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首次股东会议决议
股东会议决议
南阳建工集团于 年 月 日在南阳建工集团二楼会议室(地点)召开。依据《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5日前以口头/电话(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或其它)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100%的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执行董事鞠兰主持,参加人员如下: 河南弘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海清 河南省南阳市英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马建英 自然人:鞠 兰
经集团代表表决权100%的股东同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原股东鞠兰增加股份3140万元。
2、河南弘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原持有股份5580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转让给原股东鞠兰3140万元、同意转让给以下自然人张海青1000万元、董明皓400万元、杨
付强400万元、王平400万元、马国玺100万元、张清浩100万元、丁晓辉40万元,以前所有的债权债务全部原法人代表负责处理。。
3、河南省南阳市英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执有南阳建工集团股份60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转让给自然人丁晓辉60万元,以前所有的债权债务全部原法人代表负责处理。
以上决议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同意根据决议内容修改企业章程中相关条款。
股东签章:
法人股东:河南弘旭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英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
鞠 兰
年 月 日
首次股东会议决议
南阳建工集团首次股东会于2006年6月20日在南阳建工集团二楼会议室(地点)召开。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5日前以口头/电话(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或其它)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100%的股东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出资最金的股东河南弘旭置业有限公司召集主持,经代表集团表决权的100%的股东同意(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反对、 %的股东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讨论通过了南阳建工集团章程。
2、决定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选举鞠兰、张海清、李新光、周秀凤、马建英为集团董事。
3、决定设立监事会(只设监事3名),选举芦喜长、周秀凤、张清浩为集团监事(其中张清浩为集团职工代表,由集团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4、确认了股东出资方式及缴纳期限(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具体说明)。与会股东一致同意南阳博渊消防设施安装有限公司5万元、李新光10万元、张海清10万元。(股东名称或姓名)以货币出资25万元,并于2006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完毕。同意河南弘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5580万元,中州建筑安装公司549万元,深井装机队20万元,南阳市英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万元,鞠兰646万元(股东姓名或名称)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货币形式)作价出资6855万元。
5、其它事项:
集团首次董事会决议
南阳建工集团首次董事会于2006年6月20日在南阳建工集团二楼会议室(地点)召开。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0日前以口头/电话(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或其他)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董事会100%的董事出席了会议。
经集团董事会100%的董事表决同意,会议通过了如下事项:选举鞠兰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海青、李新光为副董事长。聘任鞠兰为(总)经理。
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