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农村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南和县农村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冀政办函„2008‟6号文件精神,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冬季取暖条件,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解决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问题,改善、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学习环境,确保师生温暖、安全过冬。
二、目标任务及改造方式
(一)目标任务。从7月开始到10月底,将全县尚未采用暖气供暖的61所农村中小学校(含县直中小学校)全部装上暖气,取消室内生煤炉的取暖方式,做到安全取暖,确保冬季室内温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最低取暖温度14℃以上)。
(二)改造方式。在校生300人以上的学校,原则上安装取暖锅炉供暖;在校生300人以下的学校,可安装土暖气供暖。寄宿制学校不论规模大小,一律采用锅炉取暖;今明
两年布局调整规划中拟撤并的学校,可暂继续采用室内生煤炉的取暖方式,但室内温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今后组织实施的新建项目学校,要将取暖设施改造纳入工程建设内容,不再单独安排资金。
(三)改造步骤。6月份对农村中小学当前取暖设施情况进行调查摸底;7月上旬完成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工程预算;7月下旬-8月上旬完成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8月下旬-10月底完成安装、调试并保证安全运行。
三、资金筹措方案
集中改造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设施资金坚持以县为主,省、市适当补助的原则。我县要根据当前中小学取暖设施的实际,认真搞好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工程所需资金的测算工作,要节俭开支,精打细算,避免浪费。根据测算结果,除省市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我县政府负担。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教育、财政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工程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把工作落实到具体
单位和人员,倒排工期,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这项工程任务。
(二)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农村中小学校取暖设施改造工程资金要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预算不留缺口,不得形成新的教育欠债。该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三)精心组织实施。该项工程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购置取暖设备和确定施工队伍要实行政府采购,由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和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取暖设施改造要按照规范设计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监理,确保取暖设施安全。同时,施工中要兼顾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不得影响学生上课。各中心学校要积极搞好配合,为施工工作提供便利。
(四)做好督促检查和验收工作。教育文化体育局、财政局要定期派出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农村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