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债权申报通知书
新昌县金利房地产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2009年1月22日,新昌县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新昌县金利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新昌县金利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作为新昌县金利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案的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自即日起截至2009年4月30日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2、债权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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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的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09年5月8日上午9:00时,在新昌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
特此通知。
2009年 月 日
附:1、债权申报须知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3、新昌县金利房地产有限公司债权申报表
4、债权申报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以上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yueguanglawyer.com→服务指引→法律文书格式。
8、管理人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县柯桥街道山阴路200号3楼
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
邮编:312030
联系人:胡增冬
联系电话:0575-85685972、[1**********]
传真:0575-84128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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