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备忘录
07-03
合作備忘錄
中興大學財金系(下稱甲方)與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乙方)雙方茲就育才專案合作事宜,協議訂立條款如下:
1. 乙方於94學年度下學期於甲方開設「證券業職前講習實務」課程(正式名稱
由甲方決定)。
2. 授課課程內容、師資安排及交通費用由乙方負責;有關師資資格、教師鐘點
費、授課時數等依據甲方相關規定辦理。
3. 甲方負責課程開設及學生之招募。原則上日間班每班以50人為目標、夜間
班以30人為目標。
4. 乙方同意對每一開課班級學期成績70分以上者,至少錄取20%之學生,擔任
乙方(中區部)6家分公司財富管理相關業務之員工。學生若要求在台中、彰化、苗栗外地區就業,乙方有保留協調分發與調整之權利。 5. 任用方式、薪資及其他福利:
(1) 日間班學生於修業期滿,並經乙方審核通過,始得予以錄取為正式員
工。
(2) 夜間班學生於修業期間,經乙方審核通過,始得錄取為乙方之正式員
工
(3) 雙方同意被錄取學生之任用方式、薪資及勞/健/團保、員工持股信
託、旅遊、定期體檢等福利,悉依乙方內部公告及修定之規定辦理。
6. 本備忘錄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修訂之。 甲方: 中興大學財金系 代表人
乙方:
富邦證券綜合(股)公司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月
日
課程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