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聘用制度
第一条 依据公司的宗旨和文化,我们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
历和经验,遵循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二条 各职能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
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须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逐级
呈核核准后,由综合办予以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条 本公司所需人员,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司内部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第五条 招聘的方式:
1、内部选聘:内部发布招聘通知,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报名,由综合办会同用人部
门面试、考试及录用。公司内部的人员调整应先于外部招聘。
2、外部招聘:向外界发布招聘信息,在厂区由综合办、用人部门面试、考试、录
用。
第六条 招聘面试与评价
1、普通员工,由人事文员组织面试、笔试,经综合办负责人签核后录用,办理入
职手续后由用人部门调配。
2、车间组长、技术人员、办公室文员,由人事文员组织初试、综合办负责人审核、 用人部门复试合格,总经理核准后录用,办理入职手续后交由用人部门安排。
3、工程师、主管级或以上人员,由综合办负责人组织初试,用人部门复试,经总经
理终试合格核准后录用,办理入职手续后交由用人部门安排。
第七条 入职登记
所有入职员工由人事文员安排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办理工作证等入厂手续后,交由用人部门安排。
第八条 试用期规定
1、 经录用、培训后,给予一定试用期限。新录用普通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其他员
工试用期为三个月,特殊职位由总经理与求职者另行约定,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普通员工试用期满后,经直接主管鉴定合格后予以正式录用,由直接主管填写《新
员工试用结果通知单》交至综合办备案即可。其他员工试用期满后,如试用不合
格,由用人部门填写《新员工试用结果通知单》,若试用合格则填写《人事异动单》,核准后予以正式任用。
3、试用期间,员工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在提前三天通知的前提下,随时解
除劳动关系。员工如要求辞职,亦须提前三天通知综合办,否则扣除三天工资作为补偿。
4、员工在试用期间辞职或解聘参照正式员工辞职或解聘程序执行。
第九条 员工调动
1、 公司人员如在公司范围内调动时,由用人部门提出拟调人员申请,综合办征求被
调人员以及被调部门负责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2、被调任人员在接到调任通知后,须在原任职部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再到新任部门
报到,相关待遇以实际任职时间为准。
第十条 本制度由综合办负责修订并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二零一四年九月十日起试行。
第十二条 附件
附件一:《员工入职登记表》
附件二:《人员增补申请表》
附件三:《人事异动单》
附件四:《新员工试用结果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