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板房招标文件
鲁能体育文化交流中心板房工程
谈判文件
建设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培训中心
代理单位: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
鲁能体育文化交流中心板房工程谈判文件 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卷 谈判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 ...................................... 3
第一章 谈判须知 ............................................................ 3
一、总 则 ........................................................... 4
二、谈判文件 ......................................................... 6
三、谈判报价 ......................................................... 7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 ................................................... 7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 10
六、开标 ............................................................ 11
七、评审 ............................................................ 12
八、中标 ............................................................ 15
九、授予合同 ........................................................ 15
第二章 主要合同条款 . ................................................. 16
第二卷 技术条件及技术规范 ................................................ 17
第三章 技术条件及技术规范 . ............................................. 17
第三卷 报 价 文 件 内 容 .................................................. 17
第四章 报价文件内容 . .................................................... 17
报 价 书(格式) ............................................... 18
报 价 单(格式) .................................................... 19
授 权 委 托 书(格式) .............................................. 20
项目经理简历表 ...................................................... 20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 21
第四卷 设计文件及其他 ..................................................... 22
第五章 图 纸 . ......................................................... 22
第六章 其 他 . ......................................................... 22
附:谈判所需证件及资料一览表 ............................................... 23
评分细则 ................................................................... 23
第一卷 谈判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
第一章 谈判须知
一、总 则
词语定义
“建设单位”系指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培训中心。
“代理机构”系指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价人”系指参加谈判会议向建设单位发出要约的承包人。
“谈判文件”系指本文件,即建设单位的要约邀请。
“报价文件”系指报价人根据谈判文件作出的针对本项目的要约。
“成交人” 系指发出的要约被建设单位接受并作出承诺的报价人。
1、工程说明
1.1工程的说明除招标须知表规定外:
1.1.1 招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相关部门的批准。
1.1.2 现场条件:
(1)现场道路情况:已通;(2)电源: (3)水源:
1.1.3 经邀请的报价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谈判文件及有关资料。
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择优选定一家施工单位。
1.3工程招标方式:本工程为总价招标。
1.4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鲁能体育文化交流中心板房工程
1.5工程谈判范围:
培训中心北侧车道新建二层板房施工,此工程建设不包含土建、水电、吊顶、装饰、防盗门窗、窗帘项目。
面积:一层18.15米长*5.6米宽+二层18.15米长*5.6米宽+走廊18.15米
长*1米宽+雨棚18.15米长*0.5米宽+楼梯4.5平方米=总面积235平方米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
3. 报价人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报价人资质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3.2 报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3.3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价人应提供令建设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谈判文件所要求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3.1 有关证明报价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或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提供进济备案证)。
3.3.2报价人在过去3年中完成的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3.3 负责本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与组织机构主要成员的简历,及拟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与施工人员情况。报价人须出具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反映项目经理施工同类工程业绩的证明。
3.3.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工程建设的主要施工机械情况并提供设备完好情况的证明。
3.4 参加谈判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证书。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建设单位及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的组成
5.1本合同的谈判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13条所述的答疑记录。
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 谈判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
第一章 谈判须知表
第二章 主要合同条款(GF-1999-0201)
第二卷 技术条件及技术规范
第三章 技术条件及技术规范
第三卷 报价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第四章 报价文件内容
工程谈判申请说明书
第一部分 报价书,报价单,对谈判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声明 第二部分 综合说明
第三部分 报价
第四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
第五部分 项目部人员配备及施工力量
第四卷 设计文件及其他
第五章 图纸
第六章 其他
5.2报价人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谈判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图纸。如果报价人编制的报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谈判活动提供的图纸及答疑文件,仅供谈判使用。
6、谈判文件的解释
报价人在获得谈判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答疑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单位提出,代理单位将以答疑文件的方式予以解答,书面答复由报价人按前附表所述时间地点前去领取。
7、谈判文件的修改
7.1在谈判截止时限之前,代理单位随时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谈判文件。
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报价人,补充通知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报价人起约束作用。
三、谈判报价
8.1 报价人须在报价书中对本工程综合考虑市场、现场、企业自身等因素竞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安装费、人工费、税费等各项费用。该价格不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并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时不再调整。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
9、报价文件的语言及文字
报价文件及报价人与建设单位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以及业务洽商等均使用汉语及中文。
10、报价文件的组成
10.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0.1.1工程谈判申请说明书
10.1.2第一部分 报价书
报价书,报价单(包括综合单价报价)
对谈判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程度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1.3第二部分 综合说明
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有关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对业主的承诺
对业主的合理化建议、优惠条件
报价人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的说明
企业概况(包括企业概况表、近三年承建工程一览表)
其它承诺、说明与建议
10.1.4 第三部分 报价
10.1.5 第四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
10.1.6 第五部分 项目部人员配备及施工力量
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10.2报价人应使用谈判文件第三卷提供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报价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更详细全面地说明其能力。
10.3对成交人的相关要求:
10.3.1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关于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如不经建设单位认可私自进行施工,建设单位不予认可,同时追究其相关责任。
11、谈判有效期
11.1报价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第8条规定的谈判截止日期之后的谈判须知前附表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
11.2在原定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可以书面形式向报价人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报价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报价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扣留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报价人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仍然适用。
12、谈判保证金
12.1 报价人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同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
表第4项所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建设单位免遭因报价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建设单位可根据本须知第12.6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谈判保证金;
12.2 报价人应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
12.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建设单位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
12.4 未中标的报价人的谈判保证金将按照第11条建设单位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或经报价人同意的延长的谈判有效期期满后28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2.5 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人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2.6 如报价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报价人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
(2) 报价人未参加谈判会议;
(3) 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3、答疑及勘察现场
13.1报价人应根据谈判须知所述时间和地点向代理单位提交质疑问题的文件(无问题也要书面通知)。招标代理将做出澄清和解答。报价人根据谈判须知前附表所定时间和地点来领取答复。
13.2勘察现场
13.2.1报价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需报价人自己负责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
13.2.2招标代理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建设单位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建设单位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13.3答疑文件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招标代理将按谈判须知前附表第5条的时间规定提供给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报价人。
14、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报价人按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报价文件“正本”和谈判须知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报价单是正本的组成部分,当报价单与正本有不一致之处时,以报价单为准。
14.2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鉴。
14.3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谈判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报价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鉴。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5、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5.1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上标明“正本”或“副本”,报价人应将所有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报价文件大密封袋里;
15.2在报价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 写明建设单位名称和地址;
(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 、 工程名称;
b 、 2012年 月 日 时整谈判,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5.3 除了按本须知第15.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报价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报价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
15.4 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袋的正面和封口处应加盖报价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5.5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代理单位不承担报价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报价人。
15.6报价文件递交至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地址。
16、谈判截止期:
16.1报价人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递交给代理单位。
16.2招标代理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建设单位与报价人以前在谈判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谈判截止期。
17、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报价人可以在递交报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的通知。在谈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报价文件。
17.2报价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根据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在谈判截止日期与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时间内,报价人不能撤回报价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18、开标
18.1招标代理将于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谈判会议,参加投标的报价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谈判会议。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必须出席谈判会议。
18.2报价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参加谈判会议。
18.3对报价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报价人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对报价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其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谈判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报价文件不予开封。
18.4开标程序:
18.4.1 谈判会由代理人主持;
18.4.2 建设单位共同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核验报价人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同时宣布具备合格报价资格的报价人名单。全体报价人退场。
本项目还有二次谈判的机会,谈判后进入评审阶段。进入综合评审阶段,由评标小组对合格的报价人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18.4.3 招标代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8.5 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时,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报价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18.5.1 报价文件未按照规定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18.5.2报价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报价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报价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18.5.3 报价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8.5.4 报价人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保证金的;
七、评审
19 评审
19.1评审内容的保密:
19.1.1评审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书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报价人或与评审无
关的其他人泄露。
19.1.2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报价人对建设单位和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谈判资格。
19.2评审组织:
建筑工程谈判、评审、中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评审由“评标小组”进行。
19.3评审标准和方法。
19.3.1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施工方案、质量、工期、措施、社会信誉,优惠条件等综合评定法。以综合单价报价合理、施工方案可行、保证工期、符合质量要求、机械设备满足工程要求、社会信誉高、施工企业的社会行为等为评审中标依据,以满分100分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19.3.2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工期和质量,能保证达到要求者为有效标函,达不到要求者为废标。
19.3.3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施工网络计划安排合理完整,劳动力安排、施工机具设备配备,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具体、合理、妥当者为佳标。
19.3.4企业信誉高,技术力量强,市场行为和业绩好,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素质高者优先中标。
19.4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5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文件都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的报价文件,建设单位将依法重新谈判。
19.6评审纪律及规定
(1)为了规范评审活动,保证评审的公开、公正,维护谈判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3)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只有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的成员、监督人员、公正人员及经批准的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评审地点。
(4)在评审过程中,只有评标小组的成员享有评审发言权,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发表评审意见。
(5)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评标小组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报价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7)评标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报价人或者与谈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报价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8)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单独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9)评标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10)评审结束后,各评审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建设单位或者代理机构,严禁将评审过程中有关资料向报价人或者其他单位提供。
(11)评标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审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小组成员的资格,并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0、报价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报价人澄清其报价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实质性内容。
21、报价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1.1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
21.2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建设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谈判。
22、报价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2.1在评价与比较时应根据谈判须知第19.3项内容的规定,通过对报价人的工期、质量标准、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优惠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与比较。
八、中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评标小组根据评审情况编制评审报告并推荐成交人。
九、授予合同
23、中标通知书
23.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谈判有效期截止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时,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报价人其报价文件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建设单位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工程的中标标价(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中标单位得知中标后应做好施工准备,争取在最短的时间进入现场进行施工。
23.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4.1建设单位和成交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5、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25.1、严禁报价人向参与谈判、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漏一切与谈判、评审工作的有关信息。在谈判、评审期间,不得邀请参与谈判、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报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报价人主办的或赞助的活动,不得进行暗箱操作。
25.2报价人在谈判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谈判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报价人参与正当谈判。
25.3如发现报价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谈判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谈判保证金,并视其情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章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4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主要合同条款
付款方式:
承包人完成工程量的100%时,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供正规收据及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第二卷 技术条件及技术规范
第三章 技术条件及技术规范
一、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程序,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规定、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地质勘察等有关技术说明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第三卷 报 价 文 件 内 容
第四章 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应包括谈判须知第10款的所述内容
报 价 书(格式)
建设单位:
1、根据已收到 工程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谈判文件的谈判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上述
所有内容,总报价为 元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工程达到贵单位的要求。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即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等级标准。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在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条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谈判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如果我方中标,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5、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协调各方关系,不牵扯建设单位任何精力,尽早完工。
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谈判保证金与本报价书同时递交。
单位地址: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报 价 单(格式)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 权 委 托 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姓 名) 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报价人名称)的(姓 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建设单位)的 工程的谈判活动。代理人在谈判、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工程名称:
第四卷 设计文件及其他
第五章 图 纸
本次谈判活动提供的图纸,由建设单位委托的设计院出具。报价人应在谈判文件答疑前进行现场踏勘,如有异议请于答疑时提出,答疑时未对该图纸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可并接受。
第六章 其 他
1、 报价单位一旦参加谈判,就意味着已承认谈判文件中所有条款及要求,
并受其约束。
2、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及质量责任事故均有中标单位承担,并
支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扰民、民扰现象,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交涉和解决。
发生的相关费用均有中标单位承担。
附:谈判所需证件及资料一览表
1.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 报价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还需《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核验登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4. 近二年度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证书原件(如果有) 5. 近二年工程业绩原件(如果有)
评分细则
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报价人的施工方案、措施、报价等多种因素评审,综合考虑推荐成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