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关于举办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的通知
各班委: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民族语言文化素质,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兴起热爱祖国语言文字、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在亲近中热爱中华文化,在热爱中弘扬中华文明,由我校语文组,校团支部联合举办的“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将于本周内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经典诗文是中华优秀文化的产物,是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的组成部分。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宗旨在于“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引导广大同学亲近欣赏、领略体验中华民族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灿烂文化,激发对祖国语言文字和优秀文化的热爱,增强民族的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引导和教育广大同学自觉接受悠久文明的洗礼,思想道德的熏陶,加深对民族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提高人文素质。
二、比赛内容、要求及时间:
比赛内容: 中华经典诗文诵读。
比赛要求:每班选送3-4人参加比赛
比赛时间 :4月16日下午
三、评分标准
作品选用要反映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要切实体现“中华经典”的特点,具有鲜明时代特色、长远影响力、具有较高的思想和艺术价值的作品。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为学生所喜爱,体裁主要是古今散文、诗歌,宜于诵读。
1、作品自选,诵读时脱稿,时间限制在 5分钟以内。诵读时可加音乐伴
奏,由选手自备。
2、作品诵读形式不限,可以有古诗吟唱、独诵、合诵、情景剧穿插等等。诵读时须用普通话。
3、 比赛采取10分制,其中:
1)、作品内容(15%):选材内容符合比赛要求,宜选择影响较大、流传较广、有益于青少年成长和素质培养的散文、诗歌或其他文学作品;
2)、节目形式(15%):形式灵活新颖,令人耳目一新。配乐与所朗诵篇章要意境吻合,节奏和谐;
3)、语言技巧(40%):普通话标准,发音准确,吐字清晰,嗓音条件较好,声音圆润悦耳,语言流畅,音量适中,语速得当,配合默契等;
4)、临场表现(30%):衣着得体,体语适当,表演到位,台风大方,感情充沛,感染力强,现场整体效果好。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两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六名,另设纪念奖。
备注:各班将参赛选手名单及参赛曲目于4月15号送至德育处,并进行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2013年4月10日
德育处、语文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