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式快餐合作方案
06-17
中式快餐合作方案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提供乙方就餐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地址:
二、结算方式
1.试行期餐费一律以现金结算,无任何折扣。(试行期从年 年月日结束)
2.试行期结束后,由乙方印制餐券,印好后由甲方审核通过,乙方盖章并发给就餐人员。(餐券印刷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就餐人员凭餐券到甲方快餐店就餐,按每券15元的标准自选菜肴,不足15元不予退还现金,超出15元即由就餐人员自行补足,由甲方留存餐券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4.试行期结束后,乙方在甲方进行就餐卡充值,折扣按甲方规定进行充值,每月5日前甲方统计上月餐券份数进行双方核对账目,经确定无误后由甲方出具正规餐饮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当天结清餐费。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所欠餐费,将按每日万分之三承担滞纳金,立即结束合作。
2.甲方因履约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则按每券10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菜肴不合就餐人员品味不算在履约不当内)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交财务部门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甲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