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人民医院职工集体外出疗养活动纪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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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医院职工集体外出疗养活动纪律须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职工集体外出活动管理,更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确保职工外出时人身安全,促进人文、和谐的医院文化建设,充分体现我院职工安全、文明、快乐的疗养。根据本次疗养活动的实际情况,现将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外出疗养、旅游时,要遵守社会公德,注意行为、言语的文明,尊重当地的民风习俗。
2、请注意记住自己乘坐的汽车牌号、本次活动领队的手机号码,全程手机保持通畅,方便联系。旅途中如有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与领队或导游联系。
3、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约定时间,个人要与大部队行动保持一致,不要因为一个人而耽误大多数人。
4、整个旅程中,职工应互敬、互助、互谅,要配合领队和导游工作,若发现有违反团体活动规定和本次活动纪律的行为,领队有权制止。
5、本次疗养为集体活动,个人不得擅自脱队。若单独离队,应征得领队和导游的同意。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的自由外出,要告知领队或导游,切忌单独外出。
6、职工在疗养期间,可开展一些文明、轻松、积极向上的娱乐活动,不得参与酗酒、聚众赌博、嫖娼等不良行为。
7、旅程中经过一些危险景点时,尽量结伴而行,不得独自冒险前往,水边景点,勿要超越安全警戒线,不习水性者,切勿独自下水。
龙游县人民医院工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