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媒体良善的标准:从低俗和偏见说起
媒体良善的标准:从低俗和偏见说起
1993年,美国新闻摄影记者凯文·卡特在采访时看到一幅令人震惊的场景: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苏丹小女孩在前往食物救济中心的路上再也走不动了,趴倒在地上。而就在不远处,蹲着一只硕大的秃鹰,正贪婪地盯着地上那个黑乎乎、奄奄一息的瘦小生命,等待着即将到口的“美餐”。凯文·卡特抢拍下这一镜头。同年3月26日,美国《纽约时报》首家刊登这张照片,而凯文·卡特也因此获得1994年度的普利策奖。
但该照片在引发人们对非洲人民巨大同情的同时,更多人开始关注那个小女孩的命运,人们纷纷质问,身在现场的凯文·卡特为什么不去救那个小女孩一把?正是因为无法忍受外界公众与自己内心的道德困惑和越来越大的精神压力,凯文·卡特在获得大奖3个月后走上不归之路。
凯文·卡特有没有去救助那个女孩已无从考证,但对于媒体来说,在报道的责任和行善的义务之间如何取舍,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善?在商业社会,通过媒体的力量,声讨“掠食者”,能称得上是善吗?
2010年7月,《计算机世界》刊登了一篇题为《“狗日的”腾讯》封面头条文章,文中把腾讯公司作为互联网公敌进行批判,将互联网商业竞争写成了不可调和的恩怨。
文中详细叙述了腾讯公司与美团、联众等企业之间的恩怨情仇。该文言辞辛辣、“刀刀见血”,并伴有联众创始人鲍岳桥等“受害者”声泪俱下的哭诉。更为甚者,《计算机世界》采用身中多刀的企鹅作为其封面。
计算机世界刊载的这篇文章随即引起热议。有读者认为,腾讯公司如此明目张胆的摆开抄袭垄断的姿态,实在是让人心中不安,这样的一种国内环境,岂能期待着有年轻人会去努力创新?努力成功的结果是被企鹅盯上然后身价财产不保,这样的一种恶劣环境简直是对中国精神创新领域的一种压迫和摧残。天使投资人雷军认为,假如腾讯公司强大的代价是扼杀了产业的创新、破坏了产业的生态链,那么,等待腾讯公司的可能和IBM 、
微软一样:反垄断法和反不公平竞争法。但也有读者力挺腾讯公司。如天使投资人蔡文胜认为,指责腾讯公司山寨并没有意义,很多企业也是山寨出身,只是腾讯把山寨精神做到极致。如果我们把腾讯神话为不可战胜,只会是自己吓唬自己,没有任何帮助;点击科技CEO 王志东认为,只要没有侵犯对手的知识产权,只要不存在欺骗用户的行为,抄袭就大可以标榜为学习与借鉴,就可以是合理又合法。媒体人申音指出:你也是抄,腾讯也是抄,凭什么不让腾讯抄?他还强调,如果你做得足够牛,腾讯只能收购你,如果你做不到那么牛,腾讯干嘛不秒杀你,而且腾讯毕竟只是一个部门一条业务线八小时工作,你是全公司二十四小时以命死磕,结果还输啦?张春晖的话更直白、明确:被腾讯赶杀的创业者,基本上自己也不是创新者,他们自己就是抄袭者。
热议归热议,但作为传统媒体,将“狗日的”一词堂而皇之的印在封面上,姑且不论其针对的对象,仅仅造成的恶劣影响和“环境污染”就与其身份和责任大不相符。如果一个路过报亭的孩子指着这期杂志的封面问家长“狗日的”是什么意思?家长又该作何解答?
因此有专家认为,眼球经济只应该是一种手段,而不能成为追求的目的。就像厚黑学一样,可以为术,但不可以为道也。一旦本末倒置,就偏离了事物本来的面目——而媒体最重要的一个职责就是呈现真实。这样的社会责任和根本立场是不能丢掉的,如果新闻报道的底线放在兽交这个层面上过嘴瘾,即使再精彩的分析,再优美的真理,都会丧失新闻本应具有的味道。
但媒体对事实的选择性呈现,也许才是更值得关注和探讨的问题。 2014年4月16日,韩国一艘载有470人的“岁月号”客轮在韩国西南海域发生浸水事故沉没。事故共造成281人遇难,另有23人下落不明。
这起沉船事故迅速成为国内媒体报道的焦点,但几乎所有的报道都是“反思”性的,如环球时报在题为《韩国海难暴露后发现代化的粗糙》的报道中称:“韩国客船海难事故发生的细节逐渐被报道出来,大体勾勒了一幅船长违规操作、指挥并且率先逃生,整个救援工作从一开始就很混乱
的惊人图像。韩国舆论陷入失控般愤怒,让这个国家引以为豪的现代化,面对突如其来的海难事故未能显示出力量,反而像碎玻璃一样撒了一地。”而对于新华社关于朴槿惠就“岁月”号海难道歉的报道,还有很多媒体专门添加了“家属:缺诚意”的标题内容。对于此次事故的原因,国内媒体给出了“海难暴露全局性问题,总统须下国家改造决心”的标题。
当然,国内媒体也不忘前车之鉴的警示作用。《环球时报》在评论中指出:“韩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走到了中国的前面,但前者在这次海难面前不堪一击,这是韩国的巨大不幸,也应是我们的强烈危机感。中国的海上客货运输量都多少倍于韩国,希望中国所有船务部门都把韩国舆论的质问当成对自己的鞭挞,把韩国的这次惨痛海难当成我们的殷鉴。”
呼吁归呼吁,听不听是另外一回事情。2015年6月1日,载有454名乘客的“东方之星”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水域沉没,死亡人数442人,死亡率高达97.4%,而对于翻沉原因,根据湖北气象部门分析,可能是龙卷风引起的局地大风天气,风力12级以上。这也就是说,在第一时间,倾覆翻沉的责任被推给龙卷风。
紧随其后便是媒体连篇累牍的正面报道,积极救援、领导重视等等,新闻标题也是如此气魄如虹《东方之星号救援,彰显大国气魄》、《长江沉船救援彰显大国硬实力与“暖”实力》,等等。
但残酷的事实摆在那里:“岁月”号倾覆事故,韩国调动数百军舰商船,数十架飞机,救出195人,校长自杀谢罪,总统五次道歉,仍然被媒体民众骂得狗血淋头,而长江458人只活了14个,其中7个自己游上岸,5个飘到下游被捞,现场只救出2个,船体刚倾覆,事故调查专家还未到现场,事故原因就被定性;救援刚开始,媒体开始感天动地,真相在哪里?
事实上,此次“东方之星”事故的造成,就是因为旅行社和邮轮公司无法承担停运的巨额赔偿费用,才冒着大雨天气出发,最终因此遭遇灾难。进言之,尽管“东方之星”翻沉是小概率事件,但如果上层建筑水密性能好,如果船舶建造和稳性检定标准更高一些,这场400多人丧生的悲剧或许就能避免。除此以外,平头船改尖头,船体加长都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也正是极个别媒体的追问,让人们更多地探寻到事故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如《财经》记者采访的部分专家认为,现在仍很难认定就是龙卷风。国家气象科学研究院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王东海称,“我们做科研的,还在研究中。”财经的报道还披露了两个细节:一个是“东方之星”的两次改造都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核,而另一个是在南京海事局进行的迎“亚青”百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中,包括“东方之星”在内的6艘旅游船因存在缺陷被滞留,什么缺陷,不得而知。
《财经》在报道中还指出,相同的客轮倾覆事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的珠江水系曾多次发生,五艘客轮因遭受强雷雨大风袭击而翻沉,共死亡六百多人,震惊中外。当时交通部珠航局一致强调,雷雨大风在来临之前一般都有明显征兆,应注重采用锚泊、靠岸、抢滩等措施,以防为主,以躲为主,珠航局还专门印发宣传手册,尽早搁浅靠泊成为杜绝客轮遇风翻沉事故再发生的重要措施。
休尼特法官曾经说过: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在韩国媒体的一再追问下,韩国总理因“岁月”号沉船事故引咎辞职。韩国检方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共对399人进行立案侦察,其中有154人被逮捕。船长、船员、船务公司、船主以及安检机构有关人员等113人被立案,其中61人被逮捕;韩国海警有关负责人17人被立案,5人被逮捕;海运行业机构负责人269人被立案,88人被逮捕。从这样的结果看,正义并没有迟到。
中国的情况如何呢?
思考题:
(1)你能否从上述案例中归纳出媒体良善的判断标准?
(2)能否按照你的标准对案例中摄影记者凯文·卡特的“冷漠”、《计算
机世界》的低俗以及国内众多媒体关于两起沉船事故的报道进行“善”与“恶”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