以没有在备忘录上盖章和签字。一个月后,广告公司因业务较少,又感到可以考虑接受实业公司的项目,于是与实业公司联系此事宜,但实业公司告知乙广告公司,该项目已经委托其他广告公司承担。广告公司认为,实业公司既然与自己已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而且事隔时间又不长,在不征求自己意见的情况下又将该项目转交他人承担,破坏了双方已经协商的内容。故诉请法院,要求实业公司履行备忘录中的义务。应当认为(广告公司以无预付款就不能进行策划工作为由,不同意在备忘录上盖章和签字,这种行为其实就是对实业公司所提出的要约的拒绝)(从广告公司的拒绝行为产生起,实业公司所发出的要约,即告失效,实业公司也就不再受其要约的拘束)。 甲委托乙为其购买玉米良种1000公斤,丙又委托乙推销玉米良种1000公斤,乙以丙的名义将1000公斤玉米良种销给丁,又以甲的名义从丁处买来该批玉米良
种。关于此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是(甲、丙合同因双方代理而无效)。
甲向乙借款10万元,期限1年,年利息为1% 。甲预先扣下利息1000元,向乙实际给付借款99000元。1年期满后,乙应该返还甲(99990)。
甲鞋店于1月6日向乙鞋厂发函要求购买1000双男、女式时装鞋,式样及质量要求与乙鞋厂一周前送去的样品一样。单价为男鞋120元,女鞋110元,货款在
货到后15天内一次付清,并请对方在1月底前答复。乙鞋厂于1月8日收到甲鞋店的购买信息,因厂长外出参加展销会不在厂里,厂推销员李某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在调查了解了市场价格后,于1月27日以邮寄平信的方式向甲鞋店提出:“该类时装鞋无论男、女鞋,出厂价均为120元,而且必须购买2000双时,才能以此价成交。”1月28日,乙鞋厂厂长从展销会回来,说展销会上这种时装鞋供不应求,价格还在不断上涨,以每双120元的价格卖出太亏了。于是于当天通过传真的方式,以展销会定货量已满为由,告知甲鞋店不再供货。甲鞋店在收到样品已决定购货,而且满以为其按鞋厂的价格一定可以成交,
所以做广告等造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某年8月31日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货。同年6月初,甲公司所在地发生洪水灾害,甲公司未及时通知乙公司,至8月31
日乙公司催促交货,甲
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一份药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药材党参2吨,依规定执行国家定价。甲公司因主观原因迟延20日交货,在此之前正好
赶上党参提高收购
甲乙两商贸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甲以货币投资,乙以营业用房投资,但约定乙不参加经营,不承担风险,乙向甲每年支付其投入资金的20%,该联营合同(完
全有效)
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
同法理论上称为(同时履行抗辩权)。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
同(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甲因开个体饭店资金紧张,向乙借款6万元,约定月利率8% ,借期10个月,双方签订书画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合同上签字。借款到期后,乙向甲要求还
款,甲以乙经常在该饭店吃饭,从未付款。乙转而向丙要求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甲、乙借款合同无效,丙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丙有权以乙欠甲饭钱未付为由进行抗辩)。
甲于1997年10月1日因情况紧急与乙签订了—份买卖合同,合同内容对甲显失公平。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甲有权通知乙撤销合同)(如果
甲在1999年9月30日申请撤销该合同,人民法院应该给予撤销)(该合同无效,甲乙双方应各自返还财物)。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规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租与乙居住。这一合同性质应如何认定?(已成立,但未生效)(是期限的合同)。 价,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此合同价款执行标准是( B 遇 到 价 格 上 涨 时,按原价格执行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B必须是书面的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解除权因下列原因消失(解除权人抛弃解除权)(法律规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约定解除权利行使期限的,约定期限届满)(法律没有规定且
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经双方催告后该权利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
借款合同中对货币种类的要求是( C 必须写明货币种类
仅属于双务合同效力的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
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支付报酬,但是(居间人没有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可以要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居间活动时支出的必要费用)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具备以下哪一个条件,合同就肯定不能成立(内容违法)(意思表示不一致)。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B 除斥期间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B 除斥期间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除斥期间)。
合同
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B. 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
可以适用留置方式担保的合同有(行纪合同)。
客运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注意事项)(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应当在运输过程中尽力救助患
有疾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李力向某银行借款10万,用于开发新产品,双方约定款期限为两年半,但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事后亦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支
付利息的期限应该为(应当分别在满12个月、24个月和30个月时支付利息)。
李某急需现金支付一笔合同债款,以免遭受违罚金,遂向高某提出以年息30%的利率借款1万元,借期1年。高某允诺,双方就此约定1年后李某无力还款,高
某诉至法院,李反诉该借款合同因高某乘人之危,显失公平,要求撤销。、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借款利率系李某主动提出,不能认定高某乘人之危)(30%的年利率为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3倍,不属显失公平,该合同有效)。
李某是沿海某地的一个渔民,一日清晨,他从海上打鱼归来,共捕得黄花鱼6000余公斤。下船后,李某即写了一张便条给其老关系客户某水产品商店,告知商
店他今日打鱼归来,共计有黄花鱼6000余公斤,价格为每公斤15元,如有需要,请派人前来购买。请人当天下午将便条送达至商店。一般讲,4月天打回的鱼可以存放2天,商店由于现金周转问题,决定第二天上午再派人前去购买。然而,由于鱼产品价格上涨,当日下午,李某便将6000余公斤的黄花鱼
以每公斤18元的价格全部卖给了另一水产品商店,且没有通知原水产品商店。待第二日上午商店派人前去购买时,黄花鱼已卖尽。双方遂起纠纷。本案应当认为(李某对水产品商店发出了要约,要约中没有对承诺期限做出规定且要约表明,商店承诺的表示可以通过直接派人购买这一“行为”的方式作出。根据本条规定,商店只要在“合理期限内”派人去购买李某的黄花鱼,即可视为作出并送达了承诺,从而达成交易)(商店在18日上午前去购买的行为符合这一要求,双方买卖合同应当有效成立)(李某没有在合理的期限内,保留足够的货物供相对人购买,应付缔约责任)。
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以采取以下何种方式处理?(允许延期履行合同)(允许部分履行合同)(全部免除履行合同)(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刘林于2000年4月4日向沈清发出要约,要约中规定本要约于200。年4月15日之前有效,要约于4月6日中午12:00到达沈清,那么( C刘林可以在4月6
日中午12:00之前撤回要约
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利。关于这一行为,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刘某转让其债权,
应当通知许某)(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
买卖合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当(D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B 出卖人承担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交付前意外灭失的风险应该由( B卖方)承担。
买卖合同执行国家定价的,在买方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情况下,该合同的价格如何执行(逾期提货,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货,价格下降时,
按原价格执行)(逾期付款,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付款,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免除的性质为(单方行为)(处分行为)(非要式行为)。
某甲将家用电器交乙寄卖商行出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乙寄卖商行已经售出部分家用电器,某甲逾期不支付报酬的,乙寄卖商行可留置其余家用电器)。 某经营部连续在《市广播电视报》上刊登销售一种编织机的广告。广告中说,凡购买此编织机的,均由经营部负责培训。某女见到该广告后,遂去该经营部购买
了此种机器。购销双方采取先付款后开箱交编织机的方式成交,另购机架需再付款。当杜某问及培训一事时,经营部称:“参加培训者需交培训费,购买者带自己的编织机参加操作实习。不参加培训者,点清机件回家。”杜某认为,广告中说培训由经营部负责,就应是免费培训,买了机器以后,又索要培训费,太不合理。于是某女赌气将机器拿回家自行练习使用,但她始终不能掌握S型编织机的各种功能的操作,于是便以该机质量差为由,向省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退机还款。 在消费者协会调处过程中,该经营部以用户杜某操作不当,技术不熟练为由,拒绝退机还款,并请商检局进行了检验,证明该编织机的编织功能及织物质量均符合同类产品的技术指标,与说明书介绍的情况相符。双方争执不下,某女诉诸法院(被告泰华经营部在所刊登的广告中并没有明确、具体地阐明该机器的价格、配套产品及其价格,故不是要约)(该广告不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所以是要约邀请)(广告没有许诺是免费培训, 自然可以收费)(双方当事人之间合法的买卖关系应予以保护)。
某人因资金严重短缺或经营上的迫切需要,向他人借高利贷,此种借贷合同大多属于( B显失公平)的合同。
某食品公司与某运输公司签订一份合同,要求某运输公司运送价值50万元的食品到某地。某运输公司委托一个体运输户李某代运。途中因下大雨路滑翻车,致
三分之一食品损失,那么应由(某运输公司赔偿)赔偿某食品公司的损失。
某食品加工厂在外地购得20吨新鲜羊肉,急需运回厂里加工。5月10日,食品加工厂与某车站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火车站于次日将这批羊肉用快
车发运,四天内运到目的地。第二天,因车站计划不周,未能调到快车,遂改用慢车发运。5月15日凌晨,火车遇铁路塌方,耽搁3日。最后,这批羊肉在5月18日才运到目的地。但此时,羊肉已开始腐烂。食品加工厂请求火车站赔偿,车站以铁路塌方系不可抗力而拒绝。此案,食品加工厂的损失(车站承担)。
某市百货公司通过新闻媒体播发招租启事:将市场装修后分摊位出租,投资装修费2000元。周某于月初得知此消息后,决定租赁两个柜台,于月中去提前支取
了即将到期的定期存单,损失利息近千元。可是就在周某准备去租赁摊位时,百货公司又宣布说:因主管部门未批准,摊位不再招租了,请已办理租赁手续的租户到公司协商处理办法;未办理手续的,百货公司不再接待。周某认为百货公司这种作法太不负责任,所以要求百货公司赔偿自己的预期收入若干万元,以及利息损失。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法院应判决(百货公司的广告具备要约的全部条款,视为要约)(其决定停止招租行为,是撤销其要约的行为)(百货公司在要约生效以后撤销其要约时,周某尚未作出承诺,因此对他而言,百货公司有权撤销其要约)。
某市纺织品公司与某市第三毛纺织厂在某市经委有关领导的主持下,口头达成一项买卖混纺雪花大衣呢的协议。协议达成后,此种衣料因季节性因素十分紧俏,
价格上扬,第三毛纺织厂已将原定卖给市纺织品公司的那批衣料,卖给市强华百货公司,故无货可供。市纺织品公司要求市第三毛纺织厂赔偿其损失。第三毛纺厂则坚持,与买方某市纺织品公司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所以其不应受口头合同的约束,故其不向某市纺织品公司供货,不是违约行为。此合同因(被告违反合同约定,不向原告供货,显然构成违约)(口头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
某市化学纤维厂与某市针织厂第一车间签订购销合同一份。但化纤厂因原材料涨价,生产经营方向需调整,不愿继续生产此种微利产品,遂停止向该车间供货。
经多次协商没有结果,针织厂第一车间遂诉至法院,要求化纤厂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就本案的合同而言:(该车间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只能由其所属的针织厂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负民事责任)。
某市市政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立交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按照规定,此建设工程必须实施工程监理,于是,就该工程与光明工程监理公司签订了工程监理合
同。此监理合同的当事人为(某市市政公司和光明工程监理公司)。
某外贸土产进出口公司,拟向一个外商出口一批土特产品。双方就出口商品品名、规格、质量、价格、数量、包装、交货日期及违约责任等通过电报往来进行磋
商。双方就上述内容均达成了协议。此后,由于国内货源紧张,无法供货,中方就没有组织货源。外方指责中方违约,诉至法院,要求中方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双方的约定,偿付外方违约金若干美元。中方则辩称,我们与外方没有最后签订书面合同,所以双方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当事人通过信件、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文书往来订立合同之后,记载有合同内容并有当事人签名盖章的信件以及数据电文,也被法律视为合同的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之间虽然没有正式的合同文本,但双方之间的电报往来能够充分反映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的事实,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
承担违约责任)。
某养渔场和某饲料场签订鲜鱼合同一份,约定由养渔场向饲料场提供鲜鱼500公斤,价格每公斤10元。同时,双方签订了饲料买卖合同一份, 约定由饲料场
向养渔场提供饲料1000公斤,价格每公斤3元。双方债务都届履行期时,养渔场向饲料场提出,自己不向饲料场交付500公斤鲜鱼,同时,也不再要求饲料场向自己交付1000公斤饲料,双方债务相互抵消,但饲料场不同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此案可选择的处理方法是(养渔场可以通知饲料场双方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抵消)(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抵消)。
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债务人的代理人)(第三人)。
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体现在( A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 A 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B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C 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上海某工厂一向广州某公司购买—批物品,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发生争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上海某工厂—付款给广州某公司,应在上
海履行)(广州某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给上海某工厂,但应给该厂必要的准备时间)。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但(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委托人利益的需要,受托人可以不经委托人的同意转委托)(经
委托人同意的转委托,由委托人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负责)。
四海公司因生产急需,向城乡信用社借款100万元,双方已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据此,城乡信用社的主要权利义务包括(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100万元)
(有权要求四海公司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资料)(在四海公司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时,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所谓合同的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作为该合同基础的事由,(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并非当初所能预料的变化,此时,如果依然坚持
原来合同的法律效力,必然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基础是( B 双务合同的牵连性
王某为购买房子,向好朋友张某借款8万。双方就此合同的有关事项向杨选律师请教,杨律师的答复中正确的有(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约定利率)。 王某与县农科所签订了一份良种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若农科所小麦良种培育成功,则以每公斤500元的价格向王某出卖10公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
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所附条件成就,则合同成立并生效)。
损失的行为
违约行为是当事人(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违约行为是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 B 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 对 方 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行合同
C.已经承担了对方当事人的损失D.是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裁判结果
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A 严格责任原则
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法律责任。
委任合同是(双务合同)(持续性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
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A 研 究 开 发 人 所 有
有D国家所有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制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
利)。
我国《 合同法》调整的是( D财产性质)的合同。
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取的是( A 到 达 主 义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地点是( B 合同承诺生效地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属于赔偿性的违约金,不具有惩罚性质。若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自愿原则的基本含义包括(当事人享有订立或不订立合同的自由)(当事人有选择合同另一方的自由)(当事人有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当
事人有决定合同形式的自由)。
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C 保管合同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租赁期最长不得超过D 20年
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 C 通 知 主 义
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D 财产关系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 B 为效力未定合同
下列关于居间人的权利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因居问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而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下列合同中,不属于格式合同的是(某企业债券)(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
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A技术转让合同
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技术转让合同)
下列合同中,属于持续性合同的是(合伙合同)
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C 赠与合同
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赠与合同)
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买卖合同)(借用合同)(租赁合同)
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D 借用合同
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借用合同)
下列既属于违约责任又属于侵权责任的责任形式是( B赔偿损失 )
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双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害的)(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的)。
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下列哪些合同需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才可生效?(股票质押合同)(房屋买卖合同)。
下列哪些合同属于应办理登记的合同(出版合同)(股票质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下列哪些情形,可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
下列哪些权利不因合同权利的移转而当然地移转于受让人(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
下列哪种情况司导致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清偿)(提存)(抵消)(免除)。
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下列情况可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是(不可抗力)(拒绝履行)(履行延迟)(不完全履行)。
下列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是(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
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下列情况中,不能引起合同变更的是(D 原合同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下列情况中,发生混同并消灭权利义务关系的是(互负债务的男女结婚)(有合同债务关系的甲乙企业合并)。
下列情形,不能行使代位权的是(基于身分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因侵害人身权而产生的债权)(损害救济权)(禁止扣押的权力)。
下列情形,符合(合同法)确立的不安抗辩权制度的有(甲与画家乙约定由其为甲画像,甲于5月1日前支付报酬3000元乙在收款一周内为其画像,甲于4月29
日赴乙处支付报酬时发现乙身染重病,于是拒绝付款)(甲向乙出售名画一幅,约定先由乙付款,甲在收款次日交画。乙准备向甲付歆时,发现甲已在3天前将画卖给丙并已交付,则乙可拒付画款)。
下列情形,可以提存的是(无法确定谁是债权人)(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当事人约定以提存方式履行债务的)。
下列行为中为可撤销的有(恶意无偿行为)(善意无偿行为)(恶意有偿行为)。
下列有关费用负担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由该合同的当事入平均负担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下列有关合同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法
律行为)(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等价有偿的法律行为)。
下列有关价格的说法正确的是(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内按交付时价格计算)(逾期交付的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法)(逾期交
付的价格下跌时,按新价格执法)。
下列有关清偿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是(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清偿费用增加的由债权人承担)。
下列有关委托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可以随进解除委托合同)。
下列有关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都是无偿合同)。
下列有关债务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有(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正对方未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
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下列有关中止履行的表述,正确的有(—方暂时中止履行必须有另—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一方在另一方提供了适当的担保
后,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既未恢复履行能力,又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下列属于单务合同的有( D 赠与合同
下面各项中,不属于书面合同的是(D.保险单
行纪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可以取得报酬,如果(行纪人部分完成委托事务可以取得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如无相反约定,行纪人可以留置委托物)。 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 C 当 事 人
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但(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人,无约定时所节省的价金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对价格有特殊指示的,行
纪人不得高于此价格卖出或者买入)。
养猪专业户李某打算转产做服装生意,便决定将自己原来经营的养猪场的全套设备出售,他先同邻村王某商定,要价15000元,并要求对方在10天内回话。因
为李某此时急于将设备卖掉,以便迅速搞到做生意所需的资金,于是就又在第三天找到了本村的张某,也约定要卖出该套设备,可在10天内给个回话。王某早就有养猪的意愿,得到李某的要约后,便积极筹款,并将自己新买的解放牌摩托车以七成折价卖掉。不料该设备在第六天已被张某买走了,王某于第八天凑足了钱,尚未来得及回话时,李某便来找他通知此事,并表明撤销与他订立合同的意思。于是王某指责李某说:“咱们说好了是10天,为什么你第六天就把设备卖了出去,太不讲信用了,你必须赔偿我折价卖掉摩托车损失的4000元。”李某反唇相讥:“你卖掉摩托车是你自己的事,我没逼你这样做,在你回话之前我就告诉你不卖了,怎么叫不讲信用,你的损失找得着我吗?’’双方各持己见,无法达成协议。王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李某要约购买养猪设备,否则要求李某赔偿其经济损失4000元。应当认为(李某虽然在王某承诺之前就撤销了该要约,要约可撤销)(李某为了出售自己的养猪设备,向王某约定出售全套养猪设备,并规定了具体期限和价款,显然是采取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当事人这一要约被王某了解后,便立即产生了法律效力)(李某从要约生效开始,就要随时准备接受王某作出的承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有关合同订立的程序的规定,使王某蒙受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法律规定,合同中的哪些条款会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失去效力?(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条款)(合同约定的风险转移条款)。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后,( B 只是不发生履行的后果,但恢复原状、缔约过失责任有可能发生
依照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经济或社会的效果而对合同进行的解释属于( D 符合合同目的解释
以拍卖方式订立合同时,( C拍 定)是承诺。
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投标人的投标属于( A要约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提起侵权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恶化的)(严重丧火商业信誉的)(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
务的)(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的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有偿的委托合同与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的责任不同(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因受托人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
有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因故意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合同成立时,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 合同的成立地点为(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在合同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履行的合同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火的大小, 要求对方承担(修
理或者退货)(修理或者减少价款)违约责任。
在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中,可抵押的财产有(A.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在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A)。A.汽车B.耕地使用权C.宅基地使用权D.某医院门诊大楼
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 D 不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
在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中,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 A .财产交付时起转移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担人)交付标的物。
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 B 不负赔偿责任
在下列情形中,(甲答应将祖传字画卖给乙,后字画被盗,仍然请乙从外地来磋商购买字画事宜,给乙造成损失)(甲答应可以将某些物品卖给乙,在乙前来洽谈
之前已将货物售出,但未及时通知乙,致使乙徒劳往返)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在租赁期间,如合同没有约定,租赁物修理应由(A 出租人承担
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沙某将标的物提存以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应由胡某承担)。 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 C 一年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C应取得债务人的同意
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应当符合的条件有(有可以提存的合法原因)(须经法定程序)。
张某13岁,被称之为天才小画家,并在美术馆举办个人画展,美术馆与其达成协议有偿展出该画,该协议(有效)。
张某将房屋一间出租给李某居住。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适逢台风灾害,致租房全部倒塌,损失2万元。由于房屋倒塌,压坏李某的家具、家电等损失2万元。
因索赔发生纠纷,对此处现办法是(双方均无赔偿责任)。
赵某答应在该年年终将30万元借给白某,用以资助白某为其产品拍摄一部影视广告。为此,白某与某影视摄制公司签订了广告制作合同。年终来临,赵某反悔,
拒绝借钱给白某,使白某无力履行他与影视摄制公司签订的广告制作合同,并为此支付违约金2万元。因此,白某要求赵某予以赔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赵某对白某的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
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