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新干线"
“区域通关太好了,以前进口一批大豆最短也要花上3天时间跑港口,现在10分钟就办理完毕所有手续。还节约了人手,以前两个人还干不完的活儿,现在1个人就完全可以搞定。”益海粮油周口工业公司贸易部经理于晓基喜上眉梢,说的是区域通关。
益海粮油听起来陌生,如果提起金龙鱼,就变得赫赫有名了,目前河南市场上销售的金龙鱼大豆色拉油80%都是由益海粮油生产灌装的。作为华中地区最大的粮油加工企业之一,益海粮油目前拥有日加工大豆2000吨的生产线,而原料80%依靠进口。从2007年3月采用区域通关模式以来,益海(周口)工业公司已顺利进口大豆7.2万吨,货值2500余万美元,通关成本降低,效率也大大提高,真正尝到了区域通关的“甜头”。
港口“搬到了”家门口
河南地处中原,是国内重要的内陆交通运输枢纽,但是因为既不沿海又不沿边,国际贸易的对外运输通道受到了先天性限制。而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必然伴随着越来越多的进出口贸易。
在区域通关实施以前,益海粮油进口货物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口岸报关,口岸清关”。这种报关方式要求企业配备专人“跑港口”,在报关前准备好所有的单证,而且结汇过程复杂,直接影响出口退税速度和资金周转率;另一种是“转关”运输,这种方式则必须使用海关监管车辆,企业的物流成本增加,还存在着多次开箱查验、费用增加的可能。
对于地处中原腹地的众多内陆企业来讲,迈出国门,走向世界的这个“口”到底在哪里?天津?青岛?连云港?还是…….
今天,所有的这些困扰已经不复存在,事实已经摆在了中原企业的面前,这个“口”就在我们的家门口。所有的变化,都源自区域通关。
2005年11月14日,郑州海关与天津海关签订中部地区第一份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
2006年3月1日,郑州海关与距离中原最近的出海口连云港签订区域通关协定。
2006年8月21日,郑州海关与青岛海关在郑州签署区域通关合作协议,并举行记者招待会。
一年半内,各种利好消息接踵而至,上海、深圳、满洲里、阿拉山口、南京等国内大口岸陆续对河南籍企业开通区域通关模式。
不论是在太行山下、南湾湖畔,还是函谷关下、汴梁古城,今天的河南企业均可在家门口办理进出口手续,速度一点也不比口岸慢。
按照郑州海关副关长魏欣平的说法:“区域通关实行后,最直接的效果就是企业的便利。企业通过‘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做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真正做到将港口搬到了家门口。”
河南省最大的棉纺织企业――新野纺织,在全国纺织行业的综合实力属于前10位,却坐落在新野这样一个小县城,公司1万多员工就占了小县城总人口的1/10。说到区域通关,外贸部门负责人同样是滔滔不绝:“是海关主动送政策上门,建议我们采用区域通关模式。最开始,我们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走了几单,发现区域通关流程简洁,资金安全,效率大大提高,非常适合我们这种内陆企业。2007年以来,我们公司的进口棉花已经全部采用这种模式通关。从美国、印度进口的棉花到达天津后,只需要在南阳办理报关手续,正常情况下,24小时即可运抵厂区投入生产。”
魏欣平介绍说:“区域通关政策的推出是海关系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服务对外贸易发展的一项‘惠企’良策。它的推广施行,达到了企业、海关、政府三方互赢的局面。”
对企业而言,一方面,区域通关模式帮助企业降低贸易成本,包括运输成本、货物储存费用,还节省了企业的人力资源和差旅费用。据企业统计,由于新通关模式减少了转关预录入等通关环节,降低了仓储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从天津到郑州,一个40尺集装箱可降低物流成本1000元左右。此外,区域通关大大节省了企业通关时间。据统计,从天津口岸转关到郑州海关申报放行一般需要5-7天,而采用区域通关只需要1-2天。
对海关而言,区域通关有效整合口岸和内地海关的管理资源,实现内地与港口的优势互补,使口岸海关的职能进一步向内陆延伸,解决了海关人力资源日趋紧张的局面,从根本上遏制了海关机构无限膨胀的可能。同时,扭转了过去税往低处流,执法尺度不一的局面,提升了海关的现代化监管水平。
在区域通关的推动下,中原崛起的步伐和进程将会进一步加快。近年来,河南省先后建立了“出口加工区”、“保税中心”等海关监管物流场所;今年“两会”中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王文超也提出议案建立“郑州航空口岸”和“航空口岸保税贸易区”,这些也正是郑州海关近年来一直倡导和积极努力的方向。
中原之翼
2006年,郑州海关实行区域通关的第1年。
河南省参加“区域通关”企业37家,郑州海关办理区域通关报关单仅109份,贸易金额2.7亿美元,实征税款近1亿元,货运量50余万吨。主要商品有:芝麻、机械配件、矿产品、铝制品、铅精矿、光学配件、高压开关配件等。
2006年11月29日,郑州海关举行的区域通关推广会上,省内50余家进出口企业积极参与,现场气氛热烈,区域通关人气快速飙升。
2007年,区域通关迎来了它的快速发展时期。上半年,开通区域通关企业数达到85家,共征收税款4.19亿元,超过2006年全年征收总量的3倍多,占同期全关区税收总量的1/3强;货运量129.04万吨,超过2006年全年货运量的1.58倍,占同期全关区货运量的69.79%。
郑州海关审单处处长刘丽宁回忆起区域通关在河南的发展轨迹时显得很兴奋:“区域通关就像一支强心针,为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加快中原崛起注入了新的活力。”
2007年,《海关总署关于支持中部地区崛起的总体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中部地区‘大通关’建设,提高通关效率。优先推广区域通关改革试点。将中部省份列入区域通关改革推广的重点区域,力争‘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覆盖中部地区海关各通关现场。放开‘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对企业、口岸等的条件限制,凡是具有良好守法记录、信誉好的A类企业均可适用。使中部地区企业在沿海口岸通关享受沿海企业同等待遇。”
2007年4月26日,第二届中博会期间,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中部6省人民政府在郑州共同签署了《关于促进中部崛起的合作框架协议》,指出要“搭建中部地区对内对外开放的平台,促进中部地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进出口结构,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开放型经济,实现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并将完善区域通关各项配套措施,使之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外贸发展的重要手段和载体,不断增强中部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