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评价
第八章 国民经济评价——国民经济费用效益的识别
国民经济费用和效益识别的基本方法:
有无对比法即将项目实施和运行的情况与没有该项目的情况进行对比,从而识别项目对国民经济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凡是项目对国民经济所做的贡献均计为国民经济效益,凡是国民经济为项目所付出的代价均为国民经济费用。
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效益是项目为国民经济所做贡献
直接效益是由项目产出物产生并在项目范围内计算的效益:
项目产出物投放国内市场满足国内需求的效益。
项目产出物增加出口(减少进口)所增收(节支)的外汇。
项目产出物替代相同或类似企业的产出物,使被替代企业减产而减少固有资源耗费的效益。 间接效益主要是由项目引起而在直接效益中未得到反映的那部分效益。
如大型水利项目其直接效益为发电、养殖、灌溉等,而为当地防洪及旅游业带来的效益为间接效益;项目场外运输系统为附近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带来的效益;项目为所在的相对落后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观念带来的综合效益。包括有形的、无形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不能以货币计量的。
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费用为国民经济项目付出的代价
直接费用是项目使用投入物所产生并在项目范围内计算的经济费用 :
其它部门为供应本项目投入物而扩大生产规模所耗用的资源费用。
项目投入物减少对其它项目投入物的供应而放弃的效益。
项目投入物增加进口(减少出口)所耗用(减收)的外汇。
间接费用是由项目引起而在项目直接费用中未得到反映的那部分费用。
间接费用的典型例子是工业项目的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等引起的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国民经济费用。间接费用也有有形与无形、可用货币计量和不可用货币计量之分。
外部效果(含间接效益和间接费用)
项目的间接效益和间接费用统称外部效果,外部效果通常较难计算,可以通过扩大项目范围的方式将一些相互关联的项目合在一起作为“联合体”进行评价,从而把间接效益和间接费用转化为直接效益和直接费用,同时,用影子价格来计算项目的效益和费用,也可使一部分外部效果在项目内部得到体现,经过这两种方法很多外部效果“内部化”了,此外,在国民经济评价中,为了即能全面考虑项目的外部效果,又能防止将外部效果扩大化,避免重复计算,在考虑某些外部效果时应注意:
1、工业项目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一种间接费用,可参照现有同类企业所造成的损失来计算,至少应做定性描述。
2、项目产品大量供应国内市场导致产品价格下降而使原有用户及消费者从中得到好处,一般不应计作项目的间接效益,因为原用户及消费者从产品下降中所得好处正是原厂家效益的减少,从整个国民经济角度看效益并未增减,只是一种效益的转移(效益从企业手中转到了新项目及用户、消费者手中)。
3、项目产品大量出口导致出口价格下降,减少了原出口产品创汇的效益,应视为项目的间接费用。
4、技术先进项目的技术培训,人才流动,技术推广和技术扩散使整个社会的受益,应计为项目的间接效益,称为技术扩散效益,由于计算上的困难,一般只作定性描述。
5、项目对以其产出物为主要投入物的下游企业所产生的效益,一般在合理确定的项目产出物的影子价格中已得到反映,不再单独进行计算(即通过影子价格使一部分外部效果在项目内部体现)
6、项目对为其提供投入物的上游企业所产生的效果,可以分两种情况:(1)、项目投入物由新建项目产生提供,则效果一般能通过合理确定投入物影子价格得到反映,不需单独计算;(2)、如项目投入物来自现有的生产企业,使原来闲置的生产能力得以发挥或达到经济规模所产生的效益,应计为项目的间接效益,但需用有无对比法计算增量效果,测评没有该项目时,上游企
业生产能力会发生的变化,并注意是否存在有类似效果的其它拟建项目,若有,就不应将上述效益全部归因于一个项目,以避免外部效果的重复计算。
7、项目的外部效果一般只计算第一级相关效果,不计算连续扩展的乘数效果
转移支付:在国民经济系统内部发生的从一个(部门)单元转到另一单元(部门)、没有发生实际的资源增加和耗用的费用和效益称为国民经济内部的“转移支付”。
外部效果是在财务评价中未考虑而在国民经济评价中计为效益或费用的效果,而转移支付是在财务评价中计为财务效益或费用而在国民经济评价中即不计为效益也不计为费用的现金流量。例如:项目交纳的各种税金、向国内银行和投资者偿还的借款本息、及项目所获得的各种补贴等等,它们从财务角度看,都属于项目的实际支出或收入,应计为项目的财务费用或效益,但是,从整个国民经济角度看,它们只是国民经济内部的资源支配权的转移,并未导致资源的实际增加和耗用,故在国民经济评价中,即不能作为项目的费用,也不能计为项目的效益。
第八章 国民经济评价——影子价格
影子价格SP(Shadow Price)
含义:影子价格又称最优计划价格或计算价格,是能反映资源真实经济价值,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为实现一定经济发展目标而人为确定的效率价格。
经济含义:是最优计划安排下(或最优资源配置条件下)单位资源所能产生的效益增量。(效率价格)是一个“边际”的概念。
决定因素:影子价格的高低只能取决于资源的稀缺程序和供求关系,而不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量
影子价格确定的基础:外贸货物、非外贸货物和特殊投入物
外贸货物:指项目生产或使用的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国家进出口的货物,包括:
项目产出物中:直接出口(增加出口)者;间接出口者(替代其它企业产品供应国内市场而使其它企业增加出口);替代进口者(以其产品满足国内市场需要而减少进口)。
项目投入物中:直接进口(增加进口);间接进口者(挤占其它企业投入物而使其增加进口);减少出口者(挤占了原本可用于出口的国内产品)。
非外贸货物:指项目生产或使用将不影响国家进出口的货物。
“天然”非外贸货物:如建筑和国内运输等基础设施及商业的产品或服务。
由于运输费用过高或受国内国外贸易政策和其它条件的限制,不能进行外贸的货物。 特殊投入物:指劳动力和土地
影子价格的计算原理
线性对偶法
市场均衡价格法
机会成本分析法
消费者支付意愿法
成本分解法
第八章 国民经济评价——影子价格:国民经济评价基本参数
国民经济评价基本参数
社会折现率:是从国民经济角度对资金机会成本和资金时间价值的一种估量,也即是资金的影子价格。它是国民经济评价的重要通用参数,也是计算ENPV的折现率,也是EIRR的判定依据。社会折现率由国家统一测定发布,测定时应考虑一定时期内资金的收益水平、机会成本、资金供求情况即合理的投资规模等因素。目前12%
影子汇率SER(Shadow Exchange Rate) :是从国民经济角度对外汇价值的估量,是外汇的影子价格。在国民经济评价中,SER用于外汇与人民币之间的换算,也用作经济节汇成本和经济换汇成本的判定依据。
SER取值高低,直接影响项目(方案)比选中的进出口抉择,影响对产品进口替代型项目和产品出口型项目的决策。
按原国家计委方法之规定,SER用国家外汇牌价(即官方汇率OER),乘以影子汇率换算
系数(r)得到,即SER=OER(1+r)。(影子汇率换算系数即影子汇率与国家外汇牌价的比值系数)
影子汇率换算系数也是国民经济评价重要通用参数,目前,据外汇供求情况,进出口结构、换汇成本、影子汇率换算系数取值1.08。
贸易费用率 :国民经济评价中,贸易费用是指物资系统、外贸公司和各级商业批发站等部门花费在货物流通过程中以影子价格计算的费用(长途运输费用除外)。(即各部门的手续费或利润) 贸易费用率则是用以计算贸易费用的、反映贸易费用相当于影子价格的一个综合比率。贸易费用率取值一般6%,对少数价格高、体积及重量较小的货物可适当降低贸易费用率。 进口货物贸易费用=CIF*SER*r r为贸易费用率
出口货物贸易费用=(FOB*SER-T)r/(1+r) T为国内长途运费{实际应等于出口货物出厂价乘以r,因为:贸易费用=(FOB*SER-T-贸易费用)*r}
非外贸货物贸易费用=出厂价SP*r
不经商贸部门流转直接由厂家提供的货物不计贸易费用
第八章 国民经济评价——影子价格:外贸货物SP的确定
外贸货物SP的确定 :以实际可能发生的口岸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口岸价格的确定必须依据国际市场供求变化趋势进行有根据的预测,要注意剔除由于倾销或暂时紧缺等因素造成的口岸价格过低或过高。
产出物(应为项目产出物的出厂价格)
直接出口产品(外销产品)影子价格 SP=FOB*SER-(T1+Tr1) T1:国内运费
Tr1:贸易费用
间接出口产品(内销,替代其它货物使其它货物增加出口)SP
SP= FOB*SER -(T2+Tr2)+ (T3+Tr3)-(T4+Tr4)
(T2+Tr2)为原供应厂到口岸的运费及贸易费用
(T3+Tr3)为原供应厂到用户的运费及贸易费用 (T4+Tr4)为拟建项目到用户的运费及贸易费用
替代进口产品(内销产品、以产顶进、减少进口)的SP
SP=CIF*SER+(T5+Tr5)-(T4+Tr4)
即影子价格等于原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加上口岸到用户的运费T5及贸易费用Tr5(称为了进口产品销售价),再减去项目到用户的运费T4及贸易费用Tr4(成为了拟建项目产品,替代进口产品的出厂价格)。
投入物(项目投入物的到厂价格)
直接进口产品(国外产品)的SP:SP=CIF*SER+(T1+Tr1)
即其影子价格等于到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即人民币口岸价),再加上从口岸到项目的运费T1及国内贸易费Tr1(到厂价格)。
间接进口产品(本国内产品挤占其它企业投入物,而增加进口)
SP=CIF*SER+(T5+Tr5)-(T3+Tr3)+(T6+Tr6)
即其影子价格等于到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加口岸到用户运费及贸易费T5+Tr5,减去供应厂到原用户的运费及贸易费T3+Tr3(已成为供应厂的货物出厂价),再加上供应厂到项目的运费及贸易费T6+Tr6(就成了投入物的到厂价格)
减少出口产品(国内产品,但本可用于出口,由于项目占用,而减少出口)
SP=FOB*SER-(T2+Tr2)+(T6+Tr6)
即其影子价格等于离岸价乘以影子汇率,减去供应厂到口岸的运费及贸易费用T2+Tr2(已成为该产品出厂价),再加上供应厂到拟建项目的运费及贸易费T6+Tr6(就成了投入物的到厂价格)
第八章 国民经济评价——影子价格:非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确定
非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确定
产出物SP确定
增加供应数量满足国内需求的。供求平衡时,按财务价格定价;供不应求时,参照国内市场价格并考虑价格变动趋势定价,但不应高于相同质量产品的进口价。无法判断供求情况,取上述价格中较低者。
不增加国内供应数量,只替代原其它相同或类似企业的产出物,致使被替代企业停产、减产的,质量与被替代品相同,应按被替代企业相应产品的可变成本加提高质量带来的国民经济效益定价,其中,提高产品质量带来的效益,可近似按国际市场价格与被替代产品市场价格之差确定。
按上述原则定价后,在计算为出厂价格
投入物的SP确定
能通过原有企业挖潜增加供应的,按可变成本分解定价计算为到厂价格。
由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来供应项目投入物的(即新增固定资产来扩大生产规模),按全部成本分解定价后计算为到厂价格,当难以获得成本分解资料时,可按国内市场价格定价后计算为到厂价格。
挤占原用户的供应量来满足项目投入物供应的,参照国内市场价格、国家统一价格加补贴中较高者定价后再计算为到厂价格。
第八章 国民经济评价——影子价格:特殊投入物SP
特殊投入物(指劳动力和土地) SP:其影子价格或影子费用应反映劳动力、土地用于拟建项目而使社会为此放弃的效益及为此而增加的资源消耗。
劳动力的影子工资可以用财务评价使用的工资及福利费之和乘以影子工资换算系数求得。 影子工资换算系数由国家统一测定发布。目前,我国统一规定一般工程影子工资换算系数为1,在建设期时用大量民工的水利、公路等项目的民工影子工资换算系数为0.5。
土地影子价格可按机会成本加国民经济为项目占用地而新增资源消耗(如拆迁费用、剩余劳动力安置费等等)确定。其中,新增资源消耗应是按影子价格计算的费用。
OC—Oppirtunity Cost 土地机会成本
NB0—测算年,土地的“最好替代用途”的年净收益
n— 项目占用土地年限,一般取项目计算期
r— 测算年距项目占用土地开始年(一般为建设开始年)的年份数
g—土地最好替代用途年收益的平均增长率
is—社会折现率
N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