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生条件
03-27
关于做好2013届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经研究,现将我院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下发,请遵照执行。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社会工作。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关心集体,乐于奉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各项工作率先垂范,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良,无补考项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良”以上(含“良”)。平时坚持锻炼,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3.在校期间获两次及以上校级荣誉称号(获校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团体干部、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和奖学金的优先考虑。
二、评选办法
1.优秀毕业生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0%。
2.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列出初选名单。填写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班主任签署意见,院系审批。
3.上报院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审核、公示,通过后,报学院审批表彰。
三、评选时间
各二级学院将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在6月9日前报院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学院将按程序审核、公示,报学院审批。
附件: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