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考核细则
2016年培训管理考核细则
1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
2 考核内容
2.1内部培训
2.1.1 各部门、车间要在公司规定时间内上报次年年度培训计划或相关专项培训计划,未按时上报者,扣该部门、车间50元。
2.1.2 每年年底前需对当年度培训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形成年度培训总结交人力资源部,未按时提交或总结内容敷衍的,扣该部门、车间50元。
2.1.3 各部门、车间应按规定时间填报职工培训登记卡、培训效果评估表、培训工作报表、员工个人培训记录、新进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记录、转岗或轮岗员工培训登记卡、培训测试题、师徒结对培训资料、化验员培训资料等。每缺一项、每一项资料内容填写不全或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扣该部门、车间10元/次。
2.1.4内培项目的开展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接受人力资源部的相关检查监督,培训相关资料缺失或填写不全、员工培训不合格,扣该部门、车间50元/次,同时部门、车间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扣罚50-500元。
2.1.5 各部门、车间个人培训记录应涵盖公司级、部门车间级及外送培训项目,员工参与的公司级及送外培训的记录应由员工本人及时报培训记录人员,若未按照要求进行登记或培训项目登记不全,则扣该部门、车间50元/次。
2.1.6各部门、车间应对新上岗、转岗人员制定可行的培训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存档,以备检查。此外,请在新上岗人员在申请转正时,转岗人员完成相关培训且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该员工培训相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存档。若未按要求则扣该部门、车间50元/人。
2.1.7 对于公司规定学习的网络课程(含必须课、选修课),逾期未完成规定学分的扣个人10元/学分,同时部门、车间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扣罚50-500元。
2.2外部培训
2.2.1参加外培人员必须在外出前按规定在公司EKP系统上提交培训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如不按规定直接外出的,不得在培训费项目中列支。
2.2.2凡参加外培人员回厂后应及时按要求上交外出训练报告书或安排时间进行分享和交流,并将分享材料报送到人力资源部。经催促仍不执行者,不报销外培过程中的培训费用,已报销费用者,从其单位奖金中扣除。并扣该部门、车间50元/人。
2.2.3 特种作业岗位需持证上岗人员,公司将安排外培取证,考核不合格未取得
证书者,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2.4外培职工凡在学习期间有违纪违法行为者法律责任自负,外出学习期间的所有费用一律自理,同时报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2.2.5外培取证人员回厂后应及时将所取证件的复印件交到人力资源部,若距取证时间满一月仍不上交者扣该部门、车间50元/人。
2.3培训管理
2.3.1 各部门、车间培训管理员应于年初规定时间将本部门、车间的培训资料交至人力资源部进行归档,未完成归档或归档资料不全,则扣该部门、车间100-500元。
2.3.2 各部门、车间应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安排具体培训课程,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新增培训计划,对于未开展或延期的培训项目需填写一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情况说明,若擅自调整培训计划或未按照计划执行的,扣该部门、车间50元/次。
2.3.3年度统计培训计划完成率不足80%,则扣该部门、车间100元,不足60%扣200元。
2.3.4 在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中,若抽查发现有不遵守培训纪律(如大声喧哗、未请假者、睡觉、迟到、早退等)的现象,根据劳动纪律检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2.3.5 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公司级培训,通知后发现缺勤的扣个人20元/次,同时部门、车间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扣罚50-500元。
2.3.6 持证人员调换工作岗位,须经公司批准,未批准调换岗位的,从所在单位奖金中扣回全部取证费用。
3 各单位要保证员工参加培训的时间,员工每季度人均不少于4学时,每年人均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扣罚单位负责人200 -1000元/次。
4 凡属培训管理范畴而以上考核项目未涉及的可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经主管领导同意纳入培训管理考核,一次可视情况扣100-1000元。
审批人: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