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小学音乐优秀教案(课件)评比活动方案
湖北省中小学音乐优秀教案(课件)评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音乐课堂教学质量,增进教师间的交流和学习,促进教学反思,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二、参评对象
全省中小学音乐教师和音乐教研员
三、参评内容
以本地所选用的中小学音乐教材为依据所设计的教案和配套课件。
四、具体要求
(一)参评内容要求:
教案和配套课件,被视作一项(组)参评内容;根据教学实际,不需要课件辅助教学的参评者,可不上交配套课件。
1、参评教案要求:参评教案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课题名称;﹡﹡版教材第﹡册第﹡单元;单元名称。
(2)教材分析;
(3)学情分析;
(4)授课年级;
(5)教学课时;
(6)课型;
(7)教学目标;
(8)教学重难点;
(9)教学准备;
(10)教学过程;
(11)教学板书设计;
2、配套课件要求:配套课件必须以教材和参评教案为依据进行设计。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湖北省中小学音乐优秀教案(课件)选送一览表(附件2)电子稿和纸质稿。电子稿要求word或excl格式,纸质稿要求加盖选送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或拍照,jpg格式,均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2、报送参评教案(课件)的电子稿。教案封面为申报表(附件3);
3、报送材料均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刘俊丽 电话:[1**********];
4、参评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过期视为放弃,不予后补;
(三)其他要求:
1、参评教案(课件)不得抄袭或网上下载,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每人可有一项(组)内容参评,作者不超过2人;
2、为了提高参评教案(课件)的质量,要求各地市州组织初评,择优上报。
3、报送指标(上限):武汉市40个;黄冈市、荆州市、襄樊市、孝感市、宜昌市、恩施市、十堰市、咸宁市、荆门市、黄石市各20个;随州市、天门市、仙桃市、鄂州市、潜江市各10个;江汉油田教育集团5个;省直学校2个。
五、评奖办法
(一)由组委会聘请专家,成立评审组对教案、课件进行评选。
(二)评比分小学组、中学组进行,组别根据教师工作单位划分。
(三)评奖分为一、二、三等奖 ,获奖结果通知地市州相关部门,并在“湖北教研网”上
公布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