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涧口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滁州市大涧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初稿)
滁州市大涧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组
2014年5月28日
滁州市大涧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水办„2008‟366号)的要求,滁州市水利局于2014年5月20日,在天长市组织召开滁州市大涧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档案专项验收会议,该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组由滁州市水利局、天长市水利局代表组成(以下简称“验收组”),项目法人、监理、施工、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代表参会。
大涧口水库位于天长市仁和镇芦龙街道西南部,距天长市约10Km 。水库下游约2.5Km 为天杨公路,交通便利,属淮河流域高邮湖水系王桥河上游,水库来水面积37.5平方公里。该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Ⅲ等,水工建筑防洪标准:设计洪水标准重现期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重现期1000年一遇,总库容1451万m³。
2011年4月14日,省发改委以发改设计【2011】254号文下达了关于《安徽省天长市大涧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核定工程总投资为3296.0万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副坝坝体与坝基加培、防渗加固、坝坡加固;正常溢洪道、非常溢洪道加固;拆除重建南、北放水涵等。
验收组观看了工程建设相关声像资料、听取了项目法人关于工程建设和档案工作自检情况的汇报、监理单位关于工
程档案质量的审核报告,检查了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情况,并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以下称“评分标准”)的要求进行了量化评分,最后经充分评议讨论,形成专项验收意见。
一、档案收集和归档情况
为了保证大涧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档案能达到完整、准确、系统性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项目法人建立了由项目法人及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等专(兼)职档案人员组成的自上而下对档案工作进行规范管理的网络。项目建设中,各参建单位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集中收集关于档案工作的各类文件和资料,由项目法人组织整编和保管,基本保障了文件材料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至目前,各类应归档文件材料基本按要求整理,共整编各类档案资料101卷,其中建管类14卷、勘测设计类9卷、施工类55卷、监理类13卷、竣工验收类 10卷。
竣工图的编制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竣工图与实物基本相符,图面整洁,竣工图章和签字手续较完备。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一)案卷整理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档案资料需进一步完善。
项目法人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对存在的问题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