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单位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经营单位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核准通知(复制件);
(三)具有法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书(包括对评价报告所提隐患和问题整改后的确认意见);
(四)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复制件);
(五)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制件);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指保管人员、销售人员等)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资格证书(复制件);
(七)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八)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九)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制件)(重大危险源单位提供);
经营单位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核准通知(复制件);
(三)具有法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书(包括对评价报告所提隐患和问题整改后的确认意见);
(四)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复制件);
(五)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制件);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指保管人员、销售人员等)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资格证书(复制件);
(七)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八)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九)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制件)(重大危险源单位提供);
经营单位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单位名称、单位类型、主要负责人以及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于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一式3份);
(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三)变更经营单位类型的,需提供经营单位类型变更的证明材料;
(四)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需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
(五)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的,需提供经营场所变更的证明材料;
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证机关根据审核意见,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经营单位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单位名称、单位类型、主要负责人以及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于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一式3份);
(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三)变更经营单位类型的,需提供经营单位类型变更的证明材料;
(四)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需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
(五)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的,需提供经营场所变更的证明材料;
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证机关根据审核意见,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申请换证的经营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表》;
(二)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四)安全评价报告;
(五)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安全资格证复审合格的证明材料;
(七)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八)经营属于成品油的经营单位还须出具相应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申请换证的经营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表》;
(二)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四)安全评价报告;
(五)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安全资格证复审合格的证明材料;
(七)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八)经营属于成品油的经营单位还须出具相应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