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星:谈谈国企用人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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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星 发布时间:2017-03-14 16:05:37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大 | 中 | 小
有些国企管理者,总借深化改革之名,高调宣称国有企业用人自主权,实现“老子想用谁就是谁”的私人目的。“企业用人自主权”的名头,也的确唬住了相当多的群众,让大家对不公平的人事安排,失去了抗争的底气。
其实“企业用人自主权”完整的表达是,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依法”二字缺失,意思大不相同。没依法,管理者可以肆意妄为。有依法,管理者只能有限地自由裁量。下面我们就看看这个法是如何说的。
首先划定用人的原则,是以注重效率维护公平为基础,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增强企业竞争力为主攻方向,以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综合效能为手段,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在实施的过程中,要体现如下要求:
1.劳动用工合同化,取消身份待遇。实行全员劳动合同按契约进行管理。
2.岗位体系建设科学化。岗事相应,以岗定人,根据企业战略发展,科学设置各类岗位,优化用人结构,规范用工形式。
3.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面向市场公开招聘人才,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合理流动的机制。
4.薪酬管理规范化。岗薪相应、岗变薪变,企业员工薪酬与岗位绩效紧密挂钩。
5.竞争上岗长效化。人岗匹配,上岗靠竞争、竞争靠能力水平,建立员工职业发展通道。
大家看看,这个法说得多详细!可现实中,一不留神,就让歪嘴和尚给念歪了,还误导大家把怨气发在了改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