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礼品管理制度
上海******有限公司
礼品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员工在经营活动中的礼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礼品在对外业务交往中的作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与风气,减少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制度所称礼品指:经公司领导批准,由行政部门直接批量购置或定制的专门用于对外公关工作或业务交往,以公司名义向有关单位、个人馈赠发送的纪念物品,如因业务需要等其他需要单独购买的礼品,由相关人员个人购置。
1.3 公司的礼品管理工作由行政部门负责,行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1.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经营活动中与礼品采购、领用、赠送等相关的所有行为。 2 礼品的购置、定制
2.1 礼品的购置、定制需履行审批手续。
2.2在购置、定制礼品时应当遵循“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办理,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3 确因工作急需或对礼品有特殊要求的,报相关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购置。
3 礼品的保管
3.1 原则上各类礼品均由行政部门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3.2 行政部门专管人员在礼品购置回公司或厂家按合同将礼品交付公司时,应如实填写物品的入库清单, 确定准确无误后,提交行政部门领导复核并签字。
3.3 行政部门专管人员要每季度对礼品库进行清点对账,每季度对礼品库进行全面盘点清点,并将盘点后的礼品库出库台账,报公司领导知晓。
3.4礼品入库、出库应实填写礼品出库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3.5行政部门礼品专管人员其职责是负责保管,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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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礼品的申领、发送
4.1 所有礼品(包括个人购买)的领取和发送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即由领用人提出申请(填写《申领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批准后如实填写《领用表》,由行政部门统一发放。
4.2领用人需在行政部门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如其本人不在公司本部的,经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委托后,可由报批人所在部门的其他人员代签。
4.3 申请人领取礼品后,因故未送出的礼品,应及时退回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专人重新进行登记。
5 附则
5.1 本规则及规范要求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自正式颁布之日起开始生效。执行中如有未尽或不妥事项,可以适时进行修改与完善,修改完善后的版本为最新版本,原版本同时作废。
5.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门。
附《礼品申购单》、《礼品入库单》、《礼品领用单》、《礼品盘点单》等相关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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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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