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孙旋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设计防火规范
主讲人:孙旋
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 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 高级工程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防灾研究中心 高级工程师 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消防安全性能化工作推进委员会委员 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主要起草人 主要从事计算流体动力学模拟研究、人员疏散研究及车库火灾研究,参与了多项 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北京市科委重大科研项目,发表了学术论文32 篇,参与编著《中国消防手册》、《中国建筑防灾年鉴》、《建筑防火性能化设计》 等。 曾完成包括国家体育场、国家体育馆、国家游泳中心、北京汽车博物馆、北京凤 凰国际传媒中心等近百个项目消防咨询工作 。 作为消防论证会评审专家,对辽宁、内蒙、西藏、江苏等地一系列工程消防设计 问题提供了理分析论和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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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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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总则 术语 分类和耐火极限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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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 安全疏散和救援设施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供暖、通风和排烟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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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原则: 在原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的 基础上进行编制 承办单位: 由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会同有关单位 依据方针: 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 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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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起火快,燃烧猛
汽车
火灾类型多,难以扑救
液体 火灾
汽车库 修车库 停车场
火灾案例: 1. 2011年1月10日下午17点52分, 新疆乌鲁木齐西山路西城佳苑侧门 车库发生火灾,车库总长约40米, 宽约9米,高4米,由5个车库组成。 火灾由第3间车库引起,车辆猛烈 燃烧,并且迅速向相邻车库蔓延。
固体 火灾
通风排烟难
灭火救援困难
2. 2013年2月22日粮食局单位车库车 辆着火,引发火灾。
火灾影响范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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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体系规范合理
科学性
实战性
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
增加了半地下汽 车库、多层汽车库 的定义,修改了敞 开式汽车库的定义
调整了部分建筑 构件的燃烧性能和 耐火极限
调整了机械式 汽车库停车规模、 防火分隔、灭火 救援的相关规定
细化了自动灭火 系统的设置要求 增加了自然排烟 的相关要求
创新性
吸收新概念新技 术新经验 定义更加明确、语 言更加严谨
操作性 严谨性
便于实践应用
增加了汽车库、 修车库防火分类 的面积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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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了汽车库 与其他建筑组合 建造的相关要求
增加了消防电梯的 设置要求 调整了汽车疏散坡 道宽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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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汽车库的一般分类:
• 为了防止和减少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火灾危险和危害,保护人身和
1)按照数量来划分:本规范第3章对汽车库的分类即按照其数量来划分。 2)按照高度来划分:地下汽车库、半地下汽车库、单层汽车库、多层汽车 库、高层汽车库。 3)按照停车方式的机械化程度划分: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普 通车道式汽车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与复式汽车库都属于机械式汽车库) 4)按照汽车坡道可分为: 按 汽车 道 分为 楼层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即车道坡道与 楼 式汽车库 楼 式汽车库 车道 道与 停车区同在一个斜面)、 错层式汽车库(即汽车坡道只跨越半层车库)、 交错式汽车库(即汽车坡道跨越二层车库)、采用垂直升降机作为汽车疏散 的汽车库。 5)按照组合形式可分为:独立式汽车库、组合式汽车库。 6)按照围封形式可分为:敞开式汽车库、封闭式汽车库、有窗的汽车库、 无窗的汽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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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 不适用于消防站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 •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应结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 特点,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并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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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汽车库 garage:用于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 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新规范
修车库 motor repair shop:用于保养、修理由 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 的建(构)筑物。 停车场 parking area:专用于停放由内燃机驱动 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 或构筑物。 地下汽车库underground garage:地下室内地 坪面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之差大于该层车库净高 1/2的汽车库。
新规范
去 掉 修
增加
半地下汽车库 semi-underground garage: 地下室内地坪面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之差大于该 层车库净高1/3且不大于1/2的汽车库。 多层汽车库 multi-storied garage: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两层及以上的汽车库或 设在多层建筑内地面层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敞开式汽车库 open garage: 任一层车库外墙敞开面积大 于该层四周外墙体总面积的 25%,敞开区域均匀布置在 外墙上且其长度不小于车库 周长的50%的汽车库。
改
相同处
旧规范
机械式汽车库 mechanical garage: 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 的汽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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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式汽车库 compound garage: 室内有车道、有人员 停留的 同时采用机 械设备传送 在一个 建筑层里叠2~3层存 放车辆的汽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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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根据停车(车位)数量和总建筑面积确定;
名称 汽车库 修车库 停车场 停车数量(辆) 总建筑面积(m2) 车位数(个) 总建筑面积(m2) 停车数量(辆)
Ⅰ >300 >10000 >15 >3000 >400
Ⅱ 151~300 6~15 1001~3000 251~400
Ⅲ 51~150 3~5 501~1000 101~250
Ⅳ ≤50 ≤2000 ≤2 ≤500 ≤100
分类
分为Ⅰ 、 Ⅱ 、 Ⅲ 、 Ⅳ 类。 修改内容:增加了面积控制指标。 级、二级和三级; 分为 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修改内容:部分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做 调整。 修改内容: • 增加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耐火等级; • 提高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及 Ⅰ类汽车库、修车库耐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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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 2001~5000
耐火等级
增加了建筑面积的控制值,泊位数控制值及建筑面积控制值两项限值中应 从严执行,即先到哪项就按该项执行。 停车位指标:停车位的确定为停车场建筑面积进行估算提出一定依据,小型 车每车位约30~40㎡ 。规模小的车库平均每个泊位占用面积较大,反之占 用面积较小。上表中50辆(含)以下的车库取40m2/辆,50辆以上的车库取 33.3m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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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等级规定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注解: 1 屋面露天停车场与下部汽车库共用汽车坡道时,其停车数量计入汽车库 的车辆总数内。 2 室外坡道、屋面露天停车场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汽车库的建筑面积之内。 3 公交汽车库的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值增加2.0倍。
建筑构件名称 防火墙 承重墙 墙 楼梯间的墙、 防火隔墙 隔墙 柱 梁 楼 板 疏散楼梯、坡道 屋顶承重构件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耐火等级 一级 不燃性 3.00 h 不燃性 3.00 h 不燃性 2.00 h 不燃性 1.00 h 不燃性 3.00 h 不燃性 2.00 h 不燃性 1.50 h 不燃性 1.50 h 不燃性 1.50 h 不燃性 0.25 h 二级 不燃性 3.00 h 不燃性 2.50 h 不燃性 2.00 h 不燃性 1.00 h 不燃性 2.50 h 不燃性 1.50 h 不燃性 1.00 h 不燃性 1.00 h 不燃性 1.00 h 不燃性 0.25 h 三级 不燃性 3.00 h 不燃性 2.00 h 不燃性 2.00 h 不燃性 0.50 h 不燃性 2.00 h 不燃性 1.00 h 不燃性 0.50 h 不燃性 1.00 h 可燃性 0.50h 难燃性 0.15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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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 一级 Ⅰ类汽车库、修车库 二级 三级 Ⅱ Ⅲ类汽车库 修车库 Ⅱ、Ⅲ类汽车库、修车库 Ⅳ类汽车库、修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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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选址规划要求;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
总平面布局
新增中小学教学楼要求; 细化喷漆件设置与充电间面积要求; 增加对燃油燃气锅炉充油电气开关的要求。 将原规范来第4.2.2~4.2.4 条合并成一条, 将原规范来第4 2 2 4 2 4 条合并成 条 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相统一。 增加易燃液体储罐
防火间距
修改内容: • 增加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耐火等级; • 提高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 及Ⅰ类汽车库、修车库耐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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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道
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的规定保 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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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 楼等组合建造; 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合理确定车库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 水源等。 当确需组合建造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修改内容) 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等 建筑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完全分隔; 汽车库的外墙门、洞口的上方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宽度不小 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不燃性防火挑檐; 汽车库的外墙上、下窗之间墙的高度不应小于1.2m; 汽车库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 置区和贮存区内。
汽车库不应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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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应为单层建筑,且应独立建造。 当停车数量不大于3辆时,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Ⅳ类汽车库贴邻,但 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贮存量不超过1.0t的甲类物品库房; 总安装容量不超过5.0m3/h的乙炔发生器间和贮存量不超过5个标准钢 瓶的乙炔气瓶库; 1个车位的非封闭喷漆间或不超过2个车位的封闭喷漆间; (此处做了详细规定,更为严谨,可执行性加强。) 面积不超过200m2的充电间和其他甲类生产的房间。
Ⅰ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 Ⅱ、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 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中小 学校的教学楼(新增)、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 贴邻。
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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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4.1.8 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 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 4.1.9 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 然气储罐、加气机。 4.1.10 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不得设置地下室和地 沟。 4.1.11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 . .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 关等,不应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贴邻汽车库、修 车库布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 规定。 (增加条文。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 多油开关等设备失灵或操作不慎时,将有可能发生爆炸,故不宜在汽车库、 修车库内安装使用) 4.1.12 Ⅰ、Ⅱ类汽车库、停车场宜设置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灭火器材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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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和耐火等级 一、二级汽车库、修车库 三级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
汽车库、修车库 一、二级 10 12 6 三级 12 14 8
厂房、仓库、民用建筑 一、二级 10 12 6 三级 12 14 8 四级 14 1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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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注解: 高层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物,汽车库、修车库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上 表增加3m;汽车库、修车库与甲类厂房的防火间距应按上表值增加2m。 防火间距按最近距离算,外墙有凸出的可燃物构件从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防火间距按最近距离算 外墙有凸出的可燃物构件从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停车场从靠近建筑物的最近停车位置边缘算起。
汽车库、修车库、 其他一、二级耐 火等级建筑 汽车库、修车库、其他一、二级 耐火等级建筑 汽车库、修车库、 其他一、二级耐 火等级建筑
间距不限
间距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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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上,同较低建筑等高的以下范围内的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 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表4.2.1的规定值减小50%,但不应小于4m。
当较高一面外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 卷帘、水幕等防火设施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应小于4m;
开口出甲级防火门、窗 防火卷帘、水幕等
无门、窗、洞 的防火墙 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耐火极限不低于 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汽车库、修车库、其他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 减小50% 但不应小于4m
汽车库、修车库、其他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
汽车库、修车库、其他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 可减小 但不应小于4m
汽车库、修车库、其他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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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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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较低一座的屋顶无开口,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较低一面外墙 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应小于4m。
停车场与相邻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当相邻建筑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 的防火墙,或比停车部位高15m范围以下的外墙均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 防火间距可不限。
无门、窗、洞口 的防火墙
较低一面 为防火墙
屋顶无开口
屋顶耐火极限≧ 1.00h
汽车库、修车库、其他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 可减小 但不应小于4m
汽车库、修车库、其他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
一、二耐火等 级建筑
停车场
一、二耐火等 级建筑
停车场
间距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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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名称
总容量(t) ≤5 >5 ≤10 >10
汽车库、修车库 一、二级 15 20 12 15 三级 20 25 15 20
停车场 15 20 12 15
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甲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 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与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4.2.1的 ,与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 的 规定值增加2m。
3、4项 甲类物品仓库 1、2、5、6项
注:1 甲类物品的分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 关规定。 2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甲类物品仓库的防火间距应按 本表规定值增加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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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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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总容量(积)(m3) 1~50 51~200 201~1000 1001~5000 5~250 251~1000 1001~5000 5001~25000 ≤1000 1001~10000 >10000 1~30 31~200 201~500 >500
汽车库、修车库 一、二级 12 15 20 25 12 15 20 25 12 15 20 18 20 25 30 三级 15 20 25 30 15 20 25 30 15 20 25 20 25 30 40
停车场 12 15 20 25 12 15 20 25 12 15 20 18 20 25 30
1 防火间距应从距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最近的储罐外壁算起,但设有防火 堤的储罐,其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距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距离不应小于 10m。 2 计算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总容量时,1m3的易燃液体按5m3的可燃液体计算。 3 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间距,当可燃气体的密 度比空气大时,应按本表对湿式可燃气体储罐的规定增加 度比空气大时 应按本表对湿式可燃气体储罐的规定增加25%;当可燃气体的 密度比空气小时,可执行本表对湿式可燃气体储罐的规定。 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与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 表对湿式可燃气体储罐的规定。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按储罐几何 容积(m3)和设计储存压力(绝对压力,105Pa)的乘积计算。 4 小于1m3的易燃液体储罐或小于5m3的可燃液体储罐与汽车库、修车库、停 车场的防火间距,当采用防火墙隔开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新增内容)
易燃液体储罐
可燃液体储罐
湿式可燃气体储罐
液化石油气储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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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总储量 10~5000 5001~10000 10001~20000 10~500 501~1000 1001~5000 1000~5000 >5000 10~5000 5001~20000 10~5000 5001~20000 50~1000 1001~10000
汽车库、修车库 一、二级 15 20 25 10 15 20 6 8 10 15 15 20 10 15 三级 20 25 30 15 20 25 8 10 15 20 20 25 15 20
停车场 15 20 25 10 15 20 6 8 10 15 15 20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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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燃气调压站、液化石油气的瓶装供应站 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 关规定。 4.2.9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石油库、汽车加油加气站的防火间距,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汽车加油加气站 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有关规定。 的有关规定 4.2.10 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的停车数量不宜大于50辆,组之 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2.11 屋面停车区域与建筑其他部分或相邻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 按地面停车场与建筑的防火间距确定。
稻草、麦秸、芦苇等(t)
棉麻、毛、化纤、百货(t) 煤和焦炭(t) 筒仓(t) 粮食 席穴囤(t) 木材等可燃材料(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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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设置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 筑物的一个长边和另一边设置
环形消防车道
汽车库、修车库周围应设置消防车道。
除Ⅳ类汽车库和 修车库以外
除Ⅳ类汽车库和 修车库以外
除Ⅳ类汽车库和修车库以外,消防车道应为环形;当设置环形车道有 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一个长边和另一边设置;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 12m×12m;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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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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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消防车道,其净空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 小于4m; 当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4m。
5.1 防火分隔
调整了机械式汽车库停车规模、防火分隔、灭火 救援的相关规定; 调整了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的相关要求;
5.2 防火墙、防火隔墙和防火卷帘 5 2 防火墙 防火隔墙和防火卷帘
5.3 电梯井、管道井和其他防火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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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防火分区与车库耐火等级,层数有关)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级 单层汽车库 3000 1000 多层汽车库、半地 下汽车库 2500 不允许 允许 地下汽车库、高层汽车库 2000 不允许 允许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单层汽车库 6000 2000 多层汽车库、半地 下汽车库 5000 不允许
(2倍)
地下汽车库、高层汽车库 4000 不允许
• 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每个防火分 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本表规定的2.0倍; • 室内有车道且有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 本表的规定减少35%。 • 注: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符合本规范规定的防火墙、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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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卷帘等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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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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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数量不大于100辆的区域: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 停车数量不大于300辆的区域: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 板分隔成多个停车单元,且停车单元内的停车数量不大于3辆时,应采用无门、窗、 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超过100个车位的机械式立体汽车 库在我国成主流 原规范限定防火分区内最大停车数 量为50辆,对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的建 设和运行产生了较大影响 设和运行产生了较大影响: • 影响车库的运行效率 • 大大增加建设成本 • 车库结构难以优化 原规范不再适用于我国机械式立体 汽车库行业的发展。
停车
• 应设置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
防火 分隔 排烟 设施
•应设置排烟设施,排烟口应 设置在运输车辆的通道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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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 系统
规模 自动 灭火
室内 消火栓
•楼梯间及停车区 的检修通道应设
• 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应选用快速响应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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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机械立体式车库单元火灾实验与模化研究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 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2; • 当修车部位与相邻使用有机溶剂的清洗和喷漆工段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 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40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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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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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邻建造时:防火墙 横向分隔 设在建筑物内的汽车 库(包括屋顶停车场)、 修车库与其他部分:防 火墙和2.00h不燃性楼 板。 纵向分隔 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上、 下窗之间:1.2m墙体或宽度 不小于1.0m、1.00h不燃性防 火挑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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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门、 洞口的上方:宽度不小于 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 1.00h不燃性防火挑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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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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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层建筑地下汽车 库,建筑面积3850m2 , 停车 70辆。 600m2的物业管理用 房 和 350m2 的 变 配 电 室、机房与汽车库划在 同一防火分区内,违反 《汽车库、修车库、停 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 5.1.6条的规定。
按不同功能划分三 个防火分区 ①停车库(设喷洒) 2900m2 ②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 机房(设喷洒) 600m2 ③变配电室、机房 (无喷洒)35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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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 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防火墙、防火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结构层的底面。
5.2.2 当汽车库、修车库的屋盖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时,防火墙、 防火隔墙可砌至屋面基层的底部。 5.2.3 防火墙、防火隔墙应截断三级耐火等级汽车库、修车库的屋顶结构,并应 高出其不燃性屋面,且不应小于0.4m;高出可燃性或难燃性屋面不应小于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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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5.2.4 防火墙不宜设在汽车库、修车库的内转角处。当设在转角处时,内转 角处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
当防火墙两侧设置固定乙级防火窗时,可不受距离的限制。
5.2.5 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应设置通风孔道,也不宜穿过其他管道(线); 当管道(线)穿过防火墙或防火隔墙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孔洞周围 的空隙紧密填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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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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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 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 5.2.7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设置在车道上的防火卷帘的耐 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 / 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T 7633有关 有关 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标准;设置在停车区域上的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T 7633有关耐火完整性和 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标准。
5.3.1 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和楼梯间应分别独立设置。管道井、电缆井 的井壁应采用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电梯井的井壁应采用 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5.3.2 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分 5 3 2 电缆井 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分 隔,且分隔后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楼板的耐火极限,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 用丙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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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除敞开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外,其他多层、高层、地下汽车 库内的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水幕、 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等与停车区隔开;但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置 自动灭火系统时,坡道的出入口可不设置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 5.3.4 汽车库、修车库的内部装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 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有关规定。
增加了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调整了汽车疏散坡道宽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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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设置在工业 与民用建筑内的汽车库,其车辆疏散出口应与其他场所的人员安全出口分 开设置。 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 汽车库、修车库内每个防火分区的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Ⅳ类汽车库和Ⅲ、Ⅳ类的修车库可设置1个(取消人数的规定) 案例:某地卫生局的一个汽车库和宿舍合建在一起,宿舍内人员的进出没 有单独的出口,进出都要经过停车库。在一次车辆失火后,宿舍的出口被 烟火封死,宿舍内3人因无路可逃而被烟熏死在房间内。 汽车库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不得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汽车库内每个防火分区均应设置两个独立的安全出口,但跨越在相邻两个 防火分区界线上的疏散楼梯间,可以作为这两个防火分区的共用疏散楼梯间, 即每个防火分区的共用疏散间的数量不应超过1个,且共用疏散楼梯间只能 被两个防火分区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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