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保护方案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扩建门诊楼
基坑土方、支护工程管线保护
一、场地概况
拟建场区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北线阁5号,东临广安门医院病房楼及广安宾馆,南邻广安门内大街,西邻广安门北街,北临广电住宅楼。拟建工程由门诊主楼、门诊楼裙房、液氧站和污水处理站等组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地下管线分布图及现场踏勘、物探情况分析,本工程西侧除有一条主要电缆沟(内有多条电缆),北侧一条污水管线以及紧邻广安宾馆各一条污水、雨水管线,施工现场还有多条不明管线,因此施工前必须对地下管线进行调查,摸清管线数量、标高后方可开挖。
二、公用管线保护目标
工程施工全过程中无公用管线责任事故。
公用管线保护责任制:
为了做好公用管线保护工作,强化“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本工程实行公用管线保护责任制,项目经理部经理为本工程的公用管线保护责任人。
三、调查方法与内容
1、施工前组织专门的管线调查小组,配合建设方进行管线调查工作。建设方提供相关管线单位管线平面图、剖面图。
2、施工范围内进一步收集在地下通道、管线的所有管线图纸和管线竣工资料,结合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及管道的试验结果,分析、确定
现有管线的种类、位置、形状、尺寸、材料、入孔位置、接口状况,必要时,到现场进行人工挖孔探测。
四、管线保护
1、 工程施工对原有地下管线的保护方法
根据设计图纸提供的资料,施工现场地下埋有各种地下管线。经设计人员分类, 部分管线由业主安排迁移,部分管线是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保护处理的。当中有给水管、排水管、电信电缆、煤气管、电力电缆等,这些管线是重要的市政设施,必须妥善进行保护。
1)管线拆迁
应首先保证管道的使用功能不受影响并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尽量考虑永临结合,同时紧密结合的施工组织计划。
2)给水管道
影响基坑支护结构东侧的给水管线主要是一根Φ200混凝土给水管,具体的过改方案是:先临迁至主体结构外的东侧,待主体结构施工完毕后在再迁回恢复。
3)排水管道
影响基坑支护施工的管线主要是东南侧有一根Φ800混凝土排水管,具体的过改方案是:先临迁至主体结构外的东侧,待主体结构施工完毕后在再迁回恢复,同时将混凝土管或铸铁管换成钢管。
4)煤气管线
影响基坑支护施工的煤气管线主要是一个煤气加压站位于基坑东侧D轴~E轴,将此处煤气加压站移除基坑边坡5m外。
5)电力管线
影响基坑支护施工位于基坑西侧一条主要电力管沟(1.6mX1.9m),内部布设多条主力电缆,此处建设方已经与有关部门进行洽商,将此处管线移至基坑以外,直至不影响施工。 2 、管线保护施工要点
(l)正式开工前可以进行四方面工作
a.认真研究设计图纸提供的资料;
b.积极主动走访有关职能部门,尽可能收集有关管线的资料; c.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进行勘测调查;
d.根据前三步工作的成果,比较精确地绘出有关管线图纸,作为施工中管线迁拆或保护的依据。
(2)图纸中显示须进行迁拆的管线,进场后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尽快进行迁拆。
(3)对于仍须保留的地下管线,我公司制定了详细的管线保护方案(本章后附),并切实予以执行,保证施工期间管线的加固和悬吊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4)对于原来有混凝土井道保护的电力或通信管线,悬吊时,在有关部门同意和协助下将混凝土井道拆除,换以合适尺寸的管材将原有电缆集结成束,并妥善保护电缆后方能进行悬吊。
(5)基坑支护及基坑土方开挖施工前,使用管线探测仪,仔细对施工位置进行探测,然后再进行基坑施工。
(6)若经探测,发现有未明管线在施工场地内通过时,应及时向监
理和业主报告情况,并会同业主、设计单位及管线权属部门共同研究,研究处理办法。尽量不影响施工进度的正常进行。
3、地下管线保护方案
1)施工说明
管线拆迁应首先保证管道的使用功能不受影响并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尽量考虑永临结合,同时紧密结合车站的施工组织计划。 影响主体结构施工的通信管线主要是横跨主体结构的分支管线, 均不迁改而采用悬吊、托护。
对通信、电力、给水、煤气等城市主干管,采用悬吊托护或支架支护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2)施工方法及施工措施
2.1、详细阅读、掌握设计、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纸资料,并在工程实例实施前召开各管线单位施工配合会议,收集管线资料。对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开挖必要的探坑(开挖探坑时通知管线单位、建设方、监理单位人员到场),核对弄清地下管线的分布、深度具体情况,现场留取影像资料,做好记录。
2.2、工程实施前,建设单位提供管线图,并进行相关管线交底手续。
2.3、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制定管线保护措施向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班组长和操作工作安全交底,随即填写“管线交底”,并建立“保护地下管线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2.4、落实保护地下管线的组织措施,公司委派管线保护专职人员负责本工程地下管线的监护和保护工程。施工队和各班组兼职管线保护
人,组织地下管线监护体系,严格按照公司审定批准的施工管线保护措施,地下管线保护措施要求落实到现场,对所有保护的管线设置安全标志牌。
2.5、对施工范围内不可移除地下管线设置沉降测点,工程实施中,定期观测管线的沉降、位移,及时掌握沉降、位移观测资料。
2.6、对重点保护的管线,由建设单位、各管线单位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成立现场管线保护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活动,检查管线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保护措施的可靠性。
2.7、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经审定的施工方案与地下管线保护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各级管线保护负责人深入施工现场监护地下管线、督促操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
2.8、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探坑资料不符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在未作出统一结论前,不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
2.9、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应事先制订好应急措施,配备好抢修器材,以便在管线出现险兆时及时抢修,做到防患于未然。
2.10、一旦出现管线损坏事故,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并立即通知有关管线单位要求抢修,组织力量协助抢修。对人为损坏事故,要吸取教训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11、管道、电杆保护
在施工期间有可能要对本工程施工产生影响的管道,若有必要则进行迁移,但是考虑工期及管线所属部门的配合情况,如在施工前未能及
时迁移,则在施工的同时需制定严密的保护方案。首先如电杆位于管道沟槽或邻近沟槽位置,则在施工时,视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留出位置待电杆迁移后再施工或打护坡桩防护的方法,确保工程能顺利地开展。
2.12、电缆、通讯管线的保护
电缆在施工时严禁破坏。在开工前,首先邀请建设单位以明确施工区域及施工时有可能影响到的区域上的现状管线位置。然后听取其保护建议,共同做好防范工作。由于电力通讯管线比较脆弱,因此,在施工前,根据有关部门的建议及时制定有效的保护方法。以便在施工时能严格执行既定的保护方法进行保护,杜绝伤及管线。开挖时设专人指挥,并配合人工,根据实际情况两者交替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