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办公室议事规则
总经理办公室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总经理行使职权,审议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经理层集体智慧的议事制度。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 坚持对董事会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依照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授权议事决策。
二、 坚持总经理负责制的原则,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三、 坚持搞笑议事的原则,采取事先做好准备、分管领导提出意见,
在充分讨论基础上迅速作出决策的议事方法。
四、 坚持实事求是议事的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
公司的实际,务实创新,科学决策。
第四条 研究决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审议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视必要邀请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业务发展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计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符合《指导意见》、《暂行办法》规定任职资
格条件的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八)列席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监事会会议;
(九)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会议举行和议题提出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每月举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总经理可随时召开。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出席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综合管理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可请董事长、工会负责人列席总经理办公会。其他需列席人员由总经理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第九条 参加总经理办公会的全体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事先向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二条 综合管理部应在总经理办公会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
二、 准备议题材料; 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
第十一条 综合管理不应在总经理办公会举行前一天,将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和会议议题等主要事项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的议题,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各部门提出的议题,应在办公会召开前三个工作日,送综合管理不筛选汇总,报总经理审定。
第十三条 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议题,各部门应事先准备好相关材料送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不在会议召开时送达参加会议人员。
第十四条 因特殊原因,总经理可以根据情况,临时增加会议议题。
第四章 议题审议、记录和督办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对列入会议的议题,逐个进行审议。出席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在会上有权充分发表意见。列席会议的人员,经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就会议议题作说明或发言。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对每个审议的议题,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由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作出结论。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部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作记录。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在
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
二、出、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出席会议人员发言要点;
五、所议事项的决定或结果。
第十八条 会议记录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后归档,并长期保存。
第十九条 根据会议作出的结论,综合管理部视需要整理会议纪要,由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送有关领导和部门落实。
第二十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监督落实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总经理和相关负责同志。
第五章 议事纪律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公司机密,议事前不泄露会议内容,作出决策后,通过正常渠道传达贯彻。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相关事项时,需回避的该人员应主动回避。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公司综合管理部。本规则的修改须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报董事会审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定后从发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