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及物品清单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莱西市 安居 小区 楼 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暂时居住使用,租赁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 ),按年结算。租赁前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押金 元整,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三、乙方租赁的期间,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燃气费、电器和暖气维修(暖气片除外)及其它的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自己负担。租赁结束之时,乙方须结清所欠费用。室内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附物品清单及价格)。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正常的房屋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五、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
财产安全。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六、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重要物品清单及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