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晨检及报告制度
大连渤海高级中学
晨检、午检、晚检及报告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学校晨检、午检、晚检制度。
一、学生晨检、午检、晚检工作制度:
1、每天学生到校后,统一到操场集合,对学生和教师进行晨检,检查正常后方可进入教学楼。午检在教室内统一进行,由班主任老师组织测量体温,同时做好检查工作。晚检由班主任和生活指导教师共同协助检查,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和使用温度计测量体温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 立即通知校医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2、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班主任填写好检查统计表签字后交到校医室,由校医如实填写汇总表,并于(每天上午8:00、中午13:00、晚间19:30前)上报校长室。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二级以上医院痊愈证明到学校校医室开具返校通知单方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检、午检、晚检工作制度: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职工晨检工作,指定专人承担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职工检查工作应在每天(每天上午8:00、中午13:00、晚间19:30前)前完成。
3、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检查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职工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对生病请假的教职工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检查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5、各部门教职工检查记录表由检查人及信息报表人如实填写签字,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每天上午8:00、中午13:00、晚间19:30前)前交校医室。
三、校医室晨检、午检、晚检工作制度:
1、保健室负责学校“三检”信息报送、紧急情况处理以及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2、每天(上午8:30、中午13:30、晚间20:00前)将各班级和教职工 “三检”统计表汇总后上报学校。由校长签字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及时把缺勤学生人数、缺勤原因等情况登记在《请假登记及病因排查表》上归档。
4、要求学校各班级每节课至少通风4次,课间十分钟也要求进行通风换气。具体通风换气要求:室外温度5—10℃时,每次5分钟;室外温度0—5℃时,每次4分钟;室外温度-5—0℃时,每次3分钟;室外温度低于-5℃时,每次换气2分钟。换气后要求班级温度不得低于16℃。并建立教室通风状况检查评比制度。此项制度由政教处协助校医进行督管。
5、要求各班级和办公室每天早晨、晚上各用湿拖布彻底拖地一次;要求学校保洁员每天对卫生间、走廊、楼梯进行湿拖三次以上。
6、鼓励学生适当进行室外锻炼,以增强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