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管理方案
车间管理制度
(试行)
1、 生产车间上班时间:上午7:00-11:00
下午12:00-17:00;
晚上:18:00-21:00
2、 上班时间车间内严禁聊天、喧哗、串岗、玩耍等,违者乐捐10元
/次;上班时间玩手机、打闹等,违者乐捐50元/次;上班时间睡
觉乐捐100元/次。
3、 上班时间擅自离岗超过10分钟以内乐捐10元/次,10分钟以上按
旷工半天处理,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组长或者主管同意。
4、 不服从管理者乐捐50元/次;在车间顶撞上司者乐捐100元/次。
5、 无故旷工乐捐100元/次,无故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算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则不计算工资。因旷工导致停机按每台机器10元/小时
处理。
6、 将做错、做坏的产品擅自乱扔、乱藏者乐捐200元/次。
7、 服饰整洁,严禁出现穿背心、超短裙;光脚、拖鞋等不雅形象或有
安全隐患的穿戴;特殊岗位的长发、手袖必须盘扎起来,违者乐捐
10元/次。
8、 严禁在禁烟区吸烟,违者乐捐500元/次。
9、 严禁在生产车间吃东西,违者乐捐10元/次。(除因工作需要外)
10、 严禁酒后上岗,违者乐捐50元/次。(特殊情况或因工作应酬除外)
11、 车间上班员工必须提前5~10分钟到车间,违者可乐捐10元/
次,是否处罚由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确定。
12、 班组长以上干部每天晚上下班前应提前布置好第二天的生产任
务,准备好上线生产的物料,因安排计划不到位,耽误生产的,
乐捐50元/次。
13、 车间主任或组长每天必须召集本车间员工开早会,总结昨日工作
情况,布置当日工作任务,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内。
14、 车间生产日报表必须由车间主管在次日8:30分前上交生产中心办
公室,违者乐捐10元/次。
15、 员工必须按照主管人员的指示操作,不准乱摔、乱扔原材料、半
成品及成品等,违者乐捐50元/次。
16、 原材料没用完不允许更换新款(原材料有质量问题除外),违者乐
捐20元/次。
17、 特殊岗位未经培训和主管部门同意,不能随意上岗,违者后果自
负。
18、 不能用物料、包装材料垫坐或者睡在物料及工作台上,违者乐捐
50元/次。
19、 未经允许开动、擅自操作机器或拆卸机器零件者,乐捐100元/次;
造成事故者,由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
20、 损坏公物或者机器设备,当事人照价赔偿;恶意损坏公司财物或
机器设备者,双倍赔偿,并乐捐1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并视同无条件自动离职。
21、 严禁破坏或撕毁公布的管理制度、通知或通告等,违者乐捐50元
/次。
22、 会议或培训迟到、早退者乐捐10元/次,无故缺席者乐捐30元/
次。
23、 车间员工必须按5S要求清洁自己所在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所有的物
料应放置在指定区域,违者乐捐10元/次。
24、 物料和产品摆放混乱或将物料混入垃圾中者,乐捐50元/次。
25、 车间每天清理出来的废弃物料或垃圾须经主管部门检查后,方可放
到指定的区域,违者乐捐30元/次。
26、 车间员工请假,必须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以及请假程序逐级批准,
月请假不得超过二次,每个车间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二人。(病假除
外)
27、 试用期不合格员工或隐瞒其它因素员工,不符合车间岗位要求的,
主管部门要及时逐级提报给人力资源部给予调岗或解雇。
28、 违纪违规或不服从管理扰乱生产秩序者,要及时给予纠正并逐级
报告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并视同无条件自动离职处理。
29、 造谣生事、拉帮结派、煽动或怠工、打架者以及威胁同事或主管
者,主管部门应及时给予制止,并逐级报告处理,情节严重者予
以开除并视同无条件自动离职处理;触犯法律者,同时移交司法机
关处理。
30、 工作积极者(工作成绩突出者)或对公司有创意性以及提出具有的
可行性的改善建议(合理化建议),部门主管应逐级申报奖励,视
情况给予10-300元/次的奖励。
31、 车间值班人员下班未关灯、门窗或机器,一经发现乐捐30元/次。
32、 车间操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因个人因素出现品质问题,给公司
造成损失,根据损失大小,当事人给予乐捐10-50元/次;因个人
失职造成的,应赔偿损失。
33、 主动指出并纠正相关作业问题,为公司减少损失、提升效益者,
视情节奖励10-300元。
34、 能提出提高生产力改善办法,并行之有效,视可行性和效益高低,
给予奖励10-500元。
35、 能成为班组技术最佳,工作努力且能主动指导他人者,奖励100
元/月。
36、 敢于揭发违反厂纪厂规、坏人坏事,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并能
主动纠正他人违法乱纪行为者,奖励100-500元/次。
本制度从2011年6月15日起试行!7月1日起正式执行!望大家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