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学习新预算法执行情况要点
07-11
新预算法执行情况考察学习要点
一、预算的编制情况
1、年度预算的编制时间和提出预算草案的时间;
2、预算编制:a、预算编制原则;b、公用经费预算资金所占总预算的比例;c、预算从编制初期到提交人代会需经过哪些审查程序?是否需要县长办公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3、预算调整和预算追加的原则以及审批程序有哪些?
4、县人大常委会及财经委在预算草案审查时能否修改预算草案?
二、决算的批准情况
1、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时间以及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的时间;
2、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前,应经过哪些审定程序?是否需要财经委的审查报告?
3、财政决算审计报告的起草时间以及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的时间。是否需要财经委的审查报告?
三、其他事项
1、预算编制时间仓促,难以及时、全面提供预算草案供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审查是当前财政预算中较为普遍的现象,对此该如何解决?
2、预算编制不够完整,致使人大对大部分转移支付资金的使
用情况监督不到位,对此如何解决?
3、政府对预算调整和预算追加数额过大,存在先斩后奏的情况,应如何应对?
4、对哪一类的项目及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管?如何监管?对截留、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的现象如何处理?
5、政府提请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应于会议前何时印发给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6、对上一年决算审计报告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资金县人大常委会是怎样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