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恩格斯国家起源学说的一点认识
对恩格斯国家起源学说的一点认识
摘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是恩格斯关于家庭私有制和进行科学探讨研究的历史唯物主义专著,其中作者用了将近一半的篇幅来阐述关于氏族和国家起源问题,在大量历史史实以及实际调查的基础上,得出阶级、国家是历史的产物,它按照产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运行,不以任何意志为转移。本文从国家的起源、特征、本质及其消亡的必然性等几个方面对国家的一些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国家起源;国家本质;国家消亡
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主要内容
恩格斯在这部著作中,运用唯物辩证法研究了国家问题。这就是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寻找国家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根源;从社会发展各个阶段上国家的发展、国家类型的变化中去研究国家问题。他以雅典国家、罗马国家、日耳曼国家为典型进行了剖析。总结恩格斯对三种国家形式的分析,可以看出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内部发展的结果,外部条件只起延缓或促进作用。“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在详尽阐述了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同时,恩格斯也指出了国家的消亡问题。他说: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阶级不可避免地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这当然指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我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国家还必须长期存在下去。不过,社会主义国家同此前的剥削阶级国家有着本质不同,实行的是人民民主专政。
恩格斯在本书的结尾,概括文明时期的特征时指出,整个文明时代是三种奴役形式:一是奴隶主对奴隶的奴役制度;二是封建主对农奴的奴役制度;三是资本主义的雇佣奴役制度。这些公开形式或隐蔽形式的奴役制度,表明整个文明时期是建立在一个阶级剥削另一个阶级的基础上的,因此,整个文明时期没能摆脱内部的矛盾。尽管文明时期生产进步了,但这种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
二、恩格斯对关于国家问题的论述
恩格斯从辨证唯物主义出发对国家的起源、特征、本质及其消灭的必然性做了全面深刻的阐述。
国家的起源。国家是个历史范畴,不论何种形式,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不是凭暴力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也不是“伦理观念的现实”。在原始社会时期,生产力低下,没有剩余产品,不存在剥削,所以不出现国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私有财产和剥削,国家也就诞生了。
国家是阶级范畴,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私有财产制度是国家产生的经济基础,阶级矛盾尖锐化是国家产生的政治基础,社会越向前发展,脑力劳动同体力劳动的分离就越明显,社会专业化程度就越高,从而就要建立一种特殊的机构来管理社会和实行阶级压迫,于是建立历史上第一个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
国家的职能是抑制和缓和阶级冲突,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良好社会秩序,国家就必须要控制阶级斗争,但这种“缓和和控制”又是相对的,它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阶级矛盾。国家是产生于社会之中又凌驾于社会之上并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国家是一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所以产生于社会。国家一旦建立,要履行一定的职能,必须要凭它所掌握的暴力工具和它所制订的法律,才能使自己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从而凌驾于社会之上,国家只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资本主义社会,国家与绝大多数人相脱离,而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只与极少数人脱离,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国家与社会也就合二为一了。
国家的特征。国家与氏族组织不同,它是按地区而不是按血缘关系来划分国民的。以前的氏族组织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现在人口大量流动,按血统划分被按地区划分所取代,所有公民不管原来属于哪个氏族都在他们居住的地方实现他们的公共权利和义务,所有国家都按地区划分居民。
国家设有公共权利,包括代替居民自动武装的特殊的武装部队,即常备军、宪兵、警察等以及它的物质附属物,如监狱、法庭等各种强制机关,目的是为了统治和镇压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被统治者,维护国家的稳定。
为了维持国家的公共权利,使这种权利得以巩固并顺利实现,国家必须要向公民征收捐税,当捐税不够时,国家还要发行公债,以满足政府庞大的支出。马克思说:“赋税是行政权利整个机构的生活源泉。”
国家为了维护自己的公共权利和征税权,就需要有一支专门的官吏队伍。这些官吏作为日益同社会脱离的权利的代表,只能依靠特别的强制性法律来取得尊敬、地位和权威,因为
这种“权威和尊敬”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所以与氏族社会自由、自愿的尊敬大相径庭。
国家的本质。从普遍意义上来看,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用来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它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借助于国家,从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经济是国家的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只有借助国家的力量才能真正成为统治阶级,统治阶级要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必须运用政权来巩固和发展自己的经济基础。古代的国家是奴隶主镇压奴隶的国家,封建国家是地主用来镇压农民的国家,资本主义国家是资产阶级用来镇压物产阶级的工具。
但也有特殊性,例如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前的路易十四、路易十五和路易十六时期、法兰西第一帝国和第二帝国时期、俾斯麦的新德意志帝国时期,互相斗争的各阶级达到了势均力敌的地步,以致国家权利作为表面上的调停人而暂时得到了对于两个阶级的某种独立性,但这也不会改变马克思恩格斯对国家本质的科学论断,因为这种现象不具有普遍性,过权利的这种“独立性”是一种表象、手段,实质上,国家仍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家的消亡。国家是一种历史现象,它不会永远存在。恩格斯说:“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利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须使社会分裂为积极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所以国家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阶级矛盾尖锐化的产物,也必将随阶级的消失而消失。
恩格斯说:“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要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全部国家机器放到他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在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阶级的消失是前提,国家的消失是必然趋势和结果。随着阶级的彻底消灭,作为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的国家也将完成历史使命,这是历史的必然。
国家的消亡必须要有一定的社会条件。首先,所有阶级都彻底消灭。其次,无产阶级专政是消灭阶级和废除国家的根本条件。马克思说:“物产阶级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产阶级社会的过渡。”恩格斯说:“必须实行专政以过渡到废除阶级并和阶级一起废除国家。”再次,社会的发展必须达到恩格斯所说的“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这样的程度,国家才能彻底消失。最后,国家的消失必须需要有高度发达的经济基础,即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社会产品的极大丰富。当劳动成为人的“第一需求”,分配按“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进行,国家消失的经济基础是共产主义社会的高度发展。
国家消失包含丰富的历史辩证法思想。国家的消失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必须经过长期曲折的斗争。国家自行消亡表明国家发展中的自觉的、主动的性质,国家为促进自身的消亡进行自觉的斗争。国家的消亡表明国家从无到有是一个渐进的自然进程。
国家消失之时,正是共产主义实现之日。当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今天距离共产主义还很遥远,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渐进的自发的过程,并非我们意志所能强迫或左右其提前或推迟发生。我们需要更加努力地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共处,遵循科学的发展道路,等待国家的自行消亡,实现人类的自由发展。
三、结语
通读这部历史唯物论巨著,我的最大感悟就是:语言如此之犀利、精准,道出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从人类最基层的组织———家庭的演变过程,再到氏族的发展历程,直至孕育出了私有制的萌芽,最后在氏族的基础上产生了国家,在未来的世界里,国家也将趋于消亡。一切都是那样的自然,毫无刻意的修饰,使得诸如“神权说”、“理念说”、“个人意志说”、“社会契约说”等国家学说逐渐失去了光彩,不外乎列宁称这本书为“现代社会主义的基本著作之一”。即使这部著作自1884年出版至今已经过去了120多年,但其中所体现出的科学性和真理性仍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所要参考的指南和方向,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学说的创设和发展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列宁.论国家[M]//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孙兰欣,刘钊.《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国家观初探[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8).
[4]黄湛.两种生产理论:“以人为本”执政兴国理念的基石———重读《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J].2005,( 01).
[5] 荀春荣.《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革命性和科学性完美结合的典范.中华魂·讲座———读点马列原著讲座之九[M]. 20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