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教育与注册规划师
南京大學城市規劃專業碩士研究生課程
城市規劃理論與實踐
主講教師:
張京祥
第一讲 城市规划教育体系与注册规划师制度
一、城市规划教育思想的转变
1、古典主义时期对城市规划(设计)的唯美追求 亚里士多德:“人们聚集到城市是为了生活,期望在城 市中生活得更好” 。 柏拉图《理想国》:用绝对的理性和强制的秩序建立 起来的城市,最理想的国家就是让哲学家(集智力和 智慧于一身)来治理国家,所设计的城市是按照“社会 几何学家”的理想设计出来的(圆心+放射)。 希波丹姆斯(Hippodamus)模式:理性光芒的闪耀。 一方面满足了希波战争后大规模殖民城市更迅速和简 便化的城市建设要求,同时也确立一种新的城市秩序 和城市理想。 4、维特鲁威与《建筑十书》,把理性原则和直观感受 结合起来,强调建筑物整体、局部以及各个局部之间 和整体之间的比例关系。
2、文艺复兴时期对城市规划的艺术理解 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们受到毕达哥 拉斯、亚里斯多德、柏拉图等人的深 刻影响,追求柏拉图式的理想美,研 究抽象的唯理主义的美学,强调把美 的客观性用几何和数的比例关系固定 下来。
把数的规则看作是绝对的公理,认为 它一旦被发现,就是普遍的、万能 的、永恒的价值,甚至可以不顾具体 内容、时代和对象。
认为数与宇宙关于美的规律决定了城 市必然存在“理想的形态”,这种理想 形态是可以用人的思想意图加以控制 的,于是中世纪自然主义、宜人尺度 的设计思想被放弃了。
3、理性思想与绝对君权的结合
唯理主义与古典主义的思想基础是一元 论。它要求在社会生活和一切文化艺术的 式样中建立起“高贵的体裁”和统一的规则, 这些规则是不依赖于感性经验的,是理性 的、绝对的唯一的、超时空的,这种文化 为较严格地创造自然或人工环境提供了依 据。
古典主义产生是适应了占绝对统治地位的 君权政体要求: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 中,体现其唯一、秩序、有组织的、永恒 的王权至上的要求。
追求抽象的对称和协调,寻求艺术作品的 纯粹几何结构和数学关系,强调轴线和主 从关系,颂扬至高无上的君主,成了越来 越突出的主题。
1655年法国国王在法兰西学院的基础 上成立了“皇家绘画与雕刻学院”,并 于1671年又成立了建筑学院,专门用 来培养御用规划师、建筑师。
法兰西建筑学院的教授勃朗台 (F.Blondel,1617—1686)严守着 路易十四对学院的训诫而激动地宣 称:“学院将使建筑重放古时的光 彩,将为国王的荣誉而工作”,“学院 的任务是为建筑学说建立起一个规 范,然后
把这规范教给人”,这种“规 范”就是高雅、绝对和不容质疑的古 典主义秩序。
4、近代-1960S的城市规划教 育:寻求解决问题的技术手 段 人们已经强烈地意识到,有 规划的设计对于一个城市的 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也许只 有通过整体的形态规划,才 能摆脱城市发展现实中的困 境,这种思想认识曾一度控 制了整个西方城市规划的理 论和实践活动。 未来主义运动 现代建筑运动
柯布西耶:最代表未来的是机械美,未来世界基 本应该是按照机械原则组织起来的、机器的时 代,房屋只是“居住的机器” 。
5、1960S末开始对规划角色的反思 对社会、文化问题的关注 从《雅典宪章》到《马丘比丘宪章》 规划内容和领域的转移及泛化 一些学者意识到,如果城市规划因此 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那么最终将 会使规划变得没有意义——“如果规划 什么都是,那么它也许什么都不是” (A.Wildavsky,1973)。
6、1980S中期以来,规划——一种公共政策 规划与设计的分离 规划是一种以空间资源分配、使用为核心的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 : ——广义上,包括了管理部门所提出的法令、措施、条例、计划、方案、规划或项 目。 “公共政策是国家机关、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或服务于一 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目标而采取的政治行为或规定的行动准则,它是一系列 谋略、法令、措施、办法、方针、条例等的总称”。 ——狭义上,公共政策是与法律法规相对应的,以政府的规章为主要形式,比法律更 具有可变性,不如法律法规规范、严格和精确。 ① 决策主体导向:公共政策是政府解决公共问题的策略。 ② 功能目标导向:公共政策是达到公共目标或公共利益采用的策略。 ③ 行动过程导向:公共政策是政治过程的产出,需经由一套决策的程序。 西方国家城市规划院系的分布
二、注册规划师制度
1818年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1834年英国建筑师协会、1868年测 量师协会 三协会与公共卫生组织拟定城市建设标准 三协会成员均认为自己的职业可以从事城市规划工作,并发生争 论 1905年出现“城市规划”技术名词 1909年利物浦大学创建第一个城市规划专业 1909年第一部“城市规划法” 1913年讨论城市规划师资格 1914年成立城市规划协会 1946年“新城规划法” 1947年“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职业涵盖国土规划、区域规划、 城市规划、乡村规划 1959年城市规划协会(TPI) 1971年英国皇家城市规划协会(RTPI)
1、什么是职业规划师
对于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变迁进行管理的专家 城市规划包括乡村规划 不仅涉及战略设想,也涉及政策与
项目实施 规划过程不只是纯粹科学技术过程,也涉及到管理的能力和对于不同利益 集团之间进行协调 不仅要求在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方面的能动性与创造力,而且更需要对这 些答案进行评价的能力 规划在某个复杂体制框架内进行,规划要求对政治与道德问题的敏锐的洞 察能力
2、英国注册规划师制度
第一级:未受规划专业教育,考前自学成才或接受专业培训。 考试科目:社会、物质环境、发展与开发,规定时间内的课题规划设计 第二级:职业资格准入考试。 考试科目: (1)城市规划基础知识,包括规划史、社会经济、物质环境和房地产开发 等方面知识 (2)规划理论、技术与程序 (3)在提交实际规划工作成果或论文的基础上口试,包括地方规划、城市 规划、区域规划、乡村与自然环境规划 (4)专题理论与技术,如交通、有关工程 已通过评估院校毕业生一定工作年限后的自然认定。
3、香港注册规划师制度 都市规划学及其他学科的考试合格者 曾接受训练并取得经验 ——拟定及修订全港、次区域及地区图则 ——发展规划 ——发展管制及执行管制 ——综合都市计划 ——就有关例如土地用途、运输、房屋、康乐、土地辟增、区域发展、环境保护及保 育等方面制定规划政策 ——教授城市规划 ——规划研究 ——土则实施 ——大型发展的环境评价 ——运输规划 ——规划法规的运用 香港与大陆互认注册规划师的资格考试
4、中国为什么要建立注册城市规划师制度?
我国城市规划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新中国成立后
改革开放以来
社会转型、现代化建设和城市化 加速 城市规划工作进入黄金时代 1980年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 1983年实施城市规划师技术职称 1984年国务院颁布“城市规划条 例” 1989年颁布“城市规划法” 1990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成立 1994年中国城市规划师协会成立
开始有组织的城市规划工作 恢复国民经济 现代经济建设 推动社会进步 培养城市规划人才
我国城市规划体制与机构 规范、完整的城市规划体系 ——编制 ——审查 ——实施管理 城市规划机构 ——甲、乙、丙、丁技术资格等级 ——1000多个规划科研、编制、咨询机构(改制) ——50000余人城市规划从业人员 ——130多所正式登记的城市规划院校 城市规划作为技术和公共政策的双重属性
5、中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进展
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 实行学历与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并重制度 1994年劳动部、人事部“职业资格证书规定”——要求在社会通用性强、 关系国家和公共利益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命
财产安全的专业领域的专业 (工种)实行市场准入控制,实行执业资格制度 1990年代初酝酿城市规划执业制度 1994年提出建立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申请 1995年成立城市规划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制度筹备组 1997年报送“关于申请建立城市规划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制度的立项报告
1997年研究和编制有关执业资格考试、资格认定及相关法规 1999年颁布“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城市 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 2000年公布“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培训教材编 写及考试培训的实施方案 2004年开始注册登记,材料上网,注册登记三年有效期 2007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40学时/年)
6、特批、认定及考试
特批范围 认定范围 1970年以前城市规划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毕业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达到一定年限 技术资历和工作业绩符合一定条件 认定人数:2800人,认定考试科目:城市规划实务 首次考试时间: 2000年10月,8900人。 截止2006年底,参加考试:208113人,获得注册规划师资格的 10900人。
7、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基本条件 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取得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 满3年 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相近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博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 工作满2年 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人事部、建设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8、规划师的素质 必备知识 规划的性质、目的和方法 哲学、科学和社会科学思维的传统 环境与发展(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开发过程、自然与人工环境 评价与管理) 规划赖依存在的政治与制度背景 规划领域特有的知识
必备能力(技能) 发现存在的能力 研究技能和数据收集技能 定量分析 美学修养和设计意识 战略眼光与概括能力 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及其综合的能力 相互合作解决问题 书面、口头以及图面表述 信息技术应用
9、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注册
非公务人员实行“注册”,公务人员实行“登记”,两种证书 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再次注册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的证明 注册城市规划师每次注册有效期为三年 脱离注册城市规划师岗位连续二年以上者撤消注册资格
10、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权利和义务 对经办的城市规划工作成果的图件、文本以及
建设用地和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文件有签名盖章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的经济责 任 保守工作中的技术和经济秘密 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行城市规划业务 参加规定的专业培训和考核,作为重新注册登记的必备条件之 一 注册规划师制度的实施情况
11、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科目
城市规划原理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城市规划实务
统编教材
城市规划原理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科学相 关知识、城市工程规划) 城市规划实务
城市规划原理
城市与城市发展 城市规划学科的产生、发展及主要理论与实践 城市规划的任务、体系与其它规划的关系 城市用地与空间布局 城市规划编制的内容与方法 城市规划实践
城市规划行政管理与法规
城市规划管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城市规划编制及审批管理 城市规划实施管理 城市规划法规 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职业道德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建筑学 城市道路工程 城市市政共用设施 城市经济学 城市地理学 城市社会学 城市生态与城市环境 信息技术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
城市规划实务
城市规划文件拟定 城市规划编制与方案评析 城市规划管理案件的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