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川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1]1
梅川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社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
三、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
四、按照县卫生局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社区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局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参与本乡镇、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本乡镇、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县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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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指标
一、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三、全年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宣传5次以上。
四、协助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的相关工作积极有效,有据可查。
五、参与上级组织的培训率和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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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员纪律要求
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各项职责。
二、在实施卫生监督协管时,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程序合法。
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四、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姓名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五、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
六、不得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七、不得行使行政处罚权。
八、不得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收缴、销毁相关产品。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