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客代维管理办法
06-06
集客代维管理办法(暂行)
一、 严格按照省、市公司要求配置人员车辆、仪器仪表。
二、 故障处理时限要求重要客户专线处理限时为4小时,一
般类客户专线6小时内处理完成,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及时上报说明原因,并对客户做好解释工作。(故障时间以邮件或短信通知为起始时限)
三、 每日17点前上报当日故障处理表,每月30日8点前上
报月故障处理表
四、 按照省、市公司要求处理故障时务必完成故障闭环管
理,现场处理故障时如发现有线路原因立即上报,并做好全程故障跟踪反馈工作,线路连通后及时联系客户询问故障是否恢复。
五、 每月20日前完成专线巡检工作,24日前配合县公司网
络部管理人员完成专线的抽检工作。
六、 每月10日前配合县公司网路部管理人员完成人员、车
辆、仪器仪表的检查工作。
七、 当客户端出现局域网问题时,尽量帮助客户端解决局域
网问题,最大可能的让用户达到满意。
八、 代维小组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县公司对定期对
代维小组电话进行拨测。
九、 每日必须保证集客代维二组人员、二辆可以进行故障处
理,八面集客代维一组人员、一辆车进行故障处理。
十、 代维小组人员请保持着装、仪容整洁,并使用礼貌用语。
十一、当接到专线验收工单时,必须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现
场验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