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订货确认单(2012版)
02-25
附件
1: 产品订货单(代合同)
供货单位(甲方):桂林市信息技术公司 订购日期: 2012年 月 日 订货单位(乙方) 订单编号: 收货单位: 收货人: 收货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1、付款方式期限:以上货款乙方应自甲方办理销售之日起天内汇到甲方帐户。若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付清货款,甲方将保留对上述货物的所有权。
2、发货方式及交货地址:乙方属桂林市内的甲方送货上门,如乙方属桂林市外的,甲方按乙
方指定的运输方式和承运商办理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货物后请签收并回传随货验收单至甲方。甲方发出货物后,乙方收到货物后如不回传随货验收单,三天后甲
方视为乙方已收到该货物。
3、 乙方在收到货物的三天内,如货物质量有问题,可根据双方协商,给予更换,超过此期
限按相应的保修政策给予保修!更换货物发生的运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4、 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方式:乙方还款若超过承诺日期,应按月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其
计算方式为:从甲方给乙方的帐期到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或法律许可的最大利息率计息,直至货款结清之日为止。乙方付款一旦发生逾期,甲方有权停止发货。甲乙双方同意向桂林市象山区的司法部门提请诉讼解决纠纷。
5、 本订单为标准订单,乙方必须按产品类别工整填写,不得涂改,经乙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传真件有效。
订购人签字:
订货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