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
检查与隐患整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检查的管理职责、任务与要求、形式与内容、隐患的整改等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厂区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2 职责
2.1各基层单位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2.2机动部、保卫科等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专项检查及季节性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2.3安环科负责安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及节日前检查等检查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分级负责原则。安环科负责对本厂区职能部门、车间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负责对班组安全工作进行抽查;车间负责对班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班组负责对本班组及所有员工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3.2 重点监督、注重实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安全检查应深入生产一线和作业现场,针对重点部位、关键装臵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到人,确定整改方案、限定完成时间。
3.3 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4 职责分工
4.1安环科
4.1.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厂区合成氨厂安全检查制度》,负责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1.2负责组织生产部、机动部、技术部、工程部、行政办公室等部门进行厂区级综合性安全检查。
4.1.3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装卸、贮运安全、防暑降温、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环境保护的专项安全检查。
4.2 机动部
4.2.1负责组织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厂内机动车辆、厂房建筑、蒸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各种罐车,安全设施,防洪防汛,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4.2.2负责防雷击、防静电,防冻保温专项安全检查。
4.2.3参与综合安全检查及其他相关的专项安全检查。
4.3其他部门
4.3.1行政办公室(办公室、保卫、车队)负责安全保卫、剧毒物品、放射物品、交通运输车辆、厂区道路设施的安全检查。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安全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
4.3.2 技术部负责生产工艺安全检查。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安全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
4.3.3技术部负责技改技措安全检查。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安全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
4.3.4 工程部负责项目施工安全检查。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安全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
4.3.5 行政办公室、财务部、经营管理部、总调度室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安全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
4.4车间
负责组织本车间及所属班组的安全检查。
4.5班组
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检查。
5 管理内容或要求
5.1安全检查程序
5.1.1综合性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由主管领导或组织者提出,根据检查目的、对象、范围及内容,确定检查组及参检人员,依据有关资料,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安全检查表开展检查活动。
5.1.2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档案。
5.2安全检查内容
5.2.1人因检查
5.2.1.1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
5.2.1.2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知识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5.2.2管理检查
5.2.2.1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布臵生产任务时有无布臵安全工作, 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等。
5.2.2.2安全例会、责任制等考核情况。
5.2.2.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
5.2.2.4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2.2.5各种档案、台帐及记录完善情况。
5.2.2.6消防、用电、车辆、基建、仓库、食堂卫生等专项检查情况。
5.2.2.7各种作业票证使用、审批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2.2.8各种隐患整改按期限完成情况。
5.2.2.9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情况。
5.2.2.10其它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2.3物态检查
5.2.3.1危险源、危险场所监控措施的执行情况。
5.2.3.2生产场所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臵或器材设施的完整性。
5.2.3.3现场文明生产和作业环境条件。
5.2.3.4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2.3.5现场其它物态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符合性。
5.3安全检查形式
5.3.1综合性安全检查:(包括节假日前安全检查)
对厂区各单位和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综合性检查分厂级、车间两级,厂级检查由主管安全工作副厂长带队,安环科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每月进行一次;车间每周进行一次,由车间主任组织职能人员进行。
5.3.2专业性安全检查(包括专项安全检查):各专业安全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由各专业主管副厂长带队、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专业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依照安全检查表,对某个或某几个专业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5.3.3日常安全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各类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管理人员根据本部门具体的安全工作及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所负责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5.4 隐患整改
5.4.1厂区、各车间要建立安全检查曝光板和隐患缺陷登记台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车间每周曝光一次,厂区每月曝光一次;隐患整改应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期限、定负责人。
5.4.2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对要求限期整改的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书由检查部门填写,经部门领导签署后发出。属于车间整改的,交其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属于管理部门组织整改的,交由管理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5.4.3各车间填写《车间安全检查综合统计月报表》,每月20日前报安环科,安环科负责上述信息的汇总、上报、归档工作。
5.5档案管理
5.5.2 各级应分级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5.5.2 每次检查应认真填写记录,做好检查总结并归档保存。
5.5.3 检查中违章处罚、隐患整改资料应存入安全检查档案。 6 考核与奖惩
依据《安全考核奖惩办法》执行。
7报告和记录
7.1《检查台帐》,保存期限三年。
7.2《整改通知单》保存期限三年。
8 附则
本规定由厂区安环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