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及处理
抗结核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
(一)异烟肼(INH)
1.神经系统不良反应
(1)未梢神经炎 其发生与剂量(特大剂量发生多)、体内INH乙酰化速度(中、特大剂量下慢乙酰化发生多)及营养不良、酒精中毒、妊娠等因素有关。
(2)中枢神经系统 可诱发癫痫发作,并可出现记忆力减退、抑郁、嗜睡、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少数反射亢进、肌肉震颤、运动障碍、听力障碍、注意力不集中、多梦、妄想、幻觉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体征。
2.肝损害 一般发生在治疗前3个月,常为单纯性、暂时性、可复性转氨酶升高,通常无临床意义,停药后转氨酶可迅速下降,重新治疗多不再上升;少见黄疸或肝坏死。
3.其他 少见的不良反应还有皮疹、药热(过敏反应)、男性乳房增大、女性月经失调、血液异常(白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溶血性贫血、出血性紫癫、再生障碍性贫血)、便秘、排尿困难、心律失常等。
(二)利福平(RFP)
1.胃肠道反应 厌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2.肝损害 与INH出现的肝损害相似,一般可以继续服用;若出现黄疸、肝坏死或同时合并过敏反应,则应停药。
3.过敏反应 包括过敏性休克、流感样综合征(发热、流感样症状群)、呼吸道综合征(出现发作性呼吸困难、气促)、皮肤综合征(轻者单纯皮肤瘙痒,重者出现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
4.血液学异常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
5.其他 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骨软化、关节肿胀、血压升高、心律失常、脱发,严重者可出现肾功能衰竭、休克(血压下降、虚脱),可能影响胎儿发育—致畸作用(尤其是在早期妊娠的头3个月内)。
(三)吡嗪酰胺(PZA)
1.胃肠道反应 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食欲下振
2.肝损害 与剂量、疗程有关。在目前常规剂量及疗程下,少见肝损害。 3.关节痛 主要为血中尿酸浓度升高的引起关节痛,关节肿胀,甚至出现关节强直、活动受限。 4.其他 少见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发热、皮疹)、皮肤光致敏反应(皮肤暴露部位呈鲜红棕色或古桐色),极少数导致低色素性贫血与溶血反应、溃疡病发作、排尿困难。
(四)链霉素(SM)
1.前庭神经损害 常见于用药前两个月,可出现眩晕(停药或减少剂量可以消失)、运动失调(令病人闭眼沿一条直线走路,其稳定性不如睁眼时)、呕吐等症状。老年患者更易出现上述不良反应。
2.耳蜗神经损害 耳鸣、听力下降、耳聋(重者为永久性) 3.过敏反应 多数表现为口周麻木、恶心、呕吐、发热。皮肤可出现瘙痒及各种皮疹,如丘疹、红斑、荨麻疹、疱疹、疹或猩红热样皮疹、湿疹、剥脱性皮炎。
4.过敏性休克 在注射10分钟内突然出现呼吸困难、脸色苍白、发绀、抽搐、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
5.肾脏损害 尿蛋白、管型、血尿、急性肾功能衰竭
6.骨髓抑制 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
(五)乙胺丁醇(EMB)
1.视神经炎 由于球后视神经炎而引起的视力疲劳、进行性视减退、甚至失明,其毒性反应与剂量有关(剂量依赖性视神经炎)。偶尔发生腿部周围神经炎。
2.过敏反应 发热、皮疹、剥脱性皮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哮喘、休克。 3.其他 低血钙、末梢神经障碍(主要表现在腿部)、口唇溃疡、鼻出血、声带麻痹导致的失音。
注:结核病治疗—赫氏反应(表现为发热、肺部阴影增多等)
抗结核药物饮食注意
1、茄子:结核病患者在抗结核治疗中食茄子容易过敏,出现如颜面潮红、皮肤瘙痒、烦躁、全身红斑、胸闷等过敏反应。
2、牛奶:口服利福平的同时进食牛奶,会降低药物的吸收。服用异烟肼不宜食用乳糖及含糖的食品,因为乳糖能阻碍人体对异烟肼的吸收,使之不能发挥药效。
3、菠菜:含有大量草酸,草酸进入人体内可与钙元素结合生成不溶性草酸钙,使人体无法吸收钙质,进而造成体内钙缺乏,导致结核病灶不易钙化。
4、菠萝:含有蛋白水解酶,可使肺部病灶的纤维组织溶解,容易使病灶扩散。应忌食。 5、某些鱼类:能引起过敏的鱼类一般为无鳞鱼和不新鲜的海鱼、淡水鱼。在用异烟肼治疗结核病过程中,食用这些鱼易发生过敏症状停药后两周内,也要禁食这些鱼。
6、其他(少吃)。禁吸烟、忌辛辣生火的食品(酒、辣椒等)、忌多食甜味食品、忌生冷食物、忌肥腻油炸等食品、忌过多滋补之品、忌偏食、忌吃腥发之物、忌强食、忌单纯追求名贵滋补品(人参精、鹿茸精等)。
抗结核药常见不良反应及处理
抗结核治疗方案
初治涂阳肺结核化疗方案
治疗对象:初治涂阳、仅培养肺结核;伴有空洞、粟粒、病变累加超过1个肺野、合并糖尿
病、矽肺、HIV感染、目前正用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涂阴肺结核患者。
注:① 在上述后3个方案均列出乙胺丁醇与链霉素,可任选一种。建议成人首选乙胺丁醇,儿童
② 如病人治疗到二个月末痰菌检查仍为阳性,则应延长一个月的强化期治疗,继续期化疗方案不变,第三个月末增加一次查痰。在治疗到第5个月末时痰涂片仍阳性者,为初治失败。 ③ 如果第二个月阴性,第五个月阳性也为初治失败。
④ 所有初治失败病人均应进行重新登记,分类为“初治失败”,用复治涂阳化疗方案治疗。
初治涂阴肺结核化疗方案
复治涂阳肺结核化疗方案
注:① 链霉素试敏按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
② 因链霉素过敏而不用链霉素的病人,延长1个月的强化期。 ③ 如复治涂阳病人治疗到第2个月末痰菌仍阳性, 使用链霉素方案治疗的病人则应延长一个月的复治强化期方案治疗,继续期治疗方案不变,未使用链霉素方案的病人则应再延长一个月的强化期,继续期治疗方案不变,均应在第3个月末增加一次查痰。
④ 第五个月末痰菌阳性为复治失败,使用国家免费方案治疗的病人,要继续完成原规定的疗
程。 复治涂阳病人复治失败,不再进行重复免费治疗
肺外结核病
注:患结核性脑膜炎时其疗程可延长至1 8个月
抗结核药物的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