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产业介绍
一、东莞概况
东莞市位于广深港黄金走廊腹地,珠三角几何中心。北距广州50公里,南离深圳90公里,市区距广州白云机场和深圳机场均不到一小时车程,距离香港不足100公里。1985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东莞撤县设市;现辖32个镇区。全市陆地面积2465平方公里,常驻人口约800万,其中本地户籍人口约180万,外来暂住人口近600万。拥有五星级饭店17家,仅次于北京和上海。
轨道交通:东莞轨道交通将设有4条市域线(R1至R4线)和1条市郊铁路(广深市郊铁路),总长264公里。东莞轨道交通第一期(R2线)途径会展中心、水濂山公园 ,预计于2015年通车。
二、经济概况
1978年7月,国务院颁发了《开展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办法》,8月底,东莞就引进了港资,办起了全国第一家来料加工企业--太平手袋厂。抓住国际产业调整和国家对外开放的机遇,发挥毗邻香港的地理优势、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丰富而且价格低廉的优势,引进国际资本、产业、技术和管理,兴办"三来一补"和"三资"企业,发展加工贸易,提高了经济国际化水平,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东莞模式吸引了大量外资,至今累计吸引外资270亿美元,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东莞投资,办起了15000多家外资企业,已基本形成覆盖全球的市场网络和参与国际市场大循环的格局。世界500强企业有48家,跨国公司124家,境外上市公司有近800家在东莞投资办厂。130多港资企业通过在东莞的投资办厂,发展成为香港和海外上市公司。
东莞已成为国际性的加工制造业基地,尤其是全球重要的电脑及周边产品生产基地,一批IT产品占据了世界市场20%-40%的份额。鞋类、服装、玩具、家具等产品也大量远销欧美等国际市场。东莞外贸出口额曾连续七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2012年东莞GDP达到5000亿元,进出口总额1444亿美元,其中出口850亿美元,增长8.6%。在去年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全国进出口额排名前四位的4个城市中,东莞增幅大大优于上海、苏州,仅次于深圳。而在金融危机时期,东莞进出口额降幅在上述4个城市中最大。
2009年,全球500强城市东莞排名195位。是跻身前200强的中国城市中唯一的地级市。经济规模国内排名第二十二。
“东莞模式”在中国城市经济发展史上堪称奇迹。但是这种“三来一补”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摆脱不了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历史局限。近年来,东莞着力推进发展模式的转型与创新,以科技进步、人才集聚、结构调整、优化配置和加强管理为突破口,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打造“现代制造业名城、生态绿城、文化新城”。
“东莞模式”是一种外源经济模式,即利用外资发展本地制造业,其核心特征是“三来 一补”和加工贸易,即用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它最早出现于1978年的东莞。在“东莞模式”中,东莞地区只提供建成的厂房、廉价的劳动力,而外资在整个产业链中发挥主导作用,在产业链中,产品设计、测试由外商承担,所需原材料由外商进行采购,一般从国外进口,生产过程中的核心技术和生产设备也是由外商提供,产品的物流销售也由外方所掌控,中方只在生产过程中承担加工、组装的角色,这种模式的本质即OEM(国际代工厂委托加工模式)。由于核心的设计、技术和销售部门都由外商掌控,利润都大部分被外商所得,而东莞方面只得到相对较少的加工费用。而加工贸易,是指东道国采用免税方式从国外进口中间产品、进行加工并最终再出口的一种生产与贸易活动。加工贸易一直是东莞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东莞由于地缘优势,利用加工贸易这种方式,实现了经济的飞速发展。
在东莞模式中,台商高度集中是一大特色。台商在中国的投资中,广东所占比例超过35%,而在广东地区,东莞所占比例更是高达2成。台商对“东莞模式”形成和促进作用是决定性的。
1“东莞模式”发展的困境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曾经的“东莞模式”发展受到土地资源、技术升级、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出口退税下调、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提升、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限制,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产业链固化在低端,科技含量不高。“东莞模式”的本质决定了其在整个全球产业链中处在最低端的位置,设计、技术、销售等核心部门均掌控在外商手里,东莞方面挣取的利润相对较低。受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原材料大幅涨价、人民币汇率升值、外国订单大量缩水等因素的影响,加之国内劳动生产力成本的提高,“东莞模式”的发展面临巨大的困难。本来就少的低利润,变得更少,很多制造企业,为了减少损失,采取停工、甚至倒闭的手段,影响了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第二,经济结构问题和企业缺乏产业升级动力。东莞外源经济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0%左右,占出口总额的90%以上,对外依存度极高。产业的植根性不强,内外资的投向失衡。外资主要投向加工制造业,民营经济主要投向第三产业,投向工业的很少。东莞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一般采用外销的发展道路,设计、研发等核心技术部门一般都在母公司,或不进行技术研发投入,习惯走外延型发展道路。 第三,外资特别是台资的撤离,动摇了东莞经济的发展基础。高聚集度的台商,为东莞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沿海地区近年来劳动力成本的持续增加,加之东莞地区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为了降低生产中的劳动力成本和土地资源使用成本,外资纷纷向我国北方和内陆地区转移,甚至一部分企业转移至越南、柬埔寨等新兴的社会经济体。外资的撤离,严重影响了以外资为主导的东莞模式的发展,直接威胁到整个东莞经济的安全,将动摇东莞经济的发展基础。
2.改变传统粗放模式,提倡高科技,以科技手段促进经济发展
产业转型并不意味着摒弃传统产业,而是在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利用高科技促动产业转型升级。 摆脱“原始设备生产商(OEM)”的身份,向产生高利润“原始设计制造商(ODM)”和“原始品牌制造商(OBM)”转变,从而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2006年,东莞提出了"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的发展战略。从"为经济增长而竞争"转为"为科学发展而竞争";经济结构转型:从"工业大市"转为"工业强市";从"外源为主"转为"内外双源";企业战略从"低成本成长战略"转为"差异化成长战略"。
不停产更换企业身份,让大量来料加工企业变成具有法人资格的“三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企业),进行企业身份的更换。
2008年以来,东莞已有近4000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来料加工企业实现了不停产转为法人企业,占全市来料加工企业的60%以上,全市来料加工出口比重从36%下降至15%。
很多来料加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为独资企业后,会加大内销市场的研发力度,不少企业还专门成立了内销团队,研发适合于中国内地消费市场的产品。
数据显示,东莞外资企业内销总额从2007年的1439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2479亿元,增长了72%,仅新增增值税就达8.9亿元。
“三重”建设构星月格局
经过几年的努力,东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初显成效。东莞有六成加工贸易企业成功转型,外贸依存度下降72%,来料加工企业出口占比也逐年下降,东莞加工贸易自主品牌拥有数量从2068个增加到4325个,从帮人贴牌升级到输出品牌。东莞力图在优势传统产业中重新构筑起涵盖研发、设计、采购、营销等高端环节的优势产业链。“三重建设”、促进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更为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了强势的增长极。
附:三来一补”企业转型之必要“
一、“三来一补”企业的特征
“三来一补”是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及补偿贸易的统称。所谓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是指由外商提供原料、技术、设备,由中国大陆企业按照外商要求的规格、质量和款式,进行加工、装配成产品交给外商,并收取加工劳务费的合作方式。
“三来一补”本质上是一种国际投资方式。但是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因各种原因,慢慢地大部分工厂逐渐地转为外商实际控制,从某种意义上成了外商在大陆开办的加工厂。为了进一步确认这种新型经济实体在经济交往中的地位,东莞市率先向国家工商总局请示要求将“三来一补”看成经济实体,颁发营业执照,该请示得到国家工商总局的同意。这促使了所谓“三来一补企业”的形成。而这种“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对外发生各种民事经济关系,本身也具有自己的名称(该名称已区别于中方单位的名称,大多与外商的名称接近)、组织机构和场所。这些“企业”实际上都由外商所实际控制。
二、“三来一补”企业转型是获得融资的需要:
“三来一补”企业因其不具备法人地位,无法通过金融机构获取融资。尽管东莞市政府为了使企业能够得到其融资计划的支持,出台了一些相应的政策,妥善解决企业房产证和土地证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考虑到很多企业迫切需要融资,同时又还处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在融资方案中特别提出,只要企业的房产和土地等抵押品是有产权的,可由镇街开具有关证明,先办理融资手续。但因为银行和担保公司的制度首先要求企业是一个法人,所以“三来一补”企业只有转为三资企业,取得法人资格,才能得到政府融资计划的支持。从长远看,也只有转型为三资企业,取得法人资格,才有可能通过正常的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满足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金的需求。
三、转为三资企业更有利于企业的经营:
“三来一补”企业,从组织形式看,企业隶属于村镇经济发展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从经营方式看,自产自销,依托村镇经济发展公司经营,有受制于人之忧。从机器设备进口看:享有免税进口设备的优惠政策,但加工协议满后设备须退运出关。从原物料采购方面,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复出口可免征进口环节的关税和增值税。原物料一般不得在国内采购,但目前有些地区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国
产原材料、零部件进行加工装配制成产品后出口。在产品销售方面,产品100%出口外销,无内销权,内销可能追诉为走私。但有些地区对外加工装配的成品属于国内市场紧缺而国家允许进口的,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按规定办理进口手续和依法纳税后,可以在国内销售。 而三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立经营的企业,经申请设立登记,组织资金、设备、人员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独立经营。系独立的经济实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方式上自产自销,独立经营。在机器设备进口方面,对免税进口的设备在补税后可在国内销售,也可退运出关。在原物料采购方面:进料加工复出口可免征进口环节的关税和增值税,其他则需课税。原物料可以在国内采购。在产品销售方面,产品合法内销,比例可达100%,但对企业有属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项下进口设备,如有内销,在设备进口时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税款不再返还,同时可能追缴该项目已返还的税款,并依法予以处罚。
四、税收政策的差别:
就三来一补企业而言:企业所生产的出口货物和所获得的工缴费免征增值税;凡新办”三来一补”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不能开出增值税发票:出口无退税。对三资企业而言: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投资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及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可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有利润再投资退所得税政策;在投资总额内采购的国产设备如属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其投资额的40%可抵免新增的企业所得税。
五、转为三资企业是长足发展的需要:
三来一补企业,企业所有权属村镇经济发展公司,外商对企业无所有权。对投资的设备依加工装配协议拥有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在村镇名下以租赁方式取得,外商无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外商自建的厂房或员工宿舍只能依土地租赁合约拥有租赁权。对无形资产(企业商号、商誉)不拥有所有权。须依加工装配协议按企业规模或外汇工缴费的一定比例向村镇经济发展公司上缴统筹及相关的管理费。对于三资企业:外商对企业完全拥有所有权。包括企业的各项动产、不动产(房屋及建筑物)和无形资产(企业商号、商誉)。企业可租赁也可向政府购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当然也无须向村镇经济发展公司上缴统筹及相关的管理费。 综上所述,由于“三来一补”企业属加工贸易形态,企业的资金及设备由外商投资,但企业的所
有权属中方所有,外商较无保障;生产的产品须全部外销,不能拓展中国大陆市场;不能给转厂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市场逐渐变窄;不能在中国大陆上市或融资等等。三来一补企业这一系列固有的局限性,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发展的速度和空间,而目前政府也为“三来一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提供了政策上的极大便利。尽管“三来一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还存在设备补税等问题,但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和现实的需要来看,“三来一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都是具有相当的必要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