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民武装部也有过换防对调
1951年起,全国多数县(旗、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列入军队建制,称中国人民解放军xx县人民武装部,配现役军人.1954年人民武装部改称兵役局(仍保留中国人民解放军xx县人民武装部名称)。1960年,又恢复重建人民武装部。1986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1986年5号文件通知,县(旗、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1996年后,县级(市、区)人民武装部重新收归军队建制。
1967年2月,全国各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奉令介入本县“文化大革命”运动,执行“三支两军”任务(“三支”即支左、支工、支农,“两军”即军训、军管).
1967年8月14日,中共中央(67)245号文件公开发表,称米脂县武装部是“高高飘扬在陕北高原上的一面支左红旗”。陕西军区下属一百零四个武装部当中,米脂县武装部支左工作做得最好.
1967年8月下旬,中央军委命令江西抚州武装部放下武器,停止支持保守派,禁止向造反派开枪,但是得到的回答是拒绝。江西抚州地方武装部拒绝执行中央军委命令,被视为反革命叛乱。1967年8月24日,中央军委命令第26军政治委员程世清率6011支左部队(26军76师)用武力坚决平定抚州武装部反革命叛乱。史称“8.24”抚州平叛事件.
县人民武装部在势不两立的两大派中支持一派,压制一派,更加激化矛盾。直接导致1969年县人民武装部进行换防对调。如山西省和河北省县武装部全部进行调防。
1969年5月27日北京西城区区人武部与河北省东光县人武部进行对调换防。
1969年北京朝阳区人民武装部与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武装部对调。
1969年5月,北京顺义县人民武装部与河北省灵寿县人民武装部对调。
1969 年7月,北京昌平县人武部与河北省吴桥县人武部换防。
1969年3月北京宣武区人民武装部与承德军分区兴隆县人民武装部对调。
1969年5月,北京崇文区人武部干部与山西省偏关县人武部干部对调。
1969年5月,延庆县人民武装部与河北省平泉县人民武装部换防。
1969年,石景山区武装部人员与河北省晋县武装部人员对调
1969年3月,河北省涉县人民武装部与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武装部换防。
1969年4月,河北省邱县人民武装部与山西省和顺县人民武装部换防。
1969年山西省中阳县武装部和河北省鸡泽县武装部换防对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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