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征文
法在身边,与法同行
说起“法”,大家脑海里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某司机酒驾被交警中抓到,行政拘留几天,扣几分。其实,我们的生活中,到处都存在“法”。
早晨,走进街道,早餐店正点炸油条,表面上没有什么不同。其实,不少炸油条所用的油都是二次回收油,简称“地沟油”。地沟油虽然价钱便宜,但是,地沟油内含有多种细菌,会使人的身体产生不适:头晕、恶心、肚子痛。长期食用地沟油会对人体造成巨大的伤害,这是商家为了自己的利益来赚钱的犯罪法。
夜晚,烧烤摊热热闹闹,烤架上传来一阵阵诱人的香味,很多人都情不自禁地掏出钱,买下了一串串烤翅、羊肉串。可他们不知道,一串烤翅的毒性等于一包烟的毒性,如果每天都吃烤翅,长此以往,等于慢自性自杀。羊肉串可能是死老鼠或得了禽流感的死鸭所制,这是明显的“挂羊头卖狗肉”的犯罪行为啊。
这两个事例都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目前就应该将这两个事例的“主谋”给处于5年以下的行政拘留。
我们作为小学生,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来保护自己与他人的合法权益与身体健康,不能因为胆怯而默不作声,有的这种对人体有害的食物,我们应该勇敢地到卫生局去揭发商家的丑陋行为。
其实,“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作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小公民,应该与法同行,构建一个美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